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图书馆中心馆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其中书库面积600平方米,书刊阅览室面积820平方米,电子阅览室面积180平方米。阅览室坐席共410个,其中少儿阅览室坐席76个。
文献总藏量为302975册,其中图书285872册,报刊8183件,视听文献2558件,电子图书20000册,盲文书籍426册。年总流通30万人次,年文献外借共34万册次。年举办讲座、培训、展览、演讲、诵读、征文等读者活动70余项次,参加人次1.7万。共有计算机55台,电子阅览室终端40个,无线网络全覆盖,读者可通过微信、网络等免费使用数字资源。
一、“成年读者证”办理须知
凡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我馆办理成年读者证,收取图书押金80元。每次限借图书三册,借期1个月,图书可续借一次(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续借)。
二、“少儿读者证”办理须知
少儿读者可在我馆少儿部办理少儿读者证,收取押金50元,每次限借图书二册,借期1个月,图书可续借一次(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续借)。
1、各阅览室的藏书只限在该阅览室阅览,不得携出室外。
2、持读者证可在各开架图书借阅区内选书并办理借阅手续,综合外借室每次限借3册,少儿外借室每次限借2册
3、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携出室外者,视情节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4、借书时请当面检查,标明有图表的书及画册要逐页点清,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立即说明,由本馆工作人员做出标记,否则由借书者自负。
5、若借不到所需图书,请填写“读者借阅需求单”,以供本馆采购图书时参考。
6、为保持图书排架有序,方便其他读者查询,在开架图书借阅区内阅的读者,只允许一次选择两本书,用后放回原处。
7、读者内阅时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刊文献资料上折叠、勾画、圈点、开天窗或撕割,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周二——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2:40——16:40
晚间阅览:周二——周五
16:4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