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央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是全国唯一的桥梁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地处中国建桥之都(武汉),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风景秀丽的马影河畔,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截至2023年,学院占地面积341亩,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
学院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立足中铁、面向社会、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方向,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大专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面向铁路建设、铁路运营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打造中国建桥之都(武汉)和中国中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现“省内一流、业内领先、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奋斗目标。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招生处是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 考试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均要求学生身体健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订单班学生有生源地、分数、身高、体重、视力等要求,需面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十七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院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院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八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2024年面向湖北、河南、陕西、山西、安徽、江西、河北、四川等21个省份招生,具体信息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九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7-84597435。
第二十五条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邮编:430090)
2.网址:www.qlxyedu.com
3.E-mail:bvc027@163.com
4.招生咨询QQ号:473919251
5.联系电话:(027)84850209 15972078239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学院依托企业办学,突出桥梁特色育人,以交通运输类和土木工程类专业为主干,形成了以全日制职业教育为主、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为辅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现设有桥梁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材料工程系、铁道运输系、思政课部、公共课部等教学系部,开设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道路工程检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商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14个专业。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成功入选湖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立项建设名单。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被列为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被列为湖北省高职特色建设专业。
截至2023年,学院建有建筑技术、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钢筋工程、桥梁装吊、桥梁施工模拟、工程机械模拟、建筑CAD及数字化成图、铁道运输管理、新能源汽车12个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为国家级实训基地,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实训基地和土建工程检测实训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同时,学院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与中铁大桥局、中铁上海工程局、中交三航局、武汉地铁集团、东风本田汽车公司等单位共建校外实训基地35个。
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武汉桥梁工程学院,为国家铁路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校友中走出了46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23位业绩卓著的高级工程师。他们主持的建筑工程先后荣获17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3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8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8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96项国家及省市“优质工程奖”;他们中先后有28人次获国家和省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134人次获国家“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称号,58人次获“火车头奖章”,7人次获“湖北工匠”“大国工匠”称号;他们中先后有5人受到习近平、江泽民、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有1人接受温家宝总理的邀请参加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宴和天安门阅兵观礼,有7人先后受到李鹏、朱镕基、温家宝总理的接见。98级校友王中美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校友秦环兵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全国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校友王国英荣获中华铁路总工会“火车头”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校友刘琴梅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功勋工匠”;校友杜操被评为湖北“荆楚工匠”、武汉市“技术大师”。
学院被誉为“桥梁建设者的黄埔军校”“土建工程人才的摇篮”,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桥梁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武汉桥梁工程学院;
学校改建于1973年,原系铁道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性质,由铁道部大桥工程局主管。
2000年,学校在国家机构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中与铁道部脱钩,由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主管,教育教学业务由湖北省教育厅管理。
2009年,根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铁程办[2009]44号文件精神,学校“正式纳入中铁宏达资产管理中心,按非上市单位进行管理。”
2015年,中铁大桥局申请以武汉铁路桥梁学校、武汉铁路桥梁高级技工学校、以及中共中铁大桥局党校为基础重组旗下职工培训中心,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办开办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2016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回函批准建立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五个专业,共五百人。
2016年9月,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桥梁学校、武汉铁路高级技工学校,三校在汉南校区合并教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