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也是武陵山片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先后成为国家民委与湖南省政府共建高校、一本批次录取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
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各类在籍学生近3万人,其中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共2.5万余人。学校构建了“课程主导、环境熏陶、实践砺炼、自我塑造”为体系的“立人教育”体系,学生动手能力强、社会实践活动多,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类比赛、竞赛中荣获特等奖、一等奖。大学生少数民族艺术团多次赴美国、香港等地演出,影响广泛。学校多次获全国大学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和“西部计划项目优秀高校”称号。办学多年来,共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毕业生30万余名。
学校打造的由黄永玉艺术博物馆、沈从文纪念馆等六大文化场馆组成的“湘西民族文化博览园”,获批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湖南省青少年教育基地”。
截至2023年,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教学学院22个,一级学科41个,本科专业73个,覆盖了12大学科门类。有省重点学科5个(其中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1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点17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6个、省级一流课程48门。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共30余个。
吉首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首大学
办学地点:学校两地办学,吉首校区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张家界校区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吉首大学。证书种类: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先后成为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一本批次录取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资格,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职高对口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公费定向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 2024 年面向 29 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条件,结合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 2024 年本科招生专业 64 个(其中4个专业分师范与非师范两个方向),招生专业名称、所在学院、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等详见附件《吉首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十五条 录取要求:各招生专业性别不限;翻译、英语、商务英语三个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是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提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提档比例原则上大于100%,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调剂录取办法: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使用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三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职高对口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公费定向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山大学采取“1+2+1”的模式联合培养优秀本科生,每年从部分优势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中山大学学习两年,大四回校学习,按教育部规定发放注明两校联合培养的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取得学籍后并达到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可在大学三年级前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通过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者,可转入相关本科专业就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通新生绿色通道,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专项基金等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和评选程序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 120 号
邮政编码:416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3-8564141
招生咨询邮箱:zjc@jsu.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js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43-8564814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附:吉首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所属学院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改革省份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1 | 法学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四年 | 5000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 |
2 | 公共事业管理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3 | 历史学(师范) | 人文学院 | 四年 | 4000 | 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 |
4 | 哲学 | 人文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四年 | 4000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 |
6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4000 | 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 |
7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4500 | 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 |
8 | 新闻学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6000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9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6000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10 | 工商管理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11 | 会计学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12 | 经济学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14 | 数字经济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15 | 金融工程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16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17 | 统计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四年 | 4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18 | 物理学(师范)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0 | 机械电子工程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2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3 | 通信工程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5 | 生物科学(师范)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6 | 生物科学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四年 | 450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7 | 生物工程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8 | 环境工程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9 | 化学(师范) | 化学化工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0 | 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四年 | 4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化学化工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化工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3 | 酿酒工程 | 化学化工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4 | 临床医学 | 医学院 | 五年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5 | 医学影像技术 | 医学院 | 四年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6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院 | 四年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7 | 护理学 | 医学院 | 四年 | 7500 | 生物(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38 | 针灸推拿学 | 医学院 | 五年 | 7500 | 物理,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9 | 药学 | 药学院 | 四年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0 | 制药工程 | 药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1 | 中药学 | 药学院 | 四年 | 75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2 | 音乐学 | 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43 | 舞蹈学 | 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44 | 舞蹈表演 | 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45 | 体育教育 | 体育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体育文,体育理 |
46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体育科学学院 | 四年 | 11200 | 单独招生考试 | 单独招生考试 |
4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8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9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50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51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2 | 英语(师范)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3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4 | 日语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5 | 翻译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56 | 风景园林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四年 | 5900 | 生物(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57 | 城乡规划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五年 | 5900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文史,理工 |
58 | 智能建造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59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四年 | 59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60 | 人力资源管理 | 旅游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1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2 | 电子商务 | 旅游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3 | 美术学(师范) | 美术学院 | 四年 | 54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64 | 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65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66 | 环境设计 | 美术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艺术文 |
67 | 小学教育 | 师范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68 | 学前教育 | 师范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理工 |
学校注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了一大批国家与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学术研究形成了自身特色。社会科学研究以民族传统体育、民族生态文化、民族历史、区域经济为重点,差异哲学、民族学、人类学、民族艺术、沈从文研究、文化创意产业、旅游经济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自然科学研究以武陵山片区特色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为重点,提出了“三带”理论,研发了“米良一号”猕猴桃品种,在以杜仲、猕猴桃、大鲵为代表的农、水产品,以及矿产品、机械、电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学校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资格,与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交流。实施了教师出国(境)研修、学生出国(境)交流及交换学习等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学校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湖南省2011计划”,为中国服务外包校企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党和国家领导人朱镕基、曾庆红、尉健行、贾庆林、刘云山等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高度称赞“吉首大学是湖南的骄傲”,原国家副主席曾庆红肯定“吉首大学具有特殊价值”,原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视察学校时高兴地说“看到了吉首大学,就看到了武陵山区脱贫致富的希望”。
1958年,吉首大学开始成立。
1978年,复升为省属综合性大学,同年湖南医科大学湘西分院并入吉首大学组建医疗系,湘潭大学湘西分校并入吉首大学组建体育系,湖南医学院湘西分院并入吉首大学组建医疗系。
1979年,吉首大学开始招收本科学生。
1980年,数学科更名为数学系。
1982年,马列主义教研室更名为政治系。
1983年,生物专业正式建立。
1984年,创办民族音乐科,物理科更名为物理系,生物专业与化学专业合并建立吉首大学生化系。
1996年,数学系更名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民族音乐科更名为艺术系。
1997年,物理系更名为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生物系更名为生物学与环境科学系。
1999年,生物学与环境科学系与化学系共同组建吉首大学第一个学院——吉首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2000年,吉首卫生学校并入吉首大学。
2001年,湘西民族教育学院与吉首民族师范学校并入吉首大学组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02年,武陵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吉首大学成为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
2003年,吉首大学成立吉首大学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2004年,国家教育部指定中山大学对口支援吉首大学,吉首大学开始加速发展。
2005年,美术系改建为吉首大学美术学院。政治理论课部更名为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6年6月,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成为吉首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06年,吉首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08年,国家教育部指定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对口支援吉首大学。
2009年,吉首市人民医院成为吉首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0年,在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中获得优秀。
2011年,吉首大学成为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略支持大学。
2012年,吉首大学成功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年6月,湘西州民族中医院成为吉首大学附属中医院。同年,吉首大学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14年,吉首大学获批民族学、工商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
2015年1月,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成为吉首大学附属黔江医院。
2016年5月,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民族文化视觉设计与传达创新实验基地落户吉首大学。
2017年7月,吉首大学获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2018年,吉首大学获批为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9年9月6日,吉首大学“十八洞”乡村振兴学院成立。
2020年9月7日,吉首大学药学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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