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图书馆位于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号,是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现为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一卡通”成员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北京市石景山区支中心,“首都图书馆联盟”成员单位,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图书馆建筑面积9042平方米。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全年365天免费开放,每周开馆时间为64.5小时。馆藏图书全部开架,借阅合一;实现了全市范围的“一卡通”通借通还;开通电话及网络续借图书服务;设有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色服务项目,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馆内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了书刊管理的计算机化。引进了图书自助借还系统,触摸屏读报系统和电子报纸阅读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利用短信、微博等服务手段与读者进行沟通交流。
在充分满足读者借阅需求的同时,图书馆注重发挥社会教育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现有馆藏文献69万余册,阅览座位730个,配置读者使用电脑40余台,日平均接待读者能力3000人以上。馆内设采编部、流通部、阅览部、网络信息部、宣传辅导部、物业部、办公室六部一室。
1. 石景山区图书馆接待年满13岁(含)以上读者。
2. 建议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4. 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5. 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7.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8. 请勿在阅览区内餐饮。
9. 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10.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一、“一卡通”的服务功能与范围:
1.图书通借服务: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可以在全体成员馆享受统一标准的服务,并可在任意一家成员馆借阅该馆相关图书。
2.图书通还服务: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在已开通通还服务的成员馆可以异地还书(限在开通通还服务成员馆内所借图书)。
3.“一卡通”联合读者卡有效期为两年。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未满13周岁的读者本馆不予办理“一卡通”借阅卡。
2.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限外籍人士)、驾驶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凭老年证、残疾人证、军人证,可享受优惠功能,押金减半。13周岁以下读者可到区少儿馆办理借阅证(古城电影院东侧)。
4.办卡当日即可凭卡借阅,但当日不能改变级别。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卡办法:
1.“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办理挂失,一周后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
2.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读者卡、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办理。
5.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退回押金。如委托他人退卡,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各馆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3.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20元/册/天的滞还费。
4.押金卡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无押金卡者本人需持读者卡和有效证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5.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馆的管理制度。
6.请读者认真阅读“一卡通”的办卡须知,选择各个图书馆的读者卡类型。
7.具体事宜请向“一卡通”成员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