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图书馆始建于1933年,前身为三河县中山图书馆,1983年正式成立三河县图书馆,1993年撤县设市改为三河市图书馆,2014年1月市图书馆迁入三河市文化中心新址。
三河市图书馆是集纸质阅读和电子阅读为一体的现代化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271.1平方米,可同时容纳400人在馆阅读,可入藏纸质图书20万册,电子数据40TB,并实现了馆内无线网络全覆盖。市图书馆内设阅览大厅、社科自科阅览室、文学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视障读者阅览室、读者自习室。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4万册,其中《四库禁毁书丛刊》、《中国木板年画集成》、《米芾书法全集》等精品馆藏2000册;期刊报纸900余种;电子数据25TB,包括超星独秀知识库、万方学术期刊、方正读报系统、方正电子图书、爱迪科森少儿多媒体图书馆等,供读者使用电脑40台,大型阅读机10台,移动图书馆设备50台。满足了不同层次读者的各种文献需求。
1、三河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2、凡赤膊、穿拖鞋、酗酒、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者谢绝入内。
3、读者需凭读者证进入各个阅览室借阅,无证者请自行到自助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办理。
4、7周岁以下儿童及行动不便者须由家人陪同借阅。
5、家长须照看好儿童,避免儿童触碰开关、电源等,小心桌椅棱角以及上下台阶等,以免给儿童造成伤害。
6、请随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7、读者不得携包进入阅览室,请提前存入电子储物柜内。
8、请爱护馆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请正确操作馆内电子设备,如有不明,可咨询工作人员。
10、保持馆内安静,禁止打闹和大声喧哗;阅览室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请勿在阅览室内接听电话;禁止在室内睡觉。
11、保持馆内卫生,严禁在馆内吃零食、乱吐口香糖、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等。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少年儿童图书馆单独办理少儿读者证和文献借还服务。
4、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5、仅提供阅览服务的文献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一、办证通则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三河市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等),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和证件复印件即可免费办理。
2.7-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三河市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持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和证件复印件后到服务台填写申请表后可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读者本人只需持证到服务台免费注册(保证无欠费、欠书记录等)即可继续使用(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挂失、补证及退证
1.挂失:读者若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填写挂失申请表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若因遗失或损坏需补办新证,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10元工本费即可办理。如补办新证后原证找回,补办新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
3.退证: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收回读者证后,由服务台退还读者押金。不能交回读者证时,读者应完成挂失、补证手续后,再行退证。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相关事项说明
1.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8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不足18位的,密码为空。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如遗忘密码,请到服务台进行密码重置。
2.因读者证遗失、转借他人或密码问题造成我馆图书的损失,由读者证申领人承担赔偿责任。
1、读者交纳100/200元押金可在所有开架阅览室借书3/5册(所借图书总价不得超过押金总额),借期30天(借阅期满前3天系统会发送短信或邮件提醒)。
2、读者可在网上进行预约及续借,每本书只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期为30天。
3、逾期图书按0.20元/天/册收取延期使用费,一年未还的图书按丢失处理。
4、所有7周岁以下的少儿读者及行动不便者须由家人陪同借阅。
5、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折页、勾划、圈点、书写、撕割等)、污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处理后,方可借出;读者还回的图书如发现有未经工作人员确认的破损、污损和缺页的情况,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图书赔偿的暂行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6、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擅自带出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并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文献赔偿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一年未还图书者及多次恶意损毁图书和馆内设施者,取消其阅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办理。
8、请勿在我馆各借阅区域内进食、吸烟、大声喧哗、乱吐口香糖、接打手机、乱扔果皮纸屑等。
9、各阅览室如有其他借阅规则公布,请照章遵守。
三河市图书馆以“全方位开放、全公益服务、全社会共享”为服务方针,以社会化办馆为理念,以人性化的平等、免费、便捷服务为原则,为读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服务,满足读者对各种知识的需求。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市图书馆全年开展公益性的惠民大讲堂及各种文化活动,每年正月十五都会举行一场热闹欢快的“元宵灯谜会”,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提升服务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