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图书馆成立于1957年10月1日,是我市创建较早、藏书较多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 在区委、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图书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馆方向,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地贡献。1999年被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河西图书馆建成之初的馆舍面积仅为500平方米,1976年馆设在地震中震毁, 图书馆搬入河西区工人俱乐部内开展图书馆的各项业务工作。1981年区委区政府为图书馆提供了占地面积超过2400平米的新馆舍位于河西区广东路安德里42号。按照我区文化发展的需要和现代图书馆的办馆方向,1997年区政府投资2000万元,异地重建新的图书馆,于1999年一座主体为七层,以一本打开的图书为创意主体,形象鲜明,寓意深刻,内部按照全开放、大空间、 大容量布局的河西图书馆新馆屹立于大沽南路961号(大沽南路与南北大街交汇处),后于2015年九月搬迁至湘阳大街2号河西区文化中心内(湘阳大街与新围堤道交口)。
在2010年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河西区委区政府进行重新规划改造,拓展图书馆服务功能,将我区文化资源重新整合,建立了多功能的西岸文化艺术中心大楼。使图书馆的功能进一步扩展,从2010年建立首个西岸漂流基地以来,这项活动已成为我馆的一大特色。
入馆须知
一、服务对象
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公民。
二、服务区域及服务内容
一楼:
图书外借:为读者提供河西区图书馆图书借阅服务;提供天津市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借阅服务。
检索咨询室:为读者提供文献检索、解答咨询、开展课题研究与课题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等服务。
二楼:
综合阅览:为读者提供报刊阅览服务。
视障阅览室:为视障人员提供图书借阅、有声读物点读、电子文献阅读等服务。
自习区:自学阵地。
电子阅览室:提供利用计算机开展信息检索、文化共享工程信息资源、网上信息和本馆数字资源及培训服务。
三、开放时间
自习区:周二至周日: 9:00~18:30,周一: 13:00~18:30;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10:00~16:00。
其他部门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 9:00~17:00,周一: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 10:00~16:00。
四、服务管理
(一)读者进入本馆后,与借阅无关物品须寄放在存包柜。贵重物品自理。
(二)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安静,入室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
(三)仪表端庄,爱护公物,请勿随地吐痰扔垃圾及在室内饮用食品。
(四)请勿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馆。
(五)请勿在馆内娱乐、打斗等与查阅书刊无关的活动。
(六)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一、包括外来人口和外籍人士在内的年满14周岁在我市长期居住公民均可办理。
二、办证人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驾驶证、户口本、护照等办理,借阅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三、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借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并仅限本人使用。
四、本馆实行免费借阅,图书证只收取押金50元。每证可以借阅图书2册,借期30天,每册图书可以续借一次。
五、借阅证如若丢失,请及时携带办证时所持的有效证件到原办证地点进行挂失,并补办新证,原证自动作废,但借阅证在挂失前所产生的责任均由遗失者担负;如不再补办新证,可在挂失后的15个工作日后按本须知中第六条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六、如需退换证,请携带办证时所持的有效证件到原办证地点办理,如委托他人退证,还须由被委托人同时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方能办理。
七、如需借阅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需办理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具体规则详见天津市图书馆办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