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古族服饰(内蒙古自治区),编号:Ⅹ-108
(1)批次/类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3)保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蒙古族服饰(内蒙古自治区),编号:Ⅹ-108
(1)批次/类型:2014年(第四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
(3)保护单位:正蓝旗文化馆
3、蒙古族服饰(甘肃省),编号:Ⅹ-108
(1)批次/类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3)保护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文化馆
4、蒙古族服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号:Ⅹ-108
(1)批次/类型:2008年(第二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
(3)保护单位:博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蒙古族服饰(青海省),编号:Ⅹ-108
(1)批次/类型:2021年(第五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蒙古族服饰名称为蒙古袍,主要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但因地区不同在式样上有所差异。
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喜穿软筒牛皮靴,长到膝盖。农民多穿布衣,有开衩长袍、棉衣等,冬季多毡靴乌拉,高筒靴少见,保留扎腰习俗。男子多戴蓝、黑褐色帽,也有的人用绸子缠头。女子多用红、蓝色头帕缠头,冬季和男子一样戴圆锥形帽。未婚女子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还有比较具特色的是蒙古族摔跤服。
内蒙古地域辽阔,自然环境、经济状况、生活习惯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服饰。如巴尔虎、布利亚特、科尔沁、乌珠穆沁、苏尼特、察哈尔、鄂尔多斯、乌拉特、土尔邑特、和硕特等数十种服饰。他们为大体风格一致,各具特色。基本形制为长袍、下摆两侧或中间开衩,袖端呈马蹄袖。已婚妇女袍服外面还配有长、短不同款式的坎肩。
蒙古各部落服饰中区别最大的是妇女头饰。如巴尔虎部落蒙古族妇女头饰为盘羊角式,科尔泌部落蒙古族妇女头饰为簪钗组合式,和硕特部落蒙古族头饰为简单朴素的双珠发套式,鄂尔多斯蒙古部落妇女头饰最突出的特点是两侧的大发棒和穿有玛瑙、翡翠等粒宝石珠的链坠,使鄂尔多斯头饰成为蒙古各部中的佼佼者。
以女子长袍为例,科尔沁、喀喇沁地区的蒙古族受满族影响,多穿宽大直筒到脚跟的长袍,两侧开叉,领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贴边;锡林郭勒草原的蒙古人则穿肥大窄袖镶边不开叉的蒙古袍;布里亚特妇女穿束腰裙式起肩的长袍;鄂尔多斯的妇女袍子分三件,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为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而青海地区的蒙古人穿的长袍与藏族的长袍较为相近。
除了青海以外,男子的服饰各地差别不大。春秋穿夹袍,夏季着单袍,冬季着棉袍或皮袍。蒙古族平时喜欢穿布料衣服,逢年过节或喜庆一般都穿织锦镶边的绸缎衣服。男装多为蓝、棕色,女装喜欢用红、粉、绿、天蓝色。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汉族相似。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纽扣,格外醒目。
腰带是蒙古族服饰重要的组成部分,用长三四米的绸缎或棉布制成。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
蒙古族靴子分皮靴和布靴两种,蒙古靴做工精细,靴帮等处都有精美的图案。据季节的变化有皮靴、布靴、毡靴几种。皮靴多用牛皮、马皮、羊皮制作,结实耐用,防水抗寒性能好,其式样有靴尖上卷、半卷、平底不卷、尖头、圆头几种。布靴多以布帛、平绒布面料制作,中靿和矮靿居多,靴帮绣以图案,轻便柔软,舒适美观。毡靴多以羊毛、驼毛擀制而成,保暖耐磨损,一般多在隆冬时节穿用。蒙古靴类型又根据靴靿的高矮,分高靿、中靿、矮靿几种。皮靴一般采用特殊工艺把所需图案,如二龙戏珠、珠宝连城、蝙蝠、云纹、回纹、草纹、万字、蝴蝶、花卉等图案轧、贴在靴靿或靴帮上。布靴的靴帮、靴靿大多刺绣或贴绣精美的花纹图案。目前流行在民间的蒙古靴式样有七、八种,主要有军样靴(大板尖)、抓地虎、皂样靴(鸡蛋头)、武步员(朝靴)、大仙靴、三抱靴(小板尖)、八宝靴(童靴)、皮马靴(高靿、半靿)、布绣花靴(半靿)。
佩挂首饰、戴帽是蒙古族习惯。各地区的帽子也有地方特色。内蒙古及青海等地的蒙古族的帽子顶高边平,里子用白毡制成,外边饰皮子或将毡子染成紫绿色作装饰,冬厚夏薄。帽顶缀缨子,帽带为丝质,男女都可以戴。呼伦贝尔的巴尔虎、布里亚特蒙古,男子戴披肩帽,女子则戴翻檐尖顶帽。用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蒙古族的首饰富丽华贵。
2004年,蒙古族服饰被列入国家民族民家保护工程试点项目,2008年列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09年4月,内蒙古当地政府牵头,开展蒙古族服饰的抢救保护工程。调查工作遍布内蒙古地区的50多个旗县,600余名乡土专家和牧民群众接受采访。经过4年多时间的调查,最终确定了蒙古族28个部落的传统服饰的基本样式,共抢救性制作了内蒙古现存28个蒙古族部落的108套服饰和34组头饰,并已全部移交内蒙古博物院,作为永久性藏品,供展示研究之用。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院长兰英介绍,我国首部民族传统服饰地方标准《蒙古族服饰》已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包含了28个部落的服饰(包括头饰、帽子、长袍、坎肩、佩饰、靴子等)特点、分类的《蒙古族服饰》系列地方标准,将标准化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过程中,将传统的蒙古族服饰的基本元素进行准确、真实的保存,提炼出蒙古族服饰文化的基本元素,并使之与现代的审美需求、生产生活需求和工艺技术有机地结合,形成技术规范,成为蒙古族服饰组织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准则和依据。标准中收录的56套蒙古族服饰实物标准样品均有彩色效果图、款式图、裁剪图,并以蒙、汉两种版本发行。这28个蒙古族部落为:巴尔虎、布里亚特、额鲁特、扎赉特、科尔沁、扎鲁特、奈曼、阿鲁科尔沁、敖汉、巴林、翁牛特、喀喇沁、克什克腾、乌珠穆沁、浩齐特、阿巴嘎、察哈尔、苏尼特、四子、土默特、达尔罕、茂明安、鄂尔多斯、乌拉特、和硕特、阿拉善伊斯兰蒙古族、喀尔喀、土尔扈特。
蒙古族服饰以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精湛的制作工艺,立于我国乃至世界服饰之林而经久不衰。斯庆巴拉木先后手工缝制了上千套鄂尔多斯服装及40多幅鄂尔多斯妇女头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受到群众和各级“非遗”研究部门的一致肯定,已成为旗、市、自治区、国家四级代表性传承人。
蒙古袍的穿着是一件正经、严肃的事情,整洁端正的穿戴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一种尊重。穿袍子时,一定要穿靴子,戴帽子。尤其到祭祀的时候,必须是袍子、靴子、帽子配套,这样才显得整体协调,严肃庄重。在端茶敬酒的时候,不能捋袖,不能袒胸露颈,袍子的下摆不能从锅碗瓢盆上扫过。收拾存放袍子时,前襟要朝上,死人的衣服才朝下。领子冲西北放置,不能冲门。在缝制袍子时,忌讳留下线头。
地域和民族给了蒙古人智慧,创造出这绚丽多姿的袍饰。就像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一样,蒙古袍作为一种传统服饰,已成为了蒙古族的象征。有蒙古袍出现的地方,就有蒙古人的豪爽和豁达,就有悠扬的长调和优美的舞姿。随着时代的发展,蒙古人穿戴传统服饰的时候也越来越少,即便在牧区,人们也是传统服饰和现代服饰交替穿戴,只有在逢年过节、举办婚事或召开那达慕大会时人们才穿戴华美的传统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