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图书馆是一家县(市)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主要向社会公众提供书刊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是任丘市文献信息收集交流和服务中心,也是任丘文化交流的窗口。
任丘市图书馆前身为任丘县文化馆的图书阅览室,创建于1950年。1980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任丘县图书馆。1997年2月位于会战北道的图书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图书馆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5年完工,2016年初开始布展并筹备搬迁,10月开始试运行。
任丘市图书馆是政府兴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主要向社会公众提供书刊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是任丘市文献信息收集交流和服务中心,也是任丘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
馆内现有工作人员15名。任丘图书馆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图书馆”、“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2016年被任丘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2017年被河北省评为。2017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中被文化部评为县级一级图书馆。
新建图书馆位于任丘市昆仑南道西侧,建筑面积6014平方米,设有少儿借阅室、亲子借阅室、农家书屋流动服务站(包括新书展示区及老年阅读区等)、文学艺术借阅室、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历史文献阅览室、自习室、报告厅、书库等十四个功能区。
一楼大厅设有图书自助借还机、触摸屏读报机、电子书借阅机、少儿学习一体机、大型显示屏等现代图书设备。
2016年初图书馆新馆建成并筹备搬迁,十月一日正式开馆。新馆位于任丘市昆仑南道西侧,建筑面积6014平方米,阅览座席500多个,现有纸质藏书11万册,报刊200余种。
星期二至星期日
夏季: 上午8:30 —— 12:00 下午 14:30 —— 18:00
冬季: 上午8:30—— 12:00 下午 14:00 —— 17:30
尊敬的读者:
欢迎您来我馆借阅文献资料、参加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为了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方便您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1.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不要在馆内吸烟;不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3.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不要在墙面、地面涂画;
4.请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机等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不要将婴儿车、儿童轮滑运动器械带入馆内;
5.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存包柜内;
6.请不要携带饮料及零食进入本馆;
7.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等图书馆资源,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8.未经批准,馆内禁止照相、摄像;
9.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10.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
一、读者卡申请
市民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读者卡,14岁以下读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每张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读者卡,办理前认真阅读办证须知,填写读者业务申请表及读者卡办理申请表。
二、 读者卡的种类、服务功能及借阅期限
1、种类:
成人读者卡:押金100元,可借文学艺术、社科自科图书3册(工具书不在此列)。
少儿读者卡:押金100元,可借少儿阅览室图书3册(工具书不在此列)。
集体读者卡:押金商定,可按需求借阅各室图书
2、服务功能 成人读者卡仅限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借阅室及文学艺术借阅室使用;少儿读者卡在少儿借阅室使用。
3、借阅期限 每次借书期限为30天,续借手续应提前办理,续借天数为15天(仅限续借一次)。
三、读者卡密码
读者卡初始密码为读者出生日期(yyyy-mm-dd)8位数字,读者也可在服务台自行修改密码。
四、挂失、补卡规则
遗失读者卡应立即拨打本馆服务电话挂失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读者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新卡,并交纳工本费10元。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五、验卡、退卡
读者卡长期有效,每两年验卡一次,核对注册信息后可继续使用。退卡时读者本人凭读者卡及有效证件退回押金及预存费,代为办理时须同时出示读者卡、持卡人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六、注意事项
读者卡在服务台进行人工办理。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首次办理免除工本费。再次申请办理读者卡时,需交办证工本费10元。
一、文献借还指南
(一)文献借还
外借文献请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办理。
1. 办理借还方式:
(1) 到总服务台办理。
(2)通过自助借还机办理。
2.每张读者卡可外借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卡功能为准。
3.外借文献区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借阅室、文学艺术借阅室、少儿阅览室。其他文献区域只限阅览。
(二)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以读者卡功能为准。
2.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续借。以便续借不成功时,仍可到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续借方式:
(1)电话续借:读者可拨打服务台电话(2239593)进行续借;
(2)到馆续借:馆内服务台进行办理。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卡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过期;
(3)所借图书已经办理续借手续;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5)所借其他图书过期未还;
(6)读者卡已过有效期;
(三)文献污损、丢失、逾期
1.请爱护文献,借书前请自行检查文献,如有破损、撕割、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加以标明,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时,如发现以上情况者,将按我馆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2.对于损坏图书较轻不影响正常流通的,缴费5-10元;损坏图书较重的,影响正常流通的按遗失图书处理。
3.遗失图书,可购原图书书名、作者、版权页均相同的图书赔偿。
4.不能购原书赔偿的,对于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0倍赔偿;1985年-199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倍赔偿;199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三倍赔偿。
5.对于有逾期、污损、丢失等违规行为,且拒不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卡,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夹带出馆按偷窃行为处理。
6.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有逾期需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使用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待您将逾期图书归还并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后,可继续借书。
二、文献阅览指南
(一)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外借文献请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办理。
(二)数字资源凭读者卡阅览。
(三)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四)14岁以下读者请到少年儿童服务区阅览。
(五)请爱护文献,如污损、丢失文献,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复制书刊资料需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三、数字资源阅览指南
(一)本馆在指定区域提供数字资源阅览服务。
(二)十八岁以下读者在指定区域进行数字资源阅览。
(三)读者在登陆界面,输入读者卡号和密码后可自助使用计算机。
(四)每位读者每天累计可上机两小时,中途离开请及时下机。
(五)读者上机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单人单机,如有特殊需要需多人共同完成学习任务须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
(六)读者在上机前应首先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
(七)为防止病毒传播,不可使用移动存储设备,请读者通过邮箱、网盘等保存个人数据。
(八)读者应爱护馆内机器设备,按规定程序操作,遇有疑难问题,请及时工作人员联系,不准随意挪动、拔插拆卸有关设备。
(九)因读者操作失误引起的损失,须照价赔偿。
(十)请读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不得在网上浏览和收发有损国家尊严及黄色淫秽的内容。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影视、图片等有害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上机资格并通报,送保安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创新服务理念、推广全民阅读
任丘市图书馆一直秉承“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向读者免费提供图书借阅、图书检索、参考咨询等服务。新馆开馆以来共办理读者卡11000个,读者年流通量达27万人次。接待了25批参观读者,达2180人次。同时,我馆积极拓展创新服务,视市民终身教育为己任,经常举办、承办各种形式的读者活动,推广全民阅读,营造全民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了地方文化系列讲座和绘阅读亲子活动两个服务品牌,举办了地方文献系列讲座12场,品读经典讲座1场,听众达700余人次,举办各种书画展、书法展6次,任丘市第七届全民美术作品展、赵一师生书法展、庆七一大型书画展、任丘市道德模范展、任丘市第二届书法临帖展等,“我与图书馆的故事”征文、读者交流会、志愿者座谈会等,这些活动有效的促进市民阅读,吸引了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
积极延伸服务触角,开展流动服务
利用流动服务车开展流动服务,送图书下乡、进社区、进校园、进警营等,把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利用流动服务车,每年去乡镇图书室、农家书屋指导开展工作,进行业务辅导达40次,促进了乡镇和农家书屋活动的开展。2017年为全市各乡镇、二街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瑞鑫社区、金台园社区等送去图书、现场办理读者卡等,极大方便了群众的阅读。
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
馆自2016年11月起面向全市招募图书馆文化志愿者,至今共招募一百多名志愿者,服务读者五万余人次。招募文化志愿者,搭建起读者与图书馆的沟通交流平台,增进读者对图书馆的了解认识,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志愿者服务的开展在解决馆内工作人员少,读者量大等问题的同时,也积极带动了我市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的热情,彰显出文化志愿者乐于奉献,不求回报的良好精神面貌,对进一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