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图书馆建馆于1960年,是收集、整理、保存文献资源并提供开发利用的区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是传承文明、传播知识、传递信息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现址位于青羊区瑞联路139号,总馆面积3000平方米。
图书馆馆藏52.68万册,常年开展书刊借阅、文献资源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业务辅导、流动图书服务、全民阅读推广等服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每天开放时间9:00-20:30,每周开馆时间72小时以上,节假日照常开放。在街道、社区建立有79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和基层图书室,总分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共文化服务窗口的良好秩序,规范内部管理,共同塑造文明城市形象,本馆再次就读者入馆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1、开馆时间为:9:00-20:30(周四9:00-12:00)。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
3、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4、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馆内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5、请勿携带食品、宠物入馆。
6、请勿携带箱、包(大于18.4cm×13cm)及其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进入综合借阅大厅;
7、请勿将个人的书籍带入综合借阅大厅(自修室不受此限制);
8、请监护人看管好自己的小孩,避免发生各类意外。敬请监护人不要任由未成年人在馆区内各室、过道、走廊喧闹、玩耍。
9、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陪同入馆。
10、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11、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12、因我馆的场地有限、座位有限,已不能充分满足读者来馆阅读和学习的需要,请没有找到座位的读者就近选择全市范围内其它公益性服务场馆、辖区街道(社区)图书室阅读、学习;
13、请读者不要过早到图书馆等候,以免造成广场、大厅、楼道安全隐患,发生意外。
14、敬请共同遵守和维护公序良俗,爱护馆内文献资源和设施设备。
青羊区图书馆可办理成都市公共图书馆身份证读者证及青羊区图书馆借阅证两种。
一、全市读者证
读者凭第二代身份证可在全市21家公共图书馆免押金注册“全市读者证”,身份证即为读者证。注册后可实现在21家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注册有效期4年,到期后可在办证地免费续期。
1、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4本、中文期刊4本,借期30天(可续借1次,续期30天),超期滞纳金为0.1元/本/天。
2、免费使用“成都市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全部数字资源。
二、青羊区图书馆借阅证
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需交纳押金100元(退证时退换押金),仅限青羊区图书馆使用。
本馆读者证借阅规则为:可外借4本书刊,借期30天(可续借1次,续期15天),超期滞纳金0.1元/本/天。
三、其他借阅问题
报纸仅限室内阅览,暂不外借;我馆读者书刊到期可通过续借电话81710827续借、在服务台续借、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续借等三种方式;如遇书刊损坏或遗失,请自行购买原版书刊赔偿或按原版书籍价格2倍赔偿。
读者办理读者证时只能在全市读者证或本馆借阅证(其他20个图书馆借阅证)中二选一进行注册办理,且全市读者证不可重复注册。
推荐读者选择全市读者证注册。
交 通:可乘58、37、309、47路公交车到达(瑞联路中站).904(瑞联路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