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于2004年,历经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两个发展阶段,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6年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进行招生,已发展成一所艺术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成龙影视传媒学院、环境设计学院、公共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食品与生物科技学院、亚心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学院和公共基础课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0700余人。
截至2023年,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700余亩。校区由中外艺术名家规划设计,校园兼具东西方园林韵味,建筑融现代风格与古典气质于一体。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美术馆、陶艺馆、体育馆、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食堂超市等,总建筑面积超过22万平方米。 学校拥有先进的影视媒体实训中心、环境设计实训中心、公共艺术实训中心、时尚设计实训中心、食品与生物科技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教育实验中心等8个实验中心及食品工艺实验室、发酵工艺实验室、嵌入式创新实验室、影视工程实验室、生命科学馆、动作捕捉实验室、木工实训室、金属工艺实训室、3D打印实训室、油泥模型实训室、首饰工艺实训室、动漫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逐格动画摄影棚及黑匣子剧场等专业实验实训室100余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超过55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4余万册。
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和建设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内涵发展、开放办学,积极打造“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严谨与浪漫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的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富有艺术精神和科学思想、关注生活、表现时代、服务社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意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和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名称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英文名为Wuhan Institute of Design and Sciences。2016年5月,学校部分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统筹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九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民办高校所在的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二) 艺术类专业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录取。1.如果投档分数是专业成绩,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分数是综合成绩,则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三)如果生源省份(含高考改革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四)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分配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分配。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予以退档。
(五)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转换。
(六)学校无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经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劳取酬。
第七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学分,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均可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wids.edu.cn
招生网址:http://zb.wids.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校区)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红安大道特9号(红安教学基地)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咨询热线:027-81731888
招生办公室传真:027-81730653
咨询QQ:800866516
电子邮箱:wids_zsb@126.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教师教研科研成果丰硕,近三年教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0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300余篇,艺术创作成果60余项。
截至2023年,学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博采百年名校华中农业大学和湖北美术学院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开设了38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环境设计类、健康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六大专业集群,专业覆盖艺、工、农、医、文、经、管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积极探索专业集群交叉、融合,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学校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五个专业被评为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计与影视学科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成龙影视传媒学院获批湖北省试点学院改革项目;动画、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获批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数字影视艺术教学团队、大学数学教学团队获批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食品科学与工程教研中心、艺术设计基础教研组、造型设计实验教研组、服装创意造型课程,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美育教研室获批湖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服装立体裁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服装立体裁剪、庭院景观砌土工程虚拟仿真实验等14门课程获批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学校与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学校合作,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开放办学、具有国际化的办学视野、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国际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组建了中法艺术交流-新媒体艺术工作坊,开设了新媒体交互艺术项目大师班等,与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开设新媒体戏剧舞蹈大师班,与意大利马兰戈尼学院开设时尚营销大师班;与韩国韩瑞大学结为姊妹学校,先后选派交换生、留学生等近500人。与国内知名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香港亚洲医疗集团合作,共建亚心护理学院;与成龙DC车队合作,成立赛车研究院;与紫色夜空(武汉)影视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数字艺术研创中心,开设校企定向培养班。与多所国内知名大学开展广泛的合作,先后与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合作创建创新设计研究院,与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成立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学校成立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乡村振兴研究院2个科研机构,为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湖北乡村振兴、推动政产学研合作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为学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等必修课和创新创业选修课,举办创新创业竞赛、SYB创业培训班和创业沙龙活动,每年外出开拓就业市场,举办大型供需见面会、艺术类专场招聘会以及企业专场招聘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集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咨询与服务于一体,面积达8500余平方米,免费提供给创业学生使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连续多年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22年批准立项校级科研项目21项、委托项目5项。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项、省级项目30项。近3年,毕业生人数与用人单位需求人数比例达到1:12,大部分专业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一批学生成功创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4年春,武汉冈部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北美术学院合作成立独立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0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华中农业大学与武汉冈部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将原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改为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16年,成龙影视传媒学院获批为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
2016年,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获批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2017年3月,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与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专业学位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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