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11号,是由深圳市政府在原深圳图书馆馆址上投资改建的大型现代文化设施。其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于2009年4月23日正式开馆。坐落于美丽的深圳荔枝公园旁,浓荫蔽天,绿草如茵,环境优雅,闹中取静,集秀丽的自然景观和浓郁的文化气息于一体,是深圳闹市中的一颗明珠。
作为深圳特区及港澳地区一家独立的专门为少儿、家长及教育工作者服务的文献信息中心,深圳少儿图书馆新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图书馆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与文献特征开展立体化服务,开放外借区、报刊阅览区、网络学习区、视障阅览区、国学馆、幼儿借阅区、亲子阅览区、读画世界、国际教育资源馆等多个阅览区域。同时设有多功能报告厅、阅读实践中心、梧桐树下等服务区域。
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秉承“快乐阅读、自然生活、健康成长”的理念,为广大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除周一闭馆外,每天9:00-21:00面向市民连续开放,每周服务72小时。在服务方式上,实行全免费服务,创立“阅读积分制”,提供网络续借、电话续借等服务,并开展网络信息及数字化文献阅读服务。
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不仅是各类少儿文献资料的存储、流通、检索、咨询中心,也是开展少儿读书活动场所。常年举办少图剧场、少图讲座、征文、展览、公益性阅读实践系列活动;并创新举办“深圳少儿迎大运,大运足迹映鹏城”少儿艺术创作、名著新编大赛等活动,实现图书馆与读者互动,提供读者锻炼和展示的舞台;通过组织红姐姐讲故事、母亲节、父亲节、暑期特别活动、“4?23世界读书日”等阅读活动,鼓励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
现有馆藏文献140万册(纸质),设计目标藏馆藏160万册,期刊报纸1100种,读者席位1200个,日均接待读者约5000人次。
1.办理流程: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驾照等),外国户籍者持本人有效护照;
(2)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3)交纳读者证押金:100元;
(4)工本费: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第一次补办工本费5元,第二次以上(含)工本费10元;
(5)现场电子拍照;
(6)办证地点: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总服务台
2.退证流程:
(1)如需退证,可随时办理;
(2)请先还清所借文献,由本人持身份证件、读者证和押金单,到总服务台办理;
(3)如委托他人退证,须同时持读者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读者证和押金单进行办理;
(4)如押金单遗失,办理退证时须持身份证件、读者证到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
3.挂失和补办方法
(1)读者证若丢失,请及时带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或在开馆时间拨打服务电话:82093377、82093477挂失,也可自行在本馆网站上挂失;
(2)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3)如在挂失后找到原读者证,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继续使用。
(4)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已挂失却被他人使用的读者证。
(5)读者证挂失一周后,可凭本人身份证件补办新证,需交纳相应的工本费用;
(6)补办新证后,原读者证自动作废。
4.温馨提示:
(1)每人限办一个读者证,只限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请勿转借他人;
(2)凡读者证照片、证号等模糊不清或经过涂改者,不得借阅文献;
(3)凡有损毁书刊、盗窃书刊、读者证使用违规行为的读者,在未照章处理以前,本馆将暂停其借阅及退证权利。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化的乐园,为了使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良好的阅读环境下,享受到遨游书海的乐趣,请到馆的读者做到:
1、遵守规定、爱护公物、乐于助人。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穿背心、拖鞋进馆,不做有碍观瞻之举。
3、请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阅览室有关规定。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等,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损;违规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睡觉、争吵打架。入馆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馆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楼梯环廊的扶手栏杆禁止坐人、禁止放置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馆。饮料和食物禁止携带进入阅览区。严禁使用明火器具,严禁私自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和接线板。
5、不在指定地点(休息区)外饮食,不带宠物入馆。
6、团体参观人员须提前与本馆联系,并由本馆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登记入馆。未经准许的团体于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本馆有权制止。进馆人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推销人员、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7、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于免费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如有遗失,本馆恕不负责。
8、经出口通道时,如遇保安系统报警,或值班人员抽查,请读者积极配合接受检查。
9、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火警时千万不要使用电梯!
10、未成年读者进馆阅览或参加读者活动时,其监护人须履行监护之责。
1、读者持本人读者证可在图书馆借阅馆藏文献;但主题阅览区的馆藏文献暂不开放借阅。
2、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被涂划、掉页、损坏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请工作人员验证。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验证的以上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3、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借书单上的记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4、每张普通读者证每次限借4册,借期为30天,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为15天。
5、续借可通过到本馆借阅服务台、拨打服务电话:82093377、82093477(服务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本馆开放时间)以及登陆本馆网站:http://www.szclib.org.cn等三种途径办理。凡到期未能在电话上、网上成功续借的图书,须准时交还图书馆,逾期归还须扣除逾期积分。
6、请读者爱护图书(光盘)和书上粘贴的条形码,以免影响图书(光盘)借还。如发生损坏或遗失文献资料及条形码的情况,将按我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若有逾期未归还的文献资料或未缴纳的罚款,则冻结该证的借阅权益。
8、只供阅览,不供外借的文献资料,如需复印,应该让工作人员签批,复印完毕立即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