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镜记是古老的民间传说,属于中国明代传奇作品,出于中国大闽南地区的潮州及泉州一带,作者已失佚,主要为曲牌(剧本)型式,用戏剧来表演。
内文词语用潮州话及泉州话混合著写,可谓最早的一部闽南语出版品,故事内容在叙述陈三(泉州人)五娘(潮州人)爱情故事曲折之过程。
因荔镜记的自由爱情故事与中国传统父母作主的媒妁之言婚姻有所冲突,所以此剧在明清两代一再被官府禁演,不过还是广受大闽南地区的群众欢迎。
2014年11月11日,陈三五娘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明朝嘉靖本荔镜记全剧共55出,如下所示:
第一出 西江月
第二出 辞亲赴任
第三出 花园游赏
第四出 运使登途
第五出 邀朋赏灯
第六出 五娘赏灯
第七出 灯下搭歌
第八出 士女同游
第九出 林郎托媒
第十出 驿丞伺接
第十一出 李婆求亲
第十二出 辞兄归省
第十三出 李婆送聘
第十四出 责媒退聘
第十五出 五娘投井
第十六出 伯卿游马
第十七出 登楼抛荔
第十八出 陈三学磨镜
第十九出 打破宝镜
第二十出 祝告嫦娥
第二十一出 陈三扫厅
第二十二出 梳妆意懒
第二十三出 求计达情
第二十四出 园内花开
第二十五出 陈三得病
第二十六出 五娘刺绣
第二十七出 益春退约
第二十八出 再约佳期
第二十九出 鸾凤和同
第三十出 林大催亲
第三十一出 李婆催亲
第三十二出 赤水收租
第三十三出 计议归宁
第三十四出 走到花园
第三十五出 闺房寻女
第三十六出 途遇小七
第三十七出 登门逼婚
第三十八出 词告知州
第三十九出 渡过溪洲
第四十出 公人过渡
第四十一出 旅馆叙情
第四十二出 灵山说誓
第四十三出 途中遇捉
第四十四出 知州判词
第四十五出 收监送饭
第四十六出 叙别发配
第四十七出 敕升都堂
第四十八出 忆情自叹
第四十九出 途遇佳音
第五十出 小七递简
第五十一出 驿递遇兄
第五十二出 问革知州
第五十三出 再续姻亲
第五十四出 衣锦回乡
第五十五出 合家团圆
《陈三五娘》就是以元宵节为背景,叙述泉州人陈三邂逅黄五娘的浪漫爱情故事;该故事在潮汕地区广为流传。
“走花灯”为元宵节营造出浪漫的气氛,增加了青年交往的机会。旧时那些平日足不出户的深闺淑女,只有这天才被允许出门赏灯,她们往往乘机与意中人谈情相会,所以这一天也造就了无数的良缘美眷。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诗句和“头上金钗总落了,真是热闹这元宵”的遂溪县元宵雷歌,便是见证。“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更是陈三与五娘互生情愫的具象写照。到时候看看我们中间是不是也有人能因“闹元宵、走花灯”而闹出一段佳话,成就无数美好姻缘……
“陈三五娘”是一个流传于粤东、闽南、台湾和东南亚潮人聚居地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
1993年,台湾东吴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研究生刘美芳发表其硕士论文《陈三五娘研究》,这是台湾继陈香的《陈三五娘研究》、林艳枝的《嘉靖本荔枝记研究》等重要著述之后对陈三五娘故事进行较全面研究的论著。
据作者介绍,该文撰写历时五年,调查的足迹遍及台湾和闽、粤二省的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潮州、汕头以及香港;参考资料100多部,其中各种论著90部,歌册、剧本、小说32部,期刊13部,音像资料27部。
剧本和音像涉及的地方剧种有梨园、高甲、潮剧、莆仙、黄梅、海丰白字、歌仔戏(芗剧)、布袋戏、纸影戏等;说唱有闽台的歌仔册、锦歌、南音、南管白字、竹马、车鼓和潮州的歌册、歌谣;小说有《荔镜传》、《绣巾缘》、《陈三五娘》、《荔镜缘新传》以及日本作家佐藤春夫的《星》;电影除大陆拍摄的梨园戏《陈三五娘》和潮剧《荔镜记》外,尚有香港的《新陈三五娘》和台湾的《益春告御状》、《陈三五娘》、《五娘思君》等;此外还有电视剧《荔镜缘》,舞台剧《现代陈三五娘》和舞剧《陈三五娘》。
1995年《潮州市文史资料》第15辑发表我市已故知名戏剧家刘管耀辑录的《荔镜春秋》,收入从明代正德之前(1521年以前)至1995年四百多年有关“陈三五娘”的大事记,这也可以说是一篇陈三五娘文化史,其中有关戏文,剧作36处,出版小说17处,歌册22处,故事3处,音像制品26处,评介、研究文章68处,演出活动68处(包括拍摄电影、电视6处)。
一个民间爱情故事,经历几百年的流播,无论其深度与广度,都远超全国的同类题材。时至当代,其故事仍在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20多年来,仅我市就先后创作潮剧《益春夜遇》、《荔镜外传》、《益春》、《荔镜后传》和近期获奖的《益春外传》,这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
刘美芳在《陈三五娘研究》中,对该故事的发展及各版本、各门类进行比较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陈三五娘》较之《莺莺传》中的张拱与莺莺,《花舫缘》的唐寅与秋香,更具有“人本主义的浪漫精神”和“人的觉醒”,“在意识上有反叛时代束缚的价值”。且“借由语言的共通性,它流行于泉州、漳州、莆仙、潮州,借移民扩及台湾、东南亚”。
对于“陈三五娘”这一文化现象,是否还可再作深入的考察呢?即透过这一现象研究其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根据上述资料,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考察、研究:
⒈历史上潮州与闽南的渊源关系。从两个主角分属福建的泉州和广东的潮州,人们会发现其中在历史上的密切联系。唐代,潮州曾三度归属福建管辖,而潮州管辖范围则至今漳州以下各县;宋代,大量闽籍官员到潮州主政,促进了中原文化的传播和潮州话的形成;明代,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口岸潮州和泉州,其经济和人员交往更为密切。这些,应是“陈三五娘”故事产生传播的重要历史背景。
⒉据现存的资料考证,“陈三五娘”的故事产生于明代中叶,这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萌芽阶段,闽南、粤东作为对外交往的窗口,民主、自由的思想影响也同样出现,并必然反映在文艺创作上,这就为什么会出千金小姐黄五娘敢于在楼上把“手帕荔枝掷分伊”,而贵公子的陈三,居然卖身为奴三年,以求能追求五娘,这些“胆大妄为”的“越轨”行为,不正是民主、自由思想的体现吗?尽管官府(如厦门)曾以“诲淫”明令禁演,但没有能够阻止其传播,这不能不说是民主思想的萌芽和影响。
⒊“陈三五娘”故事的发展,反映了中国近代二种不同思想观念的斗争,“放掉益春在半山”,“益春产子洪承畴(明末清初大学士)的传说和《陈三殉情》、《审陈三》等节目,反映对这一故事主要人物的批判,即违反礼教的人应受报应;而《续荔镜记》、《荔镜外传》、《益春》、《益春告御状》等则延伸故事的民主、自由思想,尤其以益春这一“卑贱人物”为主角,更强烈地反映一种草根意识。
⒋“陈三五娘”作为闽台最古老的歌仔册“四部系”,作为潮剧第一个剧本(即明嘉靖《重刊五色潮泉插科增入诗词北曲勾栏荔镜记戏文》)和“台湾歌仔戏第一剧本”(据《台湾电影戏剧史》记载),其中所涉及的人物,场景、语言、风俗和审美观等,都是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反映了一种艺术形式在诞生和形成过程的文化本质和内涵,这不仅对于研究民间艺术史有重要价值,而且必然对于地方题材的创作产生影响。
“陈三五娘”的文化现象为我们提供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要重视对俗文化的研究。
文化一般有雅俗之分,雅文化多存在于殿堂,俗文化则存在于民间,但这二种文化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线,所谓雅中有俗,俗中有雅。被喻为“大俗大雅”的潮州文化,其载体多数存在于民间,即通常所谓的俗文化,而恰恰这部分文化很少见之史籍记载,主要是民间的世袭流播,因此也往往易为人们所忽视。全国启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足以引起人们对于这方面的重视。
《陈三五娘》又名《荔镜记》,是潮剧的经典名作。不过似乎《陈三五娘》比《荔镜记》更加有名。
《百年梨园春秋》之中可以见到梨园戏《陈三五娘》见不到潮剧的《荔镜记》。
再者,《陈三五娘》这个名字相对比较通俗,普通老百姓一听就知道讲的是一个叫陈三与一个叫五娘之间的爱情故事。
所以,无论是在潮汕本地还是在外面,《陈三五娘》这个名字相对比《荔镜记》影响要大。
荔”与“镜”是陈三五娘二人爱情之间的物证。五娘搂头看见陈三骑马经过,借助荔枝表达爱意。是以民间有歌谣唱道:“六月暑天时,五娘楼上赏荔枝,陈三骑马楼前过,五娘荔枝掷给伊!”因为有了荔枝传情,才有后来陈三倾心假装磨镜师傅来到黄家。借助磨镜来到黄家只是一个初步的开始,陈三借助打破镜子的机会,自己甘愿卖身以抵押镜子。如果没有荔枝与镜子,这出经典的戏剧就简直无法演绎下去了。
这个剧目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上演了,流传至今的明朝潮州戏文五种之中,就有一个是《荔镜记》。
这个戏剧的故事发生背景是在宋朝。宋朝是一个非常重理法的朝代,男女无媒而在一起是不为时世所容的,《荔镜记》含有“荔枝宝镜为媒证”,我想可以为这个故事在当时社会现实之中勉强找到一个得以站住脚的合法理由吧。
“陈三五娘”是一个广泛流传于闽南文化圈的美丽传说,始于历史故事,后来演化为戏曲,戏曲故事又使民间传说更富有传奇色彩。历史上陈三、五娘,五娘的婢女益春,以及有父母之命与五娘定亲的林大,真有其人。据清代潮阳人郑昌时《韩江见闻录》记述,泉州书生陈三随兄嫂广南赴任,路经潮州,邂逅黄九郎之女黄五娘,一见钟情,决意求婚,几经曲折,终成眷属。陈三生活在南宋末年,名麟,字伯卿,排行第三,又叫陈三,其故里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梧宅,梧宅附近有一道水坝就叫陈三坝,当年陈三读书处“青阳室”仍有迹可寻。20世纪中叶泉州朋山岭上曾经发现刻有陈三墓志铭的碑石,称陈三是个“风流倜傥,工诗善文,无意仕进”的人物,他自从游潮州娶了黄九郎的第五女碧琚为妻之后,就隐居林泉。
从历史故事——民间传说——明代泉州传奇文言小说《荔镜传》(祖本)——明代嘉靖前《荔枝记》演出本——明代嘉靖《荔镜记》演出本,到现代形成脍炙人口的泉州梨园戏《陈三五娘》演出本,戏文增加了元宵赏灯、林大托媒、陈三游街、陈三磨镜、陈三为奴,益春留伞、巧绣孤鸾、林大逼婚、五娘断约、夜奔泉州等情节,一些后来被删节的戏文,如林大告状、五娘探牢、发配崖州、小七送书等,则成为民间故事。随着陈三五娘传说不断充实,后来又衍生了曲艺、舞剧、话剧、长篇小说以及电影戏曲片、故事片等文艺形式,还出现陈三五娘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
与中国四大民间传说白蛇传、天仙配、孟姜女、梁祝等神话爱情悲剧不同,为追求美好爱情,陈三以一介书生,隐瞒身份,甘心为奴三年,黄五娘敢于与封建礼制决裂,与心爱的人私奔,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另一种形式表达与命运抗衡的精神,寄托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符合“人民群众已经形成固定的认知定位和心理期待”,给人以美的享受。传说元兵入泉州,大肆杀戮,陈家宅院被官兵包围火毁,陈三和五娘落荒出逃,双双投井殉情。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一个生死与共的凄美结局,让后人为之感动,为之赞美,流传至今。
被誉为南国艺苑奇葩的潮剧"陈三五娘"又名"荔镜记"的爱情故事在粤东和闽南民间广为流传。剧中的五娘于元宵观灯,邂逅陈三,林大鼻聘婚,五娘不从,五娘投荔与陈三示情,陈三磨镜入府为奴,林大鼻迫婚,陈三偕五娘益春跑泉州。
该剧1955年由正顺潮剧团首演,导演郑一标、吴峰,作曲杨其国、黄钦赐、陈华,主要名演员有李钦裕饰陈三,姚璇秋饰五娘,萧南英饰益春,郭石海饰林大,吴林荣饰卓二等,公演后"陈三五娘"成为潮剧一颗永不退色的明珠。
1956年广东潮剧团成立也演出此剧,并于1961年由香港凤凰影片公司拍成彩色影片。经多年演出和播放,剧中陈三、五娘、益春、林大等主要人物已成为潮人男女老少皆知的人物形象,但其真的历史史实却鲜为人知。据清人郑昌时的《韩江见闻录》记载:五娘是明朝人,其父黄九公是当时富翁,家住潮州城西门外草木相映、花红叶绿、百鸟声喧的蔚园。黄九公有两个女儿,大姐就是五娘,小妹名叫六娘。五娘丰姿艳丽,人称国色,早巳被城中西街武生林大闷(俗称林大鼻)聘为妻,林大鼻是个花花公子。
正是无巧不成书,福建泉州有个才子叫陈伯卿,家中排行第三,左邻右舍皆称他陈三。其兄长早年科举高中进士,后官居广东转运使。那年,陈三奉母亲命,从泉州护送家嫂到其兄官邸。路过潮州城,受到兄长同年好友潮州知府热情款留。这时正是春天,潮州风光很是迷人。陈三兴游潮州八景,路过温馨幽静的蔚园,禁不住驻足观看,恰好看见绣楼中有位俊丽的小姐,此人正是五娘。陈三顿生爱慕之心,决意定要娶五娘为妻。回到府衙,陈三向知府相讨娶五娘之事,才知道五娘已经订了亲。陈三还不甘心,发誓定要设计娶得五娘,即向潮郡师爷求教。师爷思索一方后询问:"五娘还有姊妹吗?"答:"有小妹六娘还没有定亲。"师爷灵机一动对陈三说:"公子何不娶六娘?"陈三皱眉头:"小生想娶的是五娘,请师爷赐与良策吧。"师爷叽叽咕咕对陈三耳语一通,最后说:"公子就先聘定六娘吧!"陈三听后高兴得眉开眼笑,请知府做媒,到黄家提亲,聘定了六娘。
陈三照师爷的计谋行事,先护送嫂嫂去广州;临行时,对府衙绅士说:"陈三已和五娘订了亲。这些言语传到林大鼻耳朵里,他半信半疑,就叫媒人去质问黄九公,黄九公说:"黄家乃诗礼门风,哪有许婚换婚之理。陈三聘的不是五娘,是我的小女六娘。"媒人把黄九公的话回禀林大鼻,林听后心头大石才落地。几个月后,陈三从广州回到潮州府衙,即择了吉日,准备迎亲。这时他在潮州城制造传闻:"陈三就要迎娶五娘啦。"林大鼻一而再听到陈三要娶黄五娘,一定是黄家攀陈家官大,黄、陈两家勾结,以桃代李,心里非常紧张起来了,叫亲友去质问黄九公。黄九公一听,火冒三丈,把林家骂了一通,说:"老夫是潮郡知名贤明乡绅,哪能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况且陈三是广东转运使的弟弟,替他说媒的又是潮州知府,皆是明法守纪之人,现婚帖俱在!"来人被呵斥一顿,林大鼻只好忍气吞声不敢再言三语四。
陈三迎娶那天,请了府衙里许多身强力壮的兵勇沿途护卫,又带了许多亲丁到黄家,把六娘接上花轿,还秘密派人再传闻:"陈三已夺得了五娘!"消息传到了林家,林大鼻怒不可遏,大骂陈三仗倚官势,抢其娇妻五娘。这时旁人对林献计道:"陈三虽是官家子弟,可他家远在泉州,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相公是本地豪绅,他敢抢人,我们人多势众难道还怕抢不过他吗?陈三抢去,我们夺来·!"林大鼻觉得有理,便令人立刻布置厅堂准备迎亲,自己带家丁人等到半途拦截陈三抢其爱妻黄五娘的花轿。陈三那帮人假装抵敌不过,将花轿让由大鼻的人抬走了。
花轿抬到林家,早巳宾朋亲友满堂,鼓乐鞭炮齐鸣,林大鼻掀起轿门一看,才知上了当,新娘是六娘不是五娘。林大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府衙已派差役传林大鼻上公堂,潮州知府大骂林大鼻目无王法,光天化日抢夺官亲!林大鼻哑巴吃黄连,指天划地:"小人中计,还要受抢亲之罪?!大人你要怎么惩治!"知府说:"念你尚有认罪表现,本府宽恕于你。但六娘花轿已抬进你家,夫妻名份已定,你就将错就错娶了六娘吧。"陈三终于如愿娶得了五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