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学城,毗邻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重点开发的科研教育、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区域,具有不可多得的交通、环境和产学研一体化优势。截至2023年,学校设置有12院1部,48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7万余人;占地面积83.5万㎡,校舍面积37.05万㎡,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智慧校园信息化程度高;教学基础设施优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等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建有一流的大型综合实验中心和图书馆,馆藏图书264万余册;公寓式学生宿舍均配备有空调和24小时热水系统。
学校学科结构以管理学、经济学、工学为主,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围绕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形成了现代商务服务、智慧物流与电子商务、数字文化创意、环境资源与智能制造等特色专业集群。
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9个;获批国家级人才集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创业学院1个;获批教育部产学研合作育人项目5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高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5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个,湖北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项目1个。其中:
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广告学。
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闻学、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物联网工程、会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环境设计。
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集装箱铁水联运港口作业计划方案设计”和“污水处理工艺虚拟仿真实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摄影基础”、物流管理概论。
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摄影基础”。
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虚拟仿真实验。
2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药剂学》《环境监测》《中国文化概论》《大学英语(2)》《物流管理概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C语言程序设计》《供应链管理》《期货投资实务》;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矿山景观化生态修复设计》《基于挣值法的项目动态成本与进度管理虚拟仿真实验》《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与处置引导虚拟仿真实验》《数字营销多渠道归因虚拟仿真实验》;线下课程《品牌形象设计》《视频拍摄与编辑》《计算机基础》《合同法案例专项实训》《信号与系统》《经管综合仿真实训》;社会实践课程《公园绿地景观设计》《数字乡村与电商直播》。
2个“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数字商务与管理、资源环境与智能化工程。
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新闻传播学。
1个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电子商务学院。
5个省级教学团队:程序设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智慧物流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人力资源综合实训系列课程团队、数字商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品牌设计数字创新实践教学团队。
9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旅游管理系、生物制药教研室、企业法律实务教研室、智慧物流教研室、跨境电商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广告学专业教研室、会计实践教研室、物联网工程教研室。
3个国家级人才集训基地: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中国集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移动应用开发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2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环境与生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3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家事易现代物流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长联制药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湖北君集水处理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1个省级创业学院:学校创新创业学院。
5个省级高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环境工程、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
3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荆楚卓越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荆楚卓越工程师(物联网工程专业)、荆楚卓越经管人才(金融学专业)。
教学课程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营造了政策引导教学、领导重视教学、制度规范教学、经费保障教学、全员服务教学的良好氛围。近三年,主持完成2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25项省级教改项目;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为导向,制定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核心课程建设,构建“基础层次、综合层次、创新层次”循序渐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4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2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项教学成果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
学校探索“三力三融一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以产教融合、专创融合、思政与素质教育融入为特色路径,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抓手,擦亮“学在武工商”品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教学特色有:一是建立高质量课程体系打造一流课程。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打造“学科专业主干课——校级优质精品课——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高质量课程体系,以高质量课程培育高质量人才;二是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个性化发展。以学生为中心,实施学分制改革:打造专业核心课程,突出专业能力培养,开发选修课程资源,拓展学生全面的素质成长;三是以赛促学提升专业竞争力。建立科学完善的竞赛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师生参与各种学科与技能竞赛,促使学生提高对知识的学习、运用和创新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四是课堂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果。探索实施分层分类教学,深入开展案例式、模拟式、项目式、混合式、翻转式等系列课堂教学改革,深化教改研究,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效用的教改成果。五是积极发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学校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获批湖北省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项目。先后与武汉轻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和湖北工业大学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近20名教师受聘于高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武汉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武汉工商学院
二、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学校类别:综合类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黄家湖大学城)
七、学校代码:武汉工商学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17,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八、基本情况
武汉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湖北省首家转设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民办高校。经过20余年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跻身国内同类高校前列,荣获教育部“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为第45届、第46届、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AACSB国际商学院协会会员、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单位、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湖北省文明校园等。
学校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学城,毗邻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重点开发的科研教育、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区域,具有不可多得的交通、环境和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学校设置有12院1部,51个本专科专业,在校生1.7万余人;占地面积83.5万㎡,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智慧校园信息化程度高;教学基础设施优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等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建有一流的大型综合实验中心和图书馆,馆藏图书284万余册;公寓式学生宿舍均配备有空调、24小时热水系统、独立阳台、独立卫浴、校园WIFI全覆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审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和规定,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招生工作全校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将优化专业结构、改进专业设置管理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学校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情况,认定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平行志愿正式投档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第十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降分投档政策等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湖北省本科、湖北省中韩校际交流项目专科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分数清”,无专业级差。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湖北省普通专科专业组(不含中韩校际交流项目):对进档考生遵循一志愿专业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专科: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省份本科、专科:对进档考生遵循一志愿专业录取。若该省(区、市)有特殊要求,以该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区、市)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专业统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者均可填报我校,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作为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份有相应排序规则的,遵循该省(区、市)当年公布的规则。无特定规则的,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湖北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作为投档成绩。
内蒙古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按〔(高考文化分÷750)×60%+(专业分÷300)×40%〕×750作为投档成绩。
河南、四川、江西、山东、广东、陕西、广西、贵州、西藏按(文化成绩×50%)+(统考成绩×750/300×50%)作为投档成绩。
云南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772×50+专业成绩÷300×50作为投档成绩。
2.舞蹈学类
湖北按(文化成绩×30%+统考成绩×70%)×2作为投档成绩。
内蒙古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按〔(高考文化分÷750)×50%+(专业分÷300)×50%〕×750作为投档成绩。
湖南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作为投档成绩。
黑龙江、山东、陕西、安徽按(文化成绩×50%)+(统考成绩×750/300×50%)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四条 湖北省中职技能高考录取规则
以湖北省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总分为投档分,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只招填报该项目专业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不得转出至普通类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除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无外语口试成绩、单科成绩、民族、性别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籍学历及资助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学籍。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的经济资助,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学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七章 咨询及监督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武汉工商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网站:https://goto.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办”官方微信号:wtbuzb
“武汉工商学院阳光招生”官方抖音号:22170949491
“武汉工商学院阳光招生”官方小红书号:5025627110
咨询电话:027-88147227 88147355
咨询邮箱:zsgzb@wtbu.edu.cn
招办Q Q:800866555
咨询Q Q群:117089105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7-88147120(武汉工商学院纪委监察部)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同时废止。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服务教学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主持各类科研项目5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60余项,承担社会服务项目100余项;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商务部发展研究奖等科研奖项6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85部;发表论文2600余篇,其中SSCI、SCI检索论文400余篇;申请国家专利180余项。
学校“湖北网络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获批中共中央宣传部舆情信息直报点;污水处理技术被院士专家组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浙江、江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广东、山东等10余个省市的50多项污水处理项目,其中浙江嵊新污水处理厂地表水Ⅳ提标改造项目规模达22.5万吨/日,获得良好社会效应和高度赞誉;“现代物流与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成为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科学研究与应用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力支持了人才培养。
学校不断扩展人才培养的国际视野,实施国际化战略,以扩大学校与国际知名大学的合作交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的高层次平台、输出学校优势资源为重点,构建以项目为核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局面。
武汉工商学院是湖北省首家转设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民办高校,荣获教育部“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为第45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AACSB国际商学院协会会员、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单位、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湖北省文明校园等。
学校的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学校受到“中国创意产业之父”、著名经济学家厉无畏的亲切关怀;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湖北省副省长、湖北省教育厅原厅长陈安丽,湖北省原副省长郭生练,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等来校指导考察,充分肯定了学校发展取得的成绩。学校获“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被评为“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全国企业优秀职业和技术人才十佳培育基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特色教育理念示范性学校”。
学校专设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设立专项创新创业基金,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立创新学分,认可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建有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对比较成熟的项目进行孵化;学校创新创业成果突出,荣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武汉市大学生创业特区”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设有“弘德讲坛”“博问讲坛”“长江生态讲坛”“中部金融讲坛”等学术讲坛,院士、专家常来讲学,学术氛围浓厚;打造了黄家湖龙舟文化节等省内知名文化品牌,获批湖北省龙舟研学示范基地;学校还开展了校园“七彩”文化艺术节、社团活动月等特色活动。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中国龙狮协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啦啦操实验高校”“全国啦啦操示范窗口高校”称号,晨星啦啦操俱乐部被授予“全国啦啦操五星级俱乐部”(全国民办高校仅此一家);在团中央学校部主办的“镜头中的三下乡”评选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邓丽班”专题教育活动获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在武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中成绩突出,获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7月24日,经国家民委同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中南民族大学弘博学院作为中南民族大学的二级学院正式成立。
2003年3月,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中南民族大学弘博学院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
2004年2月4日,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中南民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2011年4月7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学校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校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2012年5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4年4月,更名为武汉工商学院。
2015年,入选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
2017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2月,成为湖北转设后通过教育部教学评估民办高校;7月,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12月,学校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为2017年全民阅读优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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