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图书馆于2006年11月4日正式开馆接待读者。2013年,在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图书馆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主题投资1600万元,全部由政府投资,现有纸质图书20万册,电子图书24万册,可容纳1000余人同时阅览,年借阅量超过10万册。霸州图书馆将公共图书馆和一中图书馆“两馆合一”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市民大众,通过市、乡、村18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点“三级联动”,实现了资源的有机整合,共享共用,保证了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覆盖。
读者凭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之后,可办理借阅证。
一、开架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带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二、图书馆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对转借人和借用人给予扣证处罚,取消借阅资格3-6个月。
三、读者借书,首先凭本人借阅证取代书板入馆选书,选中后将书和借阅证一起放到前台办理借阅手续。
四、借阅政策:本馆自然科学类借阅室、社会科学类借阅室、中学生资料室、少儿阅览室、教师借阅室、盲人阅览室采取开架借阅方式(可借可阅)。 在上述借阅室内,读者每证限借2本,借期为30天,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 本馆库本库、报刊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地方文献与古籍阅览室开架阅览,只阅不借。
五、读者所借图书,均应按期归还。
六、读者需妥善保管借阅证,丢失后应立即挂失。挂失前已借出图书,由领卡人负责。
七、读者所借图书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污损、毁坏,应照章赔偿。
八、电子阅览室、光盘阅览室对外开放。
九、馆内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严禁在馆内大声谈笑,注意保持馆内安静整洁。
十、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借阅环境。
一、借阅证应妥善保管,遗失后应立即到办证处申请挂失。
二、借阅证遗失后如被他人冒借图书,失证人负责赔偿; 如无冒借图书,补发新证。
三、丢失期限为15天。挂失后如找到原证,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办证处解除挂失,继续使用该证;未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或者补办新证,原证同时作废。
图书馆实行免费借阅,全年365天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从上午8点一直到晚上22点。针对市民需求,设有社会科学借阅室、自然科学借阅室、中学生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儿童借阅室、盲人阅览室等共计15个借阅室。对老年人、残障人提供代办借阅证、送书上门等服务措施。该馆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县级试点工程,读者不仅可以检索本馆馆藏资料,而且可以共享廊坊、河北乃至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中心所提供的优质资料信息,使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图书馆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展览等各种形式的文献宣传,采用大开架的文献组织方式,提供网上续借、预约借书等服务措施,提高文献利用率。还先后向基层图书室赠送书架、书籍,提供业务辅导和技术支持。由于该馆由原社会图书馆和一中图书馆合并,坐落于一中院内,兼具了中学专业馆和社会公共图书馆两种职能。在拓宽办馆视野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教育与培训服务,采用合作、联办、联建等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班,丰富公益服务项目,提升社会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