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图书馆建于1956年,该馆坚持人才兴馆战略,十年寒窗苦读,人人过大专,本科过半数,中级职称8人,高级职称4人。坚持以改革求发展,施行的业务目标和经济指标责任制管理举措,受到兄弟馆仿效。
公共目录查询、文献借阅、信息咨询、电子文献数据库、光盘资料及网络信息资源检索、馆借互借、读书活动、读者天地、、卫星通信接收系统共建共享服务、多媒体影视播放学术讲座、打印复印下载、网上浏览、收发电子邮件、各类社会培训等。
泰兴市图书馆积极发挥教育职能,大力开展读者活动:设有基层图书馆流通点15个;举办泰兴籍人士著作展等各类活动;创办专家阅览室,发展专家读者108人;创办新生图书馆,为高墙内人犯送去知识阳光;创建学习型机关,发展机关读者3000人;承建农村学校投入100多万元的现代化图书馆。他们以建设新农村为己任,辑印信息资料,举办自主创业富民强市电视演讲、科技情报图书资料展览、科技兴农综合服务活动。该馆维修扩建朱东润故居,举办《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展览,开展“东润杯”读书·做人征文竞赛活动。
泰兴图书馆现有馆舍3162平方米,藏书22万册,编制18人。
1.图书借阅证只限读者本人或读者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读者在借到图书时,核对一下自己的证号与图书,以免因疏忽拿错图书。
3.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请您留意图书内第2或第3页所附期限卡上的还书日期提示,按期还书(您当天借阅的图书当天不得归还)。
4.如到期未阅读完,允许续借一次;读者可携带图书到外借处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利用读者热线电话办理电话续借,续借期与相应借阅期相同(续借图书一定要在还期内进行,否则过期后将不可再续借)。
4. 读者在还书时一定要把书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免发生丢失。
5. 请读者按期还书,逾期者将视逾期时间给予一定时间的停借或经济处罚;逾期10天以内停借处理,逾期10天以外须交纳从逾期(从逾期的第一天计算)使用费:逾期天数×0.5元/册,并将同时给予停借处罚。
6. 读者应该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如发现上述情况,视具体情节,按照图书遗失、损坏赔偿标准赔偿,或以相同版本或新版之同种书抵赔。
7.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及图书附件,如发现有涂改、损坏、掉页等现象,应立即交工作人员加盖标记,以明责任。
8. 凡故意撕、挖书页,偷换书页内容或未经工作人员许可将书刊私自拿出阅览室、外借室者,一经发现,本馆将赶按书刊原价的5-100倍赔偿,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不接收教育、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图书馆将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学校,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阅览室当月报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过刊借阅须办理正常借阅手续;
2、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涂写、撕页,一经发现,将视具体情况给予2~50倍以上罚款;
3、室内报纸期刊均为开架阅览,读者阅读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毕请放回原处;
4、读者如需复印书刊资料,须将本人借书证或阅览证交阅览室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后到三楼复印部复印,本馆将合理收取资料费,复印后请即时归还;
5、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给予相关处罚;
6、 阅览室过报刊实行闭架阅览,读者需要查阅时,应先填写调阅单,由工作人员调阅;
1.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2. 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 幼儿请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
4. 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5. 请勿在馆区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6. 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
7. 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8. 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9. 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10.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
11.请自觉遵守鼓楼区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