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2年,前身是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1996年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和湖北省水利水电技工学校合并建设,扩建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2002年4月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更为湖北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由湖北省水利厅主管,业务上接受湖北省教育厅管理指导,是一所培养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截至2023年,学院地处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南湖和汤逊湖畔,占地总面积640余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值5.34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9亿余元,馆藏图书69.97万余册,校内实验实训场馆11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9个,省级以上实习实训基地9个,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
截至2023年,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继续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学院组建五大专业群,设置专业34个,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能力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优质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6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专业1个,院级重点专业6个,主持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2项,拥有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精品课程以及国家资源共享课各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6门。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
四、学校地址:分设南湖和汤逊湖2个校区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 306号(邮编:430070)。
2.汤逊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中洲岛(邮编:430202)。
五、招生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学校招录,省招办监督体制,根据各省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24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六人间)、1320元/生/年(四人间)。
八、学历证书颁发
经招生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奖励与资助政策
1.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奖助学金。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3.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费用缓缴或部分减免,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4.校内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补贴及大学生医疗保险。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378091、87378093、87378095、87378097
招生传真:(027)873780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学院网址:http://www.hbsy.cn/(学校官网)
http://zsw.hbsy.cn/(学校招生信息网)
湖北省招生代码:C561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是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有效”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学院是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湖北省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水平能力评价基地,是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湖北省水利人才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征兵工作突出单位。
建校以来,学院凝练了“修身明志,励学求真”的校训和“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学院率先发起组建湖北水利水电职教集团,建成湖北水利水电职教品牌,入选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并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积累了典型经验。学院受到社会和水利水电行业企业的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5%以上,在省内高职院校中居于前列,涌现了以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蒋志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熊茂垠、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水利首席技师彭丹芬、浙江工匠、浙江省杰出技能标兵刘远才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现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
1952年,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创建。
1952年9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将广州私立天佑高级工业学校调整改名为"武汉水利学校"。
1953年2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将学校更名为"长江水利学校"。
1953年10月,学校复名为"武汉水利学校"。
1955年,更名为"水利部武汉长江水利学校"。
1958年,学校升格为"武汉水利专科学校";同年12月,学校更名为"湖北省水利电力专科学校"。
1972年,学校在浠水县重建,并迁回武汉市武昌广埠屯,与武汉电力学校合并组建"湖北省水利电力学校"(中专)。
1975年,因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的需要,湖北省水利电力局分设为水利和电力两局,学校也相应分设为两校。
1977年9月,湖北省水利局在武昌八一路选址建立了"湖北省水利学校"。
1994年1月,学校更名为"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
1996年,湖北省水利决定将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和湖北省水利水电技工学校合并建设。
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学校成功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定名为"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月,学院被水利部确认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8年,学院被立项建设全国水利优质高职院校。
2020年1月,学院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