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图书馆创建于1959年,先后经历了三次搬迁。图书馆新馆座落于城市中心的镜湖畔,扬子公园旁,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5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新馆建筑造型新颖,设置简洁大方,充满现代气息;恬静雅致的内环境和景观自然的外环境交相辉映,演绎着“净湖碧波印书楼”的意境,是文化与时代气息交织的标志性建筑。
仪征图书馆是一座综合性图书馆,是城市书库,是市民书房,履行着搜集、加工、存储、研究、利用和传播知识信息的职责,承担着为机关、科研、教育、生产单位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任务,负责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基层图书馆(室)业务辅导等工作。图书馆采用高新技术,建设先进文化,同时履行“知识宝库”到“知识喷泉” 职责,所有纸质书、报、刊、文献、电子文献、文化信息共享资源可供读者自行选阅,为读者提供网上导航、网上读书和书目检索等内容丰富的电子信息服务,实行365天天开馆。
仪征市图书馆使命
认真履行公共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文化构建和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仪征市图书馆愿景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读者至上”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资源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智慧型、数字化的地方特色图书馆。
图书馆占地3600㎡,总建筑面积5300㎡,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的庭院式结构。从布局上充分考虑功能多元化的要求,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发挥社会教育职能的活动空间、发展文化产业的经营空间和配套的读者自助服务空间。馆内设咨询台、办证处、幼儿借阅室、少儿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综合借阅室、盲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支中心、古籍室、精品书店、展览厅、多功能厅、会议室、自习室、地方文献陈列室及研究室等,功能的多样性拓宽了图书馆的服务领域,迎合了人们对高品位文化休闲生活方式的追求。
1、古籍室内纸质古籍原则上不开放借阅,仅提供电子版网络阅览。读者登记后,由图书馆技术部提供登录密码,在指定电脑上阅读。特殊研究需要阅览纸质古籍者,须经古籍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古籍室管理员按申请的书目入库取出古籍,在阅览室内戴手套阅览,一般每次不超过2种古籍,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古籍带出阅览室,否则按偷窃古籍处罚。凡经批准出库阅览的古籍,必须严格做好出库登记手续,并按期归库。
2、爱护古籍,轻翻轻放,不得将手指沾湿翻书, 或将胳膊压在书上作笔记, 以防书页破损;抄录古籍一律使用铅笔,不能使用钢笔、圆珠笔、中性笔等,以防污损古籍;严禁在书上眉批、圈点、撕页、涂抹,违者按本馆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3、 应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室内喧哗、吸烟;不得将食品带入阅览室,严禁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阅览室。
4、为保护珍贵文献,库内所藏古籍线装图书及民国图书、报刊原则上不允许拍照,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拍照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业务馆长批准,并视版本价值情况,拍摄全书的三分之一以内的内容,并按规定交纳版本使用维护费,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拍照,严禁擅自拍照。
5、特殊版本(经鉴定为善本或孤本等)古籍原则上不予复制,普通古籍只能复制不超过每册的1/3。本单位人员申请复制者,须所在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复制古籍的用途,填写古籍复制申请表,经古籍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制;特殊研究需要复制全本者,必须经馆长批准同意后方能复制。外单位人员申请复制者,须所在单位开具介绍信说明复制古籍的用途,填写古籍复制申请表,经馆长批准同意,并签订古籍复制合同后方能复制。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经馆长批准同意后才能办理相关复制手续。
6、复制古籍,不能使用静电复印机,普通古籍允许使用数码相机无闪光拍照或扫描,善本仅允许使用数码相机无闪光拍照。古籍拍照、复制收费标准:本馆人员复制古籍原则上不收费,其他人员复制古籍按相关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