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同发展,湖北省和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全国十佳魅力城市”十堰市中心——“道教圣地武当山、中国水都丹江口”所在地。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86年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1994年独立设置定名为郧阳医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结论,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同年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8年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湖北省全科医学教育和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地、湖北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厚德济世、励学育人”之精神,恪守“厚德、勤学、求实、创新”之校训,“尚医德、崇人文、厚基础、重实践”,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重点辐射中西部地区,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适用型医学人才。截至2023年1月,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设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等22个本科专业。拥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有1门国家级混合式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承担2项国家级“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和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6878人(含药护学院),研究生1665人,留学生460人,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级各类医学人才12万余人。
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及办学方式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学校标识码:4142010929;湖北代码:C115;办学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儿科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生物科学、制药工程、中药学、中药制药、信息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精神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学科学、生物信息学、基础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影像工程等26个本科专业。拥有医、理、工、管等学科门类;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改革学校招生体制机制;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9109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6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www.hbmu.edu.cn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八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工学、理学、医学各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各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工学、理学、医学各专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
第九条 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条 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均为大学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生均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划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资格线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湖北省招录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
第十三条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至第六志愿,对原无志愿但经调剂进档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安排,直至专业计划完成。如有同分,则理科考生参考其理科综合成绩,文科考生参考其文科综合成绩。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其录取规则做以下说明: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录取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加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缴费说明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助学金由学院严格按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4%左右,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比例为30%左右。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完备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帮扶,还有校内勤工助学、“阳光成才工程”、新生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冬季御寒补助、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等全方位助困帮扶措施。
第八章 就业与深造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单位落实就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根据入校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的单位报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我校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学科强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2017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晋升为前3‰,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另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现代医学、公共卫生与健康、生物与医药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截至2023年1月,建有2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和省级科技创新服务机构2个。馆藏图书129万余册,配套20多个中外文数据库,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医学文献信息中心。《湖北医药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维普资讯-期刊资源》等数据库收录。近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纵向项目112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项目81项,省部级项目111项,并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奖励40项;获得授权专利493项,出版学术著作82部;发表高质量论文2019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教授在《Nature》《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学校与地方政府和生物医药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主导编制1个省级、3个市级中药材地方标准,主持制订《十堰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十堰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等一批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三全育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风烟俱净,天山共色;奇石林木负势竞上,湖光山色相得益彰,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每年固定举办5个以上全校性主题文化节和40多项院系专项文化活动,举办学术讲座百余场。设有十堰市示范道德讲堂,建有廉洁文化研究中心及廉洁文化长廊。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罗杰、付守芝、王新卫;“中国好人”陈怡敏;“中国好医生”桂世澄;“全国优秀教师”姚柏春、杨桂元、杜兴贵、况成云;“荆楚好老师”解剖学教师团队;“湖北省师德标兵”王家宁;“最美姑娘”周丽;“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陈子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先后聘请164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柔性方式引进10名海外学者。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杜兰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先后选派近600余名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参与出国(境)访学深造、学术交流等活动。
学校坚持医教协同融合发展,建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甲等附属医院。附属太和医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拥有鄂西北地区唯一的胚胎干细胞研究中心。附属东风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具有开展器官移植准入资格。附属人民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三甲示范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全国地市级医院中首批获得卫生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业务的医院。附属襄阳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是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和湖北省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附属随州医院是“湖北省三级优秀医院”和“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附属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是省内领先,辐射鄂渝陕豫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6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5000张、年门诊量近1000万人(次)、住院量超过50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125个省级重点专科。建有50余所临床教学与实习医院。
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
1965年11月,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十堰创办医学院校,命名为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
1972年8月,受郧阳地区行署委托,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主办兴建了郧阳地区卫生学校。
1975年6月,学习朝阳农学院办学经验,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在丹江口市浪河镇创办了浪河五·七分校,开展专科医学教育。
1976年10月,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实行省、地双重领导,省教委主管。
1978年11月,郧阳地区卫生学校编制单列。
1980年,郧阳地区卫生学校与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分立。
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
1985年,随武汉医学院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学校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
1994年,正式列入国家普通高校序列,并定名为郧阳医学院。
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1998年,十堰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郧阳医学院。
郧阳医学院
2006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结论。
200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09年,护理学获批成为国家特色(建设)专业建设点。
湖北医药学院
201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郧阳医学院”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11月,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名单。
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
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18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020年6月,发起成立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高校联盟并当选副理事长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