1、女娲祭典(河北省),编号:Ⅹ-38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省涉县
(3)保护单位:涉县文化馆
2、女娲祭典(秦安女娲祭典),编号:Ⅹ-38
(1)批次/类型:2011年(第三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甘肃省秦安县
(3)保护单位:秦安县文化馆
"女娲炼石补天、抟土造人",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一则神话,流传极广,家喻户晓。女娲在神话传说里是一个蛇身人首的女神。《补本纪o三皇本纪》云:"女娲氏亦风姓,蛇身人首,有神圣之德,代宓牺立,号日希女"。《说文》十二说:"女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女娲,亦称娲皇、女皇、阴帝、神媒,风姓,与伏羲同母,史书记载女娲的主要事迹有补天立极、抟土造人、化生孕育人类、制笙簧,帮助伏羲氏正姓氏、通媒妁,是华夏古代人类和古代文明的伟大缔造者。又被称为人类的始祖--"女娲娘娘"。
相传女娲生于成纪,据《辞海》等权威著作记载,古成纪即今天的秦安陇城镇一带。陇城是关陇重镇,此地有用"风"命名的风沟、风台、风茔等地名,镇内有娲皇、凤尾、龙泉等古老的村名。传说,女娲生于风沟,长于风台,葬于风茔,这些地方均在陇城镇东侧附近。在风沟的半崖上,有一个很深的女娲洞,洞道一缩一放呈葫芦状,传说女娲在此洞中诞生,或说女娲曾在此洞中生活过,亦有说女娲在此洞中修行过。陇城镇还有一眼泉水,世称"龙泉",建有一处"龙泉井",此井神秘之处在于一年四季无论天气阴雨或干旱,其水位一直保持不变,从不枯竭,传说当年女娲就是汲此泉水,抟士造人。
相传,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因争权夺利而发生战争,战败的共工无处撒气,一头把支撑天地的大柱子--不周山给撞倒了。于是乎,天哗啦啦塌了一个大洞,大地上洪水泛滥,到处是熊熊的大火,人类饱受苦难。善良的女娲神,看着她的子民们在洪水和大火中四处逃生,心里十分难过,只好辛辛苦苦去补天。
涉县位于河北省西南部晋冀豫三省交界处,城西10公里的古中皇山上建有娲皇宫,占地面积550亩,主要建筑有朝元宫、停骖宫、广生宫和娲皇宫等,分为山上和山下两组,中间以十八盘山道相连。
女娲是华夏人类的始祖。6500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娲皇宫附近的清漳河沿岸就有华夏先民繁衍生息,后迁到山上抗洪治水,设坛祭祀,繁衍人类。后人在此修建庙宇,现有建筑为明清时期重修,道教和佛教建筑并存,成为女娲文化的物质依托。
以庙会的历史沿革为主,代表了涉县女娲文化的历史渊源。传说农历三月十八日是女娲的生日,每年农历三月初一至三月十八日,来自四面八方的民众来此朝拜女娲,迄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清嘉庆《涉县志》记载:“季春之月,相率祈禳于此(娲皇宫)。各得其所愿欲。自是,西而秦晋,东而青兖,南而豫梁,北而燕冀,不远数千里扶老挈幼,享献惟谨,金鼓欢呼之声震动山谷,迄今千有余年”。期间,经历了兴衰更迭的曲折发展期。从北齐建成庙后就有了小规模的庙会,以后历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各代,庙会规模逐年扩大,久传不衰,至清朝达到极盛时期。
涉县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娲皇宫始建于北齐天保年间,迄今已有1450多年的历史。主要包括民间祭祀、祈禳还愿、进香朝拜、神话传说、人生礼俗、岁时节庆等。 《楚辞·天问》 、 《礼记》 、 《史记》 、 《山海经·大荒西经》 、 《淮南子·览冥训》 、清朝嘉庆 《涉县志》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涉县临清漳河下游之北岸,古为沙侯国,汉始置沙县,后汉因两岸人民徒步涉漳水,改名涉县。至魏到北齐时均为临水县,隶属相州魏郡,娲皇宫即在涉县城西北10公里唐王峧沟的凤凰山上。西汉时称古中皇山,相传,女娲就是在这里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汉代《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立,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淮南子·览冥训》又载:“天地初开,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抛绳横泥中,举以为人。”
建国后,民间朝拜延续不断,“文革”期间,娲皇宫庙会被当作封建迷信而禁锢,致使千年古刹销声隐迹,无人问津,横遭冷落寂寞,娲皇古建、石刻也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女娲文化的很多内容和形式也濒临失传。
1978年改革开放后,娲皇宫庙会开始复苏,逐渐恢复了往日盛况,民间祭祀规模浩大,八方香客云集于此,祭祀形式丰富多彩,女娲文化又得以延续,并得到有力保护。县委、县政府对文物古建十分重视,每年拨专款对娲皇古建进行抢救性修复,1996年11月20日,娲皇宫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明清时期已有公祭,清嘉庆《涉县志》载:“我朝顺治、康熙、雍正间历经修理,每年以三月十八为神诞日,有司致祭,自月初一讫二十启庙门,远近士女坌集”。但形式、内容都已失传。2003年9月、2004年9月,在政府主导下举行了两次大型的公祭女娲大典,恢复了政府公祭。
以上措施对丰厚凝重、博大精深的女娲文化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传承、弘扬作用。
1、始祖文化传承价值。涉县女娲文化,作为华夏始祖(人祖)文化的一支,历千余年传承流变而至今不衰,表现了民间文化的生命力,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发掘、保护、传承这一文化,不仅对增强华夏子孙和国家民族的凝聚力,而且对教育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学术研究价值。作为民俗文化缩影的女娲文化,它的丰富内容和基本特征及其传承历史,在我国古文化中实属罕见,对它的抢救、发掘、传承和保护,将带动和促进整个女娲文化的弘扬,对研究北齐至明清历代社会的民俗、民风、信仰等有着很高的价值。
3、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阶层、不同党派的群体,同拜一位祖先,同谒一位始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们全面发展,对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都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4、丰富始祖文化,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女娲文化是始祖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扬光大女娲文化,可以进一步丰富充实其内涵,使之自成体系,独具特色,进一步丰富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