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截至2023年,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8亿元,馆藏图书108.97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成立于2011年,由原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高级技工学校合并成立,2018年合并洛阳市财经学校、洛阳市财会学校、洛阳市文化艺术学校和洛阳市第二卫生中等学校。现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经济发展需求,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点,截至2023年,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2 个大类60 个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实现专业发展助推产业发展的目标。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全科医师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是全国健康照护师培训基地、河南省养老人才培养基地。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机械设计与制造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妇产科护理学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涧西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院,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116号,邮编471000。各专业所在校区,详见学校官网。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部分计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开展定向就业专业单列,具体培养模式及要求可咨询学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批次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河南省普通专科批次其他类单列计划的考生签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基层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学生承诺书》后,在普通专科批(其他类单列计划,学校代码:6384)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批次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艺术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批次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四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学费及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医药卫生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机电一体化专业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园林工程技术专业14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技术专业15000元/生/年。我校为河南省高职优质校,招生专业总数的10%以内的专业学费可上浮10%(收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二)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暂定:伊滨校区(6人间)1200元/生/年;高新校区(7人间)400元/生/年;西工校区(6人间)480元/生/年,瀍河校区(6人间)5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贷、勤、免、补、减等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并为学有余力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招收的退役士兵执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箱:zsk@lypt.edu.cn
咨询电话:0379-62233832/62231122
传真:0379-62233832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中心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科技创新,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市厅级课题450余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军事医学创新工程专项1项、洛阳市科技核心攻关项目1项,签订横向课题6项,发表论文SCI、北大核心百余篇,主编、参编国家和省大中专规划教材专著50余部,申请专利120余项。设有河南省动物疫病与公共卫生工程研究中心、洛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金凤舞台艺术研究中心”“国际人文交往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有毛书歌中医正骨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李树建大师工作室”“王飞河洛工匠”工作室、“牛恒林大师工作室”等大师工作室,建有“马金凤戏曲艺术博物馆”“生命科学与健康教育馆”等特色鲜明的博物馆。
国际合作
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领域,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走出去”战略,促进沿线国家教育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英国、法国、意大利、新西兰、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泰国、菲律宾、日本等20余所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交流合作。与白俄罗斯等国外高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将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学校。积极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入中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中文+职业技能”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北方校企协作机制委员会、中非职业教育联盟等。发起并成立“中意文物修复与保护研究中心”,搭建中国与意大利高校之间文化遗产事业合作交流的平台。在泰国建设海外培训基地,举办“汉语桥”等活动,助力构建“中文+职业技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校企合作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区域经济产业需求,按照“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工作思路和“一专一企、一学院一产业学院”的工作目标,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颐城康养产业集团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型项目,分别与洛阳市“四区三县”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开展校地深度合作对接,将学校专业特色与地方产业优势相结合,服务县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牵头成立“河南省戏曲艺术职业教育集团”,与河南安装集团等4家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下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与正大集团等4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初步形成了“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和“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洛阳高级技工学校、洛阳市卫生学校、洛阳市职工科学技术学院。
前身溯源
洛阳高级技工学校
1959年7月,洛阳市工人技术学校成立。
1963年第二次复办时改称河南省洛阳市半工半读技工学校。
1978年,学校复办,更名为洛阳市技工学校。
2003年,学校晋升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
2005年,洛阳市交通技工学校并入洛阳技工学校,并晋升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2007年,洛阳技工学校更名为洛阳高级技工学校。
洛阳市卫生学校
1976年,洛阳市卫生学校成立。
洛阳职工科技学院
1980年7月,洛阳职工科技学院创建。
1982年11月,学校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3年2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
合并办学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由原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高级技工学校合并组建。
2018年,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财经学校、洛阳市财会学校、洛阳市文化艺术学校和洛阳市第二卫校与学校重新整合,成立新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