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采用 INTERLIB 系统和 HORIZON 系统, 254M Internet 接入,无线网络全覆盖。馆内可供读者使用的电脑近 300 台,分设于各楼层。通过VPN技术,实现了将数字化资源全面推送到读者家中的目标,读者足不出户即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远程访问和免费使用本馆已获授权的所有数字资源。
馆内全面使用云计算平台、 RFID技术、桌面虚拟化技术,自助办证、自助借还、自助复印、打印、扫描等技术普遍应用。馆内还设有 24 小时自助图书馆,藏书约为 5000 册,采用智能书架的管理方式,集办证、查询、预约、借书、还书、续借等功能为一体。读者可以在任何时间内自助办证、借书、还书,是一个“不关门的图书馆”。
宝山区图书馆将努力成为宝山市民终身学习的知识殿堂、信息共享的中心枢纽、社区生活的技术港湾、文化休闲的经典雅座、社会文明的示范窗口;努力成为以物联网( RFID )、云计算平台(云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为发展方向,全面体现高效、适用、安全、舒适的基本原则的综合性、多功能、多载体、智能化的城市公共图书馆。
宝山区图书馆秉承“关注读者、用心服务”的宗旨,全年无休,每周开馆70小时,暑假期间延长为每周73.5小时;拥有10个阅览室,阅览座位500多个;电子阅览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对读者免费开放,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指导;总服务台接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参考咨询;开通网上续借、电话续借、短信催还等服务项目;在网站上开设“新书选购”栏目;无线网络信号覆盖图书馆,供读者免费使用;开辟“绿色还书通道”,在每晚7点至第二天上午9点闭馆期间为读者提供还书服务。 宝山区图书馆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中率先做到“无障碍办证、无门槛阅读”,读者免证即可阅览所有的文献资料;借书证永不过期,无需支付办证工本费、注册费,最多可借阅10册图书,最长至56天的借期,逾期费为0.1元/册/天;同时,借阅音像资料也能享受10天的免费借期。宝山区图书馆采用Interlib系统和HORIZON系统,全面实现业务管理的计算机化。10M Internet接入,千兆局域网连接馆内150多个信息点,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和谐便捷的公益性服务;读者通过互联网可在宝山区图书馆网站上实现包括书目信息查询、读者服务咨询、公共信息检索、各类数据库使用等功能。
1995年、2002年、2006年,宝山区图书馆率先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中建立了宝山联合图书馆、宝山社区图书馆协作网、宝山网络图书馆等一系列具有宝山地域特点的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了宝山知识共享服务体系从传统服务模式、网络服务模式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共享服务平台的“三级跳”,走出了一条具有宝山地域特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之路。作为2006、2007年宝山区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的宝山网络图书馆,是以光缆专线设施为基础、以共享宝山区图书馆各类数字化资源为主要目的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它,读者能在宝山各个街(镇)图书馆检索宝山区图书馆所拥有的总量为20TB的数字文献资源,实现了全区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联动。2008年1月,宝山区图书馆远程服务系统试运行,所有宝山区图书馆的读者,经注册申请后,即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远程访问和免费使用宝山区图书馆已获授权的数字资源,真正享受和体验现代化技术带来的便利和快捷。服务特色 2006年12月,宝山区图书馆受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委托,起草了《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试行)》,并于2007年5月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正式颁布和施行,这是全国首份公共图书馆行业服务标准,将有效地推动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的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服务行为再上一个新台阶。宝山区图书馆的服务工作遵循了“三个关注、三个服务”的办馆宗旨,突出了“三个最早、二个唯一、一个最低”的公益理念,形成了“一项主旨、二个主体、三条主线、四层主架”的服务思路,取得了“首个全国先进称号、首份行业服务标准、首张区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大网”的卓著成绩。
书库
六 楼
东侧 视听室 西侧 报告厅 五楼
馆长室、会议室 采编部、信息部 馆办公室、流通部
四 楼
系统部、主机房 少儿阅览室
三 楼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宝山分馆 , 阅览室 (自然科学工具书) 报刊阅览室
二 楼
综合书库(A、B、C、D、E、F、I大类)
阅览室 (社会科学工具书)
综合书库(G、H、J、K、N、O、P、Q、R、S、T、U、V、X、Z大类)
一 楼
音像及过刊库 咨询服务
外借处、寄包处 电子阅览室
宝山区图书馆拥有开架图书近79万册,数字资源 100TB ,包括电子期刊 2.1 万种,电子图书 280 多万册,学术论文 5500 多万篇,会议论文近 60 万篇,视听资料 30 多万部。
行知学院一楼(宝山区永乐路737号)和宝山区文化馆二楼(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
市区方向→952路B线至宝杨路站;952路至海江路站
虹口方向→116(空调)路、848路、51路至海江路站;轻轨三号线至宝杨路站
杨浦方向→90路至双城路站;813路至海江路站
闸北方向(张庙地区)→地铁一号线至通河新村站乘728路、849路至海江路站或地铁一号线至共富新村乘宝山8路至牡丹江路海江路路站
嘉定方向(罗店地区)→淞嘉线、淞罗线至宝杨路站;永罗线至白玉兰花园站
文献资料借期
1、成人/少儿读者证外借图书、过刊:借期4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45天。
2、老年读者证外借图书、过刊:借期90天,暂不可续借。
3、视听文献:借期14天,暂不可续借。
小贴士:请在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图书、过刊的借还,图书归还后请按“查询”键核实,操作完毕后请按“退出”键。
文献资料续借
您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续借,前提是您所续借的图书(或过刊)未逾期。
1、 现场续借:请您携带读者证至本馆,在自助借还机前,可自助办理续借手续,或到一楼服务台,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办理续借手续。
2、 电话续借:您可致电56113400,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你办理续借手续。
3、 网上续借:您可登录宝山区图书馆宝山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bslib.org)自助办理续借手续。
4、 微信续借:您可关注我馆微信,并绑定读者证后自助办理续借手续。
文献资料逾期
您所借的文献资料若逾期,您需支付逾期费后方能重新办理外借、续借等手续,逾期费的计算采用累加的方式。
1、图书、过刊:0.1元∕册∕天。
2、视听文献:0.5元∕件∕天。
文献损坏或遗失
由于您的疏忽而导致所借的图书、过刊、视听文献等被批点、折叠、涂改、污损、损坏或遗失,您需要支付赔偿费用:
遗失处理:
凡遗失文献资料者,应在两周内以相同版本的原文献资料赔偿(前来赔偿时请出示购买文献的正规发票),并赔偿加工费10元(包括数据制作、条码、RFID芯片的加工制作等)。不能赔偿原件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中文图书(含国内版外文图书),1985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50倍赔偿;1990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20倍赔偿;1995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96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5倍赔偿。
(2)外文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1册或1册以上者,按(成套书)原价5倍赔偿。
(4)过刊,按原价赔偿。
(5)视听文献,按原价的2倍赔偿。
损毁处理:
(1)损毁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价50%赔偿;
(2)损毁严重,影响内容完整的,应参照遗失处理赔偿。
对故意撕毁、偷窃或以其它手法调换文献资料的恶劣行为将严肃处理,除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通知其工作单位或学校外,还将追回原文献,并按遗失处理的上限执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本规则不包括古籍及其它特殊文献资料的赔偿处理。
开放时间
咨询服务 一楼中厅 ;外 借 处 一楼中侧 ;
音像及过刊库 一楼东侧;电子阅览室 一楼西侧二楼
综合书库 二楼东侧;二楼综合书库 二楼西侧
二楼阅览室 二楼中厅;市中心馆宝山分馆三楼东侧
9:00-19:00
报刊阅览室 三楼西侧;三楼阅览室 三楼中厅
9:00-19:00暑假8:30-19:00
少儿阅览室四楼中厅、西侧
周一~周五: 12:00-17:30 节假日及寒假: 9:00-17:30
暑假: 9:00-19:00
获得荣誉
2008年宝山区图书馆获奖统计
2008.11 宝山区200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万册好书进社区”优秀组织奖 区级
2008.7 2008上海市少年儿童暑期读书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市级
2008.7 2008上海市少年儿童暑期读书月活动最佳活动奖 市级
2008.7 宝山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区级
2008.6 “我心中的傅雷”--纪念傅雷诞辰一百周年上海地区征文讲演系列活动组织奖 市级
2008.3 流通部荣获2006~2007年度宝山区巾帼文明示范岗 区级
2008.1 2007年度宝山区文广局“六好支部” 区级 2007年宝山区图书馆获奖
2007.2 宝山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区级
2007.3 2006年度上海市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市级
2007.3 流通部外借服务岗荣获 市级
2007.3 2005—2006年度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市级
2007.4 第十三届上海市文明单位(2005—2006年度) 市级
2007.4 2006年度宝山区“五四特色团组织” 区级
2007.4 2006年度宝山区新长征突击队 区级
2007.4 2004—2006年度宝山区先进集体 区级
2007.5 宝山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区级
2007.5 2004-2006年度宝山区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 区级
2007.5 2004-2006年度 宝山区创建学习型城区十佳市民学习阵地 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