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古称刘家港,始兴于隋唐时期。元朝,政府实施漕粮北运,在刘家港沿线建大型码头泊位,建立海运仓储和海事机构,自此长江中下游地区、浙江温台等沿海地区、以及日本、琉球、高丽、安南等国的商船都集结于刘家港,刘家港成为“六国码头”、“天下第一码头”。明朝,刘家港作为郑和七下西洋起锚地,发展达到鼎盛,成为当时世界上重要的枢纽港。明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港口逐渐沉寂。
改革开放以来,苏南经济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港口的开发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也为港口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利的货源保障。
1992年初,太仓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沿长江地区建立港口开发区,充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优势,进行港口开发建设,以推动苏南外向型经济发展,呼应上海浦东开发开放,同时带动太仓地方经济发展。同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召开的沿江开发开放会议精神,决定将太仓港列为江苏重点开发建设的港口。
1993年11月,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并列为省级开发区。在江苏省政府制订的《江苏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开发建设太仓港,尽快使其成为长江口以集装箱枢纽港为主体的商业性大港”,并专门成立了“江苏省太仓港港口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太仓港港口规划建设的领导。
1996年11月,太仓港被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1999年9月,国家海关总署批准太仓港为集装箱中转港。
2001年,国家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把太仓港定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的干线港。
2005年1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副厅级建制的中共江苏太仓港口工作委员会和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全面承担太仓港口建设和发展等管理职能。
2006年9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苏州港(太仓港区、常熟港区、张家港港区)列为全国9大集装箱干线港之一。
2010年5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太仓港被定位为重点建设的集装箱干线港和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
2012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共同批复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并执行海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2013年9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自此,太仓港全面实现海港化。
2013年10月,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2030年)》,明确苏州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省、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托,是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苏州港太仓港区重点服务于江苏省、苏州市及长江沿线地区,以集装箱干线运输和铁矿石、煤炭中转运输为主,相应开展石油化工品中转储运,并兼顾太仓市临港产业开发。
2014年初,太仓港与上海港成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合作经营太仓港集装箱三期码头下游两个泊位,合资码头公司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已开始正式运营,海 勃TOPS4.0(上港集团集装箱码头营运管理系统)成功上线,太仓港与上海港的码头营运系统正式对接。
2014年2月,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三期码头上游两个泊位正式投入运营,太仓港集装箱码头公司增至4家。
2014年7月,太仓港落实海港化管理措施,争取上级同意对进出太仓港船舶实际淡吃水控制标准从-11.8米提升至-12米,载重21.8万吨级“伊万”轮、吃水-12米“桑巴海角”轮靠泊太仓港,太仓港成为长江内河沿线接靠船舶吨位最大、吃水最深的港口。
2014年9月,太仓港落实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措施,与长江经济带12个直属关区实现了通关一体化,并且与上海洋山港集装箱码头营运管理系统实现对接;争取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同意,9月1日起,太仓港成为第二批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港口之一;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同意,获批进口粮食指定口岸。
太仓港地处长江经济带与沿海经济带的“T”型交汇处,具有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港口距离长江入海口引航锚地68海里,拥有长江岸线38.8公里,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优良深水岸线25.7公里,岸线平直、边滩稳定、深水近岸,具备建设集装箱枢纽港的各种条件。目前通航水深达-12.5米,可满足5万吨级散货船和第四代集装箱船全天候进出,10万或20万吨散货船和第五第六代集装箱船乘潮或减载进出。
太仓港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长江三角洲的核心,腹地对外贸易发达。依托苏州、无锡、常州等苏南和南通、泰州、扬州等苏中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和昆山开发区、太仓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和众多省级开发区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为港口发展积聚了大量的本地箱源。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长江中上游大中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港口提供了充足的江海中转货源。
太仓港距离腹地近,陆路至上海市区仅约60公里,至苏州市区约80公里,至苏州工业园区约60公里,至无锡市区约90公里,至南通市区约100公里,至南京市区约250公里,至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和苏南硕放机场分别约为60公里、96公里和86公里,港口与上述城市和机场之间全部有高速公路连接。水路与长江沿岸20多个港口连接。
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服务“长江经济带”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开芜湖、南昌、宿迁、徐州、宜兴等5条长江、内河支线,加密重庆、武汉、南京等长江支线,长江、内河支线总数增至80条,向太仓港喂给的长江、内河港口数量增至50个。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开俄罗斯东方港、韩国仁川港2条近洋航线,增加日本和东南亚航线运力,近洋航线总数增至24条、直达近洋22个港口。太仓港航线总数增至191条。在太仓港开辟运营航线的船公司增至80家,比2016年增加18家。
进一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依托港口,港区全年新引进新兴产业项目39只,总投资约150亿元;物贸主营收入突破300亿元,同比增长40%;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7%。来太仓港走货的苏州外贸企业达1743家,比2016年增加208家。
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集装箱四期工程完成前期所有审批和招投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太仓港支线铁路可研报告编制完成。润禾码头、扬子江码头、阳鸿石化扩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港口环境不断完善。开通运营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实质性启动东南亚进口水果业务,引导东南亚优质大米进口,做大进口食用水生动物业务,太仓港特色货种业务量居全省前列。海关、国检、海事等口岸单位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办事流程,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大口岸”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领先的口岸通关环境得到巩固加强。
安全环保取得新成绩。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教育培训考 核制,制订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锚地管理审批24小时值班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段执法检查,港口全年保持了平安稳定态势,被省厅港口局评为危险货物安全督查优秀单位。切实加强港口环境治理,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实理2仓港集疏运规划和港口支持保障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业务开展;深,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所有散货码头都已建成配套的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码头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纳管处理,全面完成码头起重作业设备“油改电”任务,建成一批岸电设施,全面完成上级绿色生态港口建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