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堆谐(甘孜踢踏),编号:Ⅲ-82
(1)批次/类型:2014年(第四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四川省甘孜县
(3)保护单位:甘孜县文化馆
2、堆谐(拉孜堆谐),编号:Ⅲ-82
(1)批次/类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拉孜县
(3)保护单位:西藏自治区拉孜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堆谐,即西藏上部地区,或西藏西部地区的歌舞。“堆”的藏文直译是“上部”或“西部”,“谐”的译意是“歌舞”。“堆”有两种涵义:一方面,“堆”是从早期相沿下来的一个地理区划名称,即以前把藏区划分为“上部阿里三环”、“中部卫藏四翼”、“下部多康六岗”3个部分,而“堆”是“上部阿里三环”的简称,是指西藏自治区的日喀则地区西北部至阿里地区的广大地区及印度控制的克什米尔的拉达克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在西藏高原人们大都沿河谷而居住,习惯用河水的流向识别方位,把下游地方叫做“麦”,上游地方叫做“堆”,而且通常把雅鲁藏布江上游的定日、拉孜一带以及再往西的地域称为“堆”,那里的人叫“堆巴”,堆巴人的歌舞就叫“堆谐”(注:罗念一:《论果协及西藏三大乐舞的形成》,《艺研动态》1987年第6期,第5页。)。就堆谐而言,“上部阿里三环”之“堆”只是一种地理区划的泛指和习惯称谓,而并不完全指整个“上部阿里三环”有堆谐的分布,甚至有学者认为“阿里地区是没有这种艺术形式的”(注:边多:《论西藏堆谐音乐艺术》,《艺研动态》,1987年第4期,第46页。),而实际上,定日、拉孜一带以及再往西的地域之“堆”则是堆谐的主要发祥地。
堆谐由定日、拉孜等地,经日喀则传入拉萨后,深受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喜爱,特别是上层社会与城市居民的喜爱,因而不断兴盛,并且“其音乐舞蹈的风格逐渐发生变异,朴素的乡土气息有所减少,而变得较为优美细致”(注:田联韬主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33页。),伴奏乐器也由过去的一把扎念,扩大为包括扎念、尺林——横笛、京胡、特琴、扬琴、耶卡——串铃等乐器组成的小型乐队。同时,堆谐这一名称的含义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使最初外地的人们将从“堆”地区流传的民间歌舞统称为堆谐,演变为后来专指流传于拉萨等城镇的由原发地的堆谐演变和发展的歌舞称为“堆谐”或“拉萨堆谐”,而原初发祥地的民间歌舞则称为“堆巴谐”,即“堆巴人的歌舞”。虽然“堆谐与堆巴谐之间是流与源的关系”(注:田联韬:《西藏传统音乐集粹》,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7年。),但堆谐经拉萨和日喀则等地的流传,使其风格特征和结构形态等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堆巴谐则仍然保持其粗犷朴实的原初面貌,充满乡土气息。
堆谐主要是载歌载舞的歌舞艺术,但也可以是只唱不舞的歌曲形式,甚至是歌舞双弃的器乐音乐。由于堆谐富有弹性的组合式结构原理,加上慢板和快板2个段落各自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乐思,使堆谐的完整结构也会出现分解和紧缩的现象,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省略慢板部分。“一般来讲,堆谐音乐是否省略慢板部分完全取决于整个演出现场的氛围,现场的气氛比较热烈,情绪比较激动时艺人们往往随机应变,省略其慢板而直接从间奏开始演奏欢快活跃的快板歌舞音乐”(注:更堆培杰:《西藏音乐史略》,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而且有时甚至可以把不同的堆谐相互组合,表演完一首堆谐的慢板后紧接另一首堆谐的快板部分,这就表明堆谐的结构不仅具有明显的组合性与合成性(注:同上,第161页。),而且带有拼贴的特点。由于堆谐的歌舞部分是堆谐中最能体现表演技能并最热烈和最受大多数观众欢迎的一个段落,因而将近一半的堆谐也就只有快板而没有固定前奏和慢板的歌舞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由原先的间奏充当前奏的方式来直接进入活跃的快板部分,而固定的后奏则作为具有体裁意义的另一个标志性段落而几乎没有省略的现象。
第一种是:前奏(固定)—歌舞(变化)—间奏(固定)—歌舞(变化)—后奏(固定)
第二种是:间奏(固定,此时充当快板段落的前奏)—歌舞(变化)—后奏(固定)
拉孜每年8月会举行堆谐文化节,每个乡镇的表演队会进行比赛,并且在比赛中相互切磋。
2007年,来自西藏日喀则地区的拉孜堆谐登上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
2007年后,拉孜县农民艺术团陆续参加了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第十五届金鸡百花奖开幕式、香港回归十周年庆典等大型活动。
2014年5月,拉孜县农民艺术团亚信峰会上为各国元首进行了堆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