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创办于1997年,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体,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法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占地82.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坐落在美丽的梅南山麓,被亚洲最大的城中湖汤逊湖三面环抱,欧式风格建筑掩映在青山绿水之中,风景如画,是全国十大美丽湖景校园之一。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建造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商学院、文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影视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适素质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13个学院,开设56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国际学生18000余人。
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每个学院拥有一座教学实验大楼。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等均超过教育部“部颁标准”。校园信息化位居全国同类高校领先水平。
截至2023年,建有一流专业实验室近200个,功能涉及各学科门类,拥有工业机器人实验室、VR技术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大数据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物联网技术实验室、无人机低空遥感实验室、离子色谱实验室、生物信息实验室、摄影棚、空中乘务实训仓等一大批科技前沿实验室。图书馆建筑面积30707.1平方米,环境优雅、设施先进,纸质藏书180万册,电子图书230余万册。
各类设施齐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备,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型食堂、3D影院、标准化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国家标准体育运动场、俱乐部、健身中心、金融服务网点、医院、超市等一应俱全。
截至2023年,建有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237个,其中省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个、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1个。
武昌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昌理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北省招生代码C215,在其他省(市、区)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另外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1cm-185cm,女生身高161cm-173cm。
第八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
第九条 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学校录取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参加征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循序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参加征集。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对已投档考生按科类或专业组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录取时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时,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生源省份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测试。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统(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遵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语种。新生进校后,学校可为高考日语语种考生安排日语或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均安排英语教学。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且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具体按照《武昌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进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30223
咨询电话:027-81652828 81652829 81652037
传 真:027-81652038
学校网址:http://www.wu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ut.edu.cn/
微信公众号:武昌理工学院(wutedu)
微信小程序:武昌理工学院招生办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学校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获得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和第七届国家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学校获批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国际标准研究和省级科研平台、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1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团队、9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学校科研经费到账金额、近三年获批发明专利数量、近两年获批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数量、教育部产学研合作项目获批数量等位居全省同类高校第一。在神针2022中国高校科研竞争力评价中,学校在全国2700余所高校中位居第490位。
教学、科研等方面标志性成果:
· 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独立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任务
· 全国高校中唯一拥有“素质教育研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获得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获得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主持制定ISO国际标准
·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主持获得三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 全省同类高校中首次设立海外校区
· 湖北省同类高校中首次获批研究生工作站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战略,始终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办学近三十年来,始终秉承素质教育办学理念,积极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把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创建并实施大学素质教育“三二一”人才培养体系,“三”即三维素质培养目标,“二”即二条基本路径,“一”即一套评价系统。
三维素质培养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素质为根本目的,制订“通适素质教育为基础、专业素质教育为核心、创新素质教育为高阶”的三维一体、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方案,实现“通适素质过硬、专业素质扎实、创新素质突出”三维素质培养目标。
二条基本路径,一是“全息场”德育,即德育主体通过德育内容、德育方式、德育环境、德育制度四要素耦合成“全息场”,作用于德育客体,实现德育目标。二是“开发·内化·创新”教学,即开发学生潜质潜能,促进学生将知识内化、创新,形成和发展素质,实现传授知识向培养素质转变,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套评价系统,即以素质分为计量单位,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对大学生“通适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进行量化测评,构建“素质分制”评价系统。
形成了“以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科专业技能竞赛为路径,专业素质教育、通适素质教育、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突出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的三维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5年,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组成了“武昌理工学院创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组,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深度调研,形成了“武昌理工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主要经验及建议”调研报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中央书记处书记杜青林批转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武昌理工学院在培养人才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值得推广。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题为《武昌理工学院创新大学生素质教育模式》的专题简报,向全国高校推广武昌理工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经验。
大学素质教育“三二一”人才培养体系,有效促进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社会影响。50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领导来校考察。10余所高校学习借鉴该校大学素质教育经验和做法。著名教育家潘懋元、杨叔子、杨福家、李培根、瞿振元、顾海良等来校指导,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国内动态清样》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该校大学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学校连续三年位居“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第二名。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不断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在国际合作办学方面起步早、范围广、数量多、竞争力强。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的5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现有在校国际学生300余名,与加拿大尼亚加拉学院合作成立“中加学院”,与韩国多所高水平大学合作成立了“中韩学院”,开办本硕连读项目;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顶尖名校开设本科预科班或硕士直通班,为学生出国留学深造、国外带薪实习、海外游学和就业开通了直通车。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000余名学生提供了赴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学习交流、读本升硕的机会。
学校的校训“追求卓越、走向成功”成为学校的大学文化和大学精神,形成了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是一所享有盛誉的文明校园、平安校园、魅力校园、书香校园、生态校园、双创校园、无疫情校园。
学校被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连续两届授予“湖北省级文明校园”,被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和湖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称号,荣获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在“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最具公信力排行榜”位居全国本科高校第144位,全国仅两所民办高校上榜。在2023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位居前10强;学校包揽全国七大权威媒体年度教育总评榜“第一名”:获批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22年度品牌竞争力民办高校”第一名,获评新华网“中国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第一名,央广网“中国影响力民办高校”第一名、腾讯网“品牌实力民办大学”第一名、新浪“最具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第一名、网易“就业竞争力高校”第一名、搜狐网“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第一名。多次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100强”、“中国十大品牌民办大学”、“中国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等。
1997年,湖北广信科技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创办湖北工贸专修学院。
1999年,湖北工贸专修学院与武汉科技大学合作创办“武汉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0年9月,湖北广信科技教育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江夏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18号征地并开始兴建新校区。
2004年2月,教育部发文确认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2011年5月,教育部批准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转设为武昌理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2310;同时撤销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的建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