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图书馆成立于1975年8月,设有5部1室、阅览座位652席,馆藏图书56万册,是面向普通民众开放的公共图书馆。随着各项设施的逐步完善,延庆区图书馆已成为拥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适应延庆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延庆特色的集“文化、知识、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其承载着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对文献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开展送书下乡,组织“红读”、讲座等读者活动;对乡镇、社区、农村图书室、益民书屋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等各项职能。
自2008年12月起,延庆区图书馆全年365天对外免费开放,每周开放66小时。2009-2013年,书刊总流通813556人次,书刊外借893698册次。办理“一卡通”读者证17737个,共举办讲座、展览、培训、阅读推广等读者活动262场次,参与人数150168人次。解答咨询5178次。2009年,引进电子读报机2台。2009——2013年,共建有基层图书室83个,延庆区图书馆下乡到基层图书室送书517次,197290册。
1、本馆成人书库接待年满13周岁(含)以上读者,少儿书库接待18岁以下的未成年读者,读者在进入借阅区域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读者卡。
2、书库、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办理借阅手续或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处理。
3、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存放在存包柜,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请勿携带书包及个人书刊资料进入书库及阅览室。
4、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5、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7、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8、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要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9、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10、请勿在书库及阅览区内餐饮。
11、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区内禁止照相、摄影。
12、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延庆区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简称“一卡通”)是在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来的一项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
一.“一卡通”的服务功能与范围:
1.“一卡通”联合读者卡具有不同的功能级别,读者可以根据个人不同的需求办理读者卡。见附表1:
2.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可免费阅览部分数字资源。(详情请各向联网馆咨询)
3.图书通借服务: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可以在全体联网馆享受统一标准的服务,并可在任意一家联网馆借阅该馆相关图书。目前主要图书通借服务的联网馆名单见附表2。
4.图书通还服务:持“一卡通”联合读者卡,读者在已开通通还服务的联网馆可以异地还书(限在开通通还服务联网馆内所借图书)。目前主要图书通还服务的联网馆名单见附表2。
5.“一卡通”联合读者卡的借阅期限为42天,无续借功能。
6.各馆中文普通阅览室之外的图书目前仍按原功能执行,暂不实行“一卡通”服务。
7.暂未施行图书通还服务的图书馆,读者需到所借图书的图书馆还书。
8.“一卡通”联合读者卡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儿一卡通。
2.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限外籍人士)、驾驶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相应功能的押金。
4.凭老年证、残疾人证、军人证、未成年人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押金减半。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卡办法:
1.“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办理挂失。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补卡收费2元。
2.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读者卡、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条到原办卡地点办理。
5.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退回押金。如委托他人退卡,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一卡通”每人限办一张,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查询借阅信息,需设置“一卡通”密码(本馆默认000000)。
3.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各馆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4.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20元/册/天的滞还费(少儿图书0.10元/册/天),每本书滞还费最高上限为30元。
5.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馆的管理制度。
6.具体事宜请向“一卡通”联网馆咨询。
夏季:8:30-18:30
冬季:8:30-18:00
开放时间:7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