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的前身为百年名校武汉大学举办的武汉大学珞珈学院。2016年4月,学校更名为“武汉晴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
截至2023年,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位于中国光谷武汉新城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4A级龙泉山风景区,校园背靠龙泉山,面朝梧桐湖,依山傍水,空气清新、四季如画,被公认为“最美大学校园”之一,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建有现代化、功能齐全的教学区、实验实训区、学习休闲区、住宿生活区、体育运动区。其中现代化的教学大楼、近百个设备先进的实验实训室,满足教学及实验实训需求;花园式学生公寓,均配有独立卫浴、空气能热水器、空调等设施,光纤网络全覆盖;学生食堂(安装中央空调)被誉为武汉高校中“最质优价廉”的食堂,医院、超市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截至2023年,学校现设会计学院、商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北斗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艺术学院、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学院,42个本专科专业,涵盖经、管、工、文、艺、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8个专业获评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会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获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有管理类、计算机类、传媒艺术类等多个应用型专业集群,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在全国同类高校中率先设立北斗学院,开办导航与位置服务、物联网应用等相关专业。
武汉晴川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武汉晴川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晴川学院”(原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 [2006]93号)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3188,湖北省代码为:C202,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型有:艺术类本科,普通类本、专科。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五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生源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涉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凡填报武汉晴川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两个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对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积极的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获得晴川奖学金;学校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武汉晴川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须知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qcuwh.edu.cn
招办网址:https://zs.qcuwh.edu.cn
E-mail:qcxyzs@sina.cn
联系电话:027-87934566,027-8793457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晴川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坚持协同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在全国同类高校中率先推行分级教学、分段分类培养,努力搭建“横向能拓展、纵向能提升”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获湖北省政府第八届教学成果奖。
就业创业:学校积极推进就业“一把手”工程,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超过94%,毕业生质量获社会和用人单位广泛认可。每年大批晴川学子被国家事业单位、知名企业录用。近百名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企业资产超千万,部分资产过亿。
考研深造:2010年以来,考研录取率逐步提升,大批晴川学子考取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研究生。
学科竞赛:近年来,学生在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全国软件大赛、全国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广告艺术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的获奖成绩居同类院校前列。
双证融通:学校具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格,实施“1+x”证书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多个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提高就业竞争力。
专升本教育:武汉晴川学院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专科学生毕业当年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合格者,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要求管理,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学校设立了万瑞兴文化艺术基金,全力打造以“美丽晴川、大爱晴川、魅力晴川、特色晴川、平安晴川”为特征的一流校园文化;成立了晴川艺术团(下设舞蹈团、民乐团、流行乐团、合唱团等10个分团),20多位国家级艺术名家加盟;成立了晴川书院,国学名师、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李敬一教授任院长,开设“国学大讲堂”,弘扬国学国粹;组建了湖北省大学生京剧团、当代美学与文化研究所、全国高校首支中国女子围棋甲级联赛队。现有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体育类、公益类社团近50个,形成了“爱尚晴川”、“金秋文化艺术节”等十大品牌活动,师生在全国及湖北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中多次荣获一等奖。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教育部办学条件评估验收合格高校
◆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
◆湖北省“平安校园”
◆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高校
◆中国工程院院士、武汉大学前校长、昆山杜克大学校长刘经南教授为首席顾问
◆全国软件设计、电子设计等各类学科竞赛成绩领跑全国同类高校,高于部分985、211高校
◆学生考研率,英语四级、专业八级一次性通过率,毕业生就业率均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办学设施一流,依山傍水,被公认为“最美大学校园”之一
◆传承百年武大文化底蕴,被誉为“最有爱心”、“最具活力”高校
◆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综合办学实力位列全国同类院校20强、2016湖北最具影响力十强民办高校、2016湖北十佳民办本科高校
学校先后与美国TI公司、阿里巴巴、万豪国际、施耐德电气、人福医药及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合作,打造校企合作“航母”,成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湖北)人才培养基地,开办“金融证券”、“会计信息化”、“网络营销”、“传媒艺术”、“工业机器人”等近20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毕业后,优先就业。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化办学,通过联合开展“2+2”本科双学位教育、“4+1”“3+1+1”本升硕硕士教育、交流生、文化交流等多种形式,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
2006年4月,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同年招生。
2010年,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
2012年,学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3年,由学校思想政治教研室、高等数学教研室、体育教研室、物理教研室共4个教研室组建公共课部。
2015年3月,学校获批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获批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6年1月,学校整体搬迁至光谷中华科技园新校区。12月,学校入选湖北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首批成员。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