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图书馆是沈北新区政府设立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为区属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内设图书借阅区、报刊阅览区、少儿借阅区、多媒体阅览区四大功能服务区,同时具备藏、阅、借、检索、咨询、活动、自修、办证等服务项目。
沈阳市沈北新区图书馆(原新城子区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1986年迁至原新城子区银河街34号的新建馆舍,建筑面积1,543平方米。2006年,沈北新区成立后,兴建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于一体的文化艺术中心,其中,图书馆单体建筑面积4,296平方米。2009年5月,新馆正式启用,同年沈北新区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沈北新区图书馆下设7个分馆,分别位于沈北新区沈北、虎石台、道义、辉山、财落5个街道。
沈北新区图书馆充分发挥传递科技情报、推广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社会教育、保存文化遗产的职能,利用馆藏资源,建立图书流动站,多次举办送书下乡、读书竞赛、读书征文等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
阳市沈北新区图书馆现藏量为35万册、件,电子图书4.1万,同时为读者提供博看、超星数据资源。本馆现有供读者使用的座席482个,计算机75台。现在职职工10人,其中领导班子2人,大专以上学历10人,本科9人,中级职称9人。
1.读者借书、还书可在自助借还机处办理亦可在窗口办理。
2.每证次可借阅图书5册、期刊5册及音像资料5件。
3.文献借阅期限为30天,不可续借。
4.文献丢失请购买相同的正版文献归还给图书馆;如购买不到相同的正版文献,则须购买内容及价格相近的文献归还给图书馆。
1.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有效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回乡证)、台胞证、军人证、护照(外籍人士)、户口簿、驾驶证。每位读者只限办理一张读者证。此证全馆各窗口通用。
2.读者证押金
押金:100元
3.借阅证管理
1)挂失。借阅证遗失请及时挂失,挂失后原读者证作废,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2)补证。借阅证丢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处办理补证手续。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时提交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退证。退证时,需还清证内外借文献,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时提交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4)适用范围。凭证可在本馆每证次借阅图书5册、期刊5册及音像资料5件,亦可 阅览、下载本馆电子数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