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已形成“一校、两地(郑州市、开封市)、三校区(郑州校区、开封北院校区、开封南院校区)”的办学格局,主校区在郑州市中原区。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2010年转制为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与原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校是河南省省级骨干高职院校、省级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截至2023年,学校总占地面积875亩,建筑面积30.97万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121个,各类图书资源总量达545.2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设有9个二级学院,1个本科部(与郑州轻工业大学联办),5个教学部(中心),全日制在校生达190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1万余名高端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各类从业人员6万余人次。
专业建设协调发展。学校按照调整结构、培育特色、发挥优势、注重内涵的专业建设思路,形成了以省级特色专业为龙头,骨干示范院校项目为重点,校级重点专业为支撑,各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多元格局。截至2023年,学校现设有50个专科专业,4个本科专业,涵盖生物与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食品药品与粮食、医药卫生等10个专业大类。其中,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产教融合项目1个,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完成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1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省级立体化教材4部、省级“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12部、省级教学工程项目25项。
以赛促教成果显著。学校积极推进赛教结合,专业建设突出了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探索出了一条“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赛练结合”的教学模式。学校先后承办了七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后获得国家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15项;获得省级一等奖54项,二等奖74项,三等奖83项。学校注重创新型专业人才培养,各二级学院均设立有创新创业实训室,将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引入到专业课程中。三年来,学生先后荣获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1项,河南省选拔赛一等奖12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33项,学校连续三年获优秀组织奖;“挑战杯-彩虹人生”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国赛铜奖2项,省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7项,学校获优秀组织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获一等奖17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47项,学校获“河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招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07,在豫招生代码:6266)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地址: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南院:东京大道与第九大街交叉口,北院:复兴大道与第七大街交叉口)。
第六条 学校简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2010年正式转制为高等职业院校(河南化工职业学院),2015年与原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校占地面积58.3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945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2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8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教名师、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骨干教师、河南省学科带头人、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等110余人。学校现设有生物与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食品药品与粮食、医药卫生等共11个专业大类50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双高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为了加强对普通高招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方案,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招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
已取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办法: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招生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安排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在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内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专业学费标准:护理、药学5280元/生·年;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学、中药制药48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生·年;其余专业中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暂定:4人间1000元/生·年,5~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4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我校建立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600元/生·年)。
2.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助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200~10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500~1000元/生·年,企业奖学金1000~2000元/生·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4.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上述资助方式外,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进一步予以资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针对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报到程序,保障这部分学生顺利报到入学。
5.上述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均需由学生提出申请,经逐级评定或认定、公示、确定等程序,具体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二十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办学地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办学地点分别位于郑州校区和开封校区。郑州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上路548号;开封校区地址:开封市职教园区(南院:东京大道与第九大街交叉口;北院:复兴大道与第七大街交叉口)。
各专业具体办学地点(校区)如下:
郑州校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科技应用、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高星级酒店方向)。
开封校区: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健康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说明:学校会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和教学组织需要在两校区适当调整部分专业办学地点。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预录取、承诺录取和提前收取学费等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任何自称与我校合作承诺包录取的行为,均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内容要求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842026 67842135 67842209
学校网址:www.hati.edu.cn
咨询QQ群:561206968 606150157
监督电话:0371-67674258(纪委、监察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产教融合服务社会。学校以河南省化工医药职教集团为平台,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化工公共行业实训基地、河南省“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郑州市科普基地为依托,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行业发展要求,发挥人才、设施资源方面的优势,搭建开放性、多功能社会服务平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政府、开封祥符区人民政府、商城县人民政府等建立合作关系,先后与陕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建设“陕州产业学院”;与用友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建设“数智财经产业学院”;与河南华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建设“华夏医药健康产业学院”,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180余家国内大型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产学研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是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厅、财政厅等七厅局认定的“河南化工行业公共实训基地”“河南省2013、2016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命名的“石油和化学工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认定的“河南省高校与产业集聚区开展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单位”及省级产学研合作试点项目单位。
学校以“科技强校、科研促教”为宗旨,创建省级平台,争取重大项目,加速成果转化,培育科研团队,拓展产教融合,强化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成果丰硕。近年来,聚焦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成开放、协同、高效的省、校二级联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23项;发表学术论文1921篇;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309部;授权专利491件、软件著作权66件,科研创新实力大幅度提升。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搭建“线上+线下”科技与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合同到款数百万;开展岗位技术培训、科技支农等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年均10万人次以上。引智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校生规模近400人,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校企合作保障就业。学校注重全方位提供就业信息,建立就业信息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及大中型企业用人专场招聘会。目前,学校与中石化、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725研究所、格力电器(郑州)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大集团、京东集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80多家大型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学校40%的毕业生进入了这些企业,待遇优厚,就业满意度高,职业发展前景光明。学校近三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
数十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和“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百强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目前,学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在新的发展阶段,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宗旨,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深度对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区域产业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基石,完成“双高”建设任务,使学校综合实力列入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成为人才培养力强、技术创新力强、行业服务力强、国内影响力强、文化软实力强的河南省高水平高职强校。
1956年,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创建。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并更名为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河南化工职业学院与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被评为”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2020年,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