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区域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一所高标准建设的充满书香、墨香、花香的现代化园林式大学。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
截止于2022年8月,学校目前设置了药学院、护理学院、中药与营养保健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涵盖了药学、医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开设了药学、中药学、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食品营养与健康、药品生产技术、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十九个专业,形成以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与市场紧密结合,满足社会对应用型医药类人才的需求。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备,建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学院拥有2000余平米馆藏丰富、集教学、科研、文化交流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医药博物馆。建有主干为千兆全覆盖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图书馆馆舍面积达6千平方米,有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馆藏纸质图46.2万册,电子图书61万册。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标准运动场等建设一新,整装齐备。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做好2024年大专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眉山药科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葡园路79号,邮编:620200。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我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眉山药科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招生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与所填专业志愿相关的未录取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要求。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药卫生类的考生,我院相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考生可登陆眉山药科职业学院网站或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六章 新生入学和复查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眉山药科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我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院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并完成缴费等相关手续后,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还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37216888、37216999
监督电话:028-37213907
学校网址:http://www.msykxy.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药学中西 厚德济世
“药学中西”:精辟地涵括了眉山药院“以药为主、医药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方针;突出了眉山药科职业学院的主导学科内涵,亮出了眉山药科职业学院的学校名号,传达了学校弘扬祖国五千年中医药优秀文化传统的使命感、坚持中西医药结合的教学方针;激励眉药人学习掌握中、西方药学知识,对中、西药学知识兼容并蓄,以中西医药结合的知识和技能,为延续人类生命与健康做出有益贡献。
“厚德济世”:“厚德”:语出《易经·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和道德水平,做到理想崇高、信念坚定、情操高尚、人格完善,像大地一样,包容万物,无所不载。“济世”:典出《后汉书·费长房传》“悬壶济世”。体现一名医学生的价值追求,也是告诫广大从医者谨记职业操守,践行救死扶伤。
“药学中西、厚德济世”,凸显眉药本色,具有鲜明个性。前者传达眉药办学方向、教学方针、学校定位,核心是一个“学”字;后者诉求眉药人的社会实践、人生价值、奉献精神、理想实现,重在一个“济”字。学尚中西、药医结合,道贵精诚、济世救人,是校训彰显的价值理念,意在以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中医药优秀文化传统为使命,坚持中西医药结合的教学与实践道路,传承“悬壶济世”的传统美德,激励师生崇道乐学、兼容并蓄、精益求精、救死扶伤,为中华医药谱新章,为人类健康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