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其前身可追溯到绍兴乡贤徐树兰先生于1902年创建的古越藏书楼。藏书楼以存古开新为宗旨,变一人书为万人书,开创了国内公共图书馆先河。
绍兴图书馆经历了古越藏书楼、绍兴县立图书馆、绍兴县鲁迅图书馆、绍兴市鲁迅图书馆、绍兴图书馆等发展阶段,迄今已逾百年。现绍兴图书馆由文化中心新馆、延安路历史文献馆和古越藏书楼三部分组成,总面积4.6万平方米。
历史文献馆,位于延安路565号(原绍兴图书馆,经改造成为绍兴图书馆的专题分馆),下设绍兴市地方文献保护中心和绍兴市古籍保护中心,阅览坐席近200座,藏有图书22万余册,设有地方文献室、乡贤捐赠区、参考文献室、古籍查阅室、新版古籍查阅室等服务窗口,设计古朴,具有浓郁越地人文蕴涵。
历史文献馆,位于延安路565号(原绍兴图书馆,经改造成为绍兴图书馆的专题分馆),下设绍兴市地方文献保护中心和绍兴市古籍保护中心,阅览坐席近200座,藏有图书22万余册,设有地方文献室、乡贤捐赠区、参考文献室、古籍查阅室、新版古籍查阅室等服务窗口,设计古朴,具有浓郁越地人文蕴涵。
文明礼貌,衣装整齐,勿穿拖鞋入馆。
严禁在馆内禁烟区吸烟。
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及其它电子物品调整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及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拨打、接听手机。
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各种设施,故意损坏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网上阅览室及自修室吃东西、喝饮料。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管理。
雨天将雨伞、雨衣放在馆内各阅览室的读者专用存伞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止,情节严重者由有关部门照章处理。
图书外借规则
1.进入外借区域,须凭成人有效读者证。
2.每证最多可借图书5册或10册。
3.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仍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交滞纳金0.10元。
4.图书借还可选择自助借还机或服务台办理手续,请务必当场确认自己的借还信息。切忌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门禁。
5.预约图书请确认在办证信息中留下联系电话,接到通知后三天内来馆办理借书手续。
6.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发现问题请让工作人员加盖印章以明责任。
7.图书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问题,须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8.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有序,非本室书籍及包、食品等其他物品请勿带入。
报刊阅览规则
1.本室提供馆藏报刊阅览,实行免证阅览。报刊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
2.请不要携带包、书刊、雨具等入室。
3.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喧哗、聊天。
4.未开架陈列的报刊合订本,读者可通过目录查询检索,填写索书单,提交工作人员索取。
5.请读者爱护图书。图书丢失、污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6.对于有特殊阅读困难的读者,本部门可提供送书上门服务。
7.对于有科研课题和有明确研究方向的读者,本室可提供代查、代阅和定题服务。
8.读者需复制书刊资料,请到服务台办理。外地读者可来函来电委托代办资料的复印(制),但须预付复印(制)费和邮寄费,多退少补。
历史文献馆查阅规则
1.本馆提供馆藏古籍、地方文献、数据库及其他工具书、参考资料查阅。
2.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室查阅,查阅后请填写《读者查阅资料登记表》。
3.请爱护馆藏资料,利用时不要在书上划杠、圈点、作记号、加评语。损毁书刊者按损坏程度赔款。
4.甲级古籍谢绝拍摄、复印,乙级古籍谢绝复印,其他古籍复制,请到服务台办理手续,收费标准详见本馆规定。
5.请在室内阅览,不要将书带出室外,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喧哗 ,所带包、雨具等物品请寄存,不要携带入室。
6.为保护珍贵文献,古籍善本、碑帖等特藏文献,仅向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和研究的人员提供查阅。
7.本馆可为读者提供资料代查、课题检索和咨询服务。需复制所阅文献,请向工作人员申请,由工作人员办理。
网上阅览室规则
1.凡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遵守本馆管理规定的读者,均可进入本室阅读,读者入室请办理上机证或临时上机证。
2.读者可自由选择本室光盘,选定后请向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3.严禁在本室使用外来光盘。不得传阅不文明的软盘、光盘或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电脑软件、光盘资料。
4.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对损坏系统设备和文献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少儿馆借阅规则
1、读者对象为0--14周岁的少年儿童及家长。凭本馆少儿借阅证入室。幼儿读者请有一位家长陪同借阅或活动。
2、图书每次限借2册或5册,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续借期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交滞纳金0.10元。
3、请读者爱护图书。图书丢失、污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4、借阅证遗失,请及时到办证处报失。报失一周后请持办证时登记的身份证到办证处补证。
5、请小朋友不要在室内大声讲话、吃东西。
6、个人物品请寄放在存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