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图书馆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县级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和信息咨询的服务机构。成立于1979年,成立初期只有外借室、办公室各一间。2006年8月18日我馆搬迁至濉城镇中山北路濉溪河畔(宣传文化中心三楼),馆舍面积1670平方米。 2015年1月开工建设新图书馆大楼,地处水南新区110kv荷花变电站北侧,占地14310㎡,建筑面积7145㎡(8821.85㎡)。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是本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宗旨。馆内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开放,向社会公众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近年来我馆坚持全年365天全天候对外开放,双休日节假日不休,积极打造“香香姐姐讲绘本”活动品牌,编印《莲乡简讯》,利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资源,较大限度的满足各类读者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
同时,作为省图书馆的分馆,在我馆局域网可访问省图万方数字期刊、中经专网、Apabi数字资源等数字资源;并实现图书借阅一卡通等多项功能。图书馆自动化管理也已开始实施,采用ILASS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目前已实现了文献采访、编目自动化管理及网上信息服务。读者可实现网上续借,电话预约借书等多项服务。结合新馆建设,本馆将加快自动化建设的步伐,建设数字化、现代化图书馆,让图书馆真正成为全体市民的知识中心、学习中心,使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更广泛、更优质、更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努力营造“清新花乡•书香建宁”良好阅读氛围。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全馆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我馆在全国第五次县级以上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评为 “国家二级图书馆”。2017年我馆在全国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 “国家一级图书馆”。 2016年被福建省文化厅授予首届“读吧,福建!”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被福建省图书馆学会授予阅读推广活动案例征集评选“优秀奖”荣誉称号;2014年、2016年被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评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目前室内功能室装修完成,新馆设书友活动室、外借室、期刊室、少儿阅览室、亲子活动室、绘本故事厅、自主阅读区、地方文献室、展览厅、特殊群体阅览室(视障阅览室)、资料室、过刊室、精品书库、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国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室、捐赠书库、采编室等等功能室。
截止目前,建宁县图书馆馆藏达到了16.5万多册;本馆图书9.5万多册;报刊100多种;电子数据资源10万多册;中文电子期刊86633册。我馆建立了建宁城关中学、建宁一中、建宁濉溪镇3个分馆,建立实验小学、老干局、消防大队、少体校、武警中队、法院等15个馆外流动服务点,建立有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关系的图书馆达到65个,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广,全县持证读者人数和借阅量逐年递增。
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和读书学习的较佳场所,为给读者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让大家享受到亲切温馨的服务,凡进入建宁县图书馆的读者请您做到:
一、自觉遵守公共文化场所秩序和本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衣着整洁,不要穿背心和拖鞋入馆;要举止文明,不要在阅览室内睡觉,或有影响他人观瞻的举动和行为。
三、为保护文献财产的安全,请不要在馆内吸烟、饮食;
四、为维护公共场所安全和环境秩序,不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易燃品进馆;
五、为保证图书馆区域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接听电话请移步室外;
六、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勿将贵重物品放在阅览桌上;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
七、爱惜图书馆设施与图书资源,不要在书刊中折页、勾划,或作其他标记,不要对图书剪割、挖洞、撕页等。
八、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阅览书刊时要为他人着想,每次只限取阅2册,阅后请放在附近的书车上。
九、需借阅图书的读者,请按规定携书到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本馆工具书、报刊、地方文献和海洋文献只能在馆内阅览,不提供外借;
十、在图书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立即疏散或避难。
1、本室只对7—16周岁少儿读者开放,平时家长可代借代还。读者须出示借阅证、或凭本人有效证件入室,随身物品(包、图书等)请寄存寄包处。
2、少儿借阅证每证每次可外借二册图书,借期28天,超过28天的每册每天交纳0.10元逾期费。参考图书、工具书、报刊谢绝外借。
3、在本室阅览的读者每次限取一至两册书刊或一种报纸,阅后请按色标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4、借还书时,请读者审核借还书记录,离柜即视为确认记录。图书外借时,请读者检查条形码是否完好,图书是否有污损、撕页等情况,如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还书时若发现上述情况,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如需复印本室资料,请将身份证或借阅证等有效证件留在借书处抵押,或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6、有色饮料请勿带入室内。请爱护图书及有关设备,如有污损、撕毁、丢失图书,损坏仪器设备或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带书出室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1、 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衣冠整洁、端庄,穿拖鞋、短裤、背心者谢绝进馆。
2、 读者借阅图书须按照本馆借阅规则有关规定借书、阅览、自习、检索。
3、 遵守公共秩序,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严禁随地吐托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
4、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吸烟。
6、 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馆里按规定处理或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1、 本馆图书为开架借阅,读者来馆借阅须办理借阅卡,每张卡押金100元。本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持证借阅的读者应当自觉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爱护书刊、资料和其他公共设施。
3、 读者借阅图书,每人每次1-3册,统借统还,借书期限30天。如到期没及时还书则按每天0.05元收取滞纳金;借书期满如需续借,应和工作人员电话续借或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经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
4、 军人、残障人士优先享有免费义务咨询借阅服务。
5、 借出图书,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立即申述,以明责任,如发现污损、裁割或遗失图书,读者可持同版本图书进行赔偿,或按原书价的1—10倍交纳罚款。
6、 读者中断六个月不借书,作自动取消借书权处理。
1、 期刊阅览室是面向广大读者开放阅览的场所。
2、 读者进入阅览室所带包物于按规定存放。
3、 军人、残障人士享有优先阅览咨询服务。
4、 阅览内室报、刊只限制在室内阅览,读者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室外,内容有须复印的应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带出,并在当日及时归还。
5、 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涂写污损,撕扯裁割。违者按原书刊价格的1—10倍罚款。
6、 自觉遵守本室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阅览报刊请放回原处。望广大读者的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室内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
建宁图书馆成立至今始终秉承“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服务宗旨,坚决执行《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以读者阅读需求为前提,双休日节假日不闭馆,现将建宁县图书馆开馆时间公布如下:
日期 地点 人员安排
星期一 期刊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 全馆人员
星期二 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室 全馆人员
星期三 期刊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 全馆人员
星期四 电子阅览室、外借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星期五 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外借室 全馆人员
星期六 外借室、少儿阅览室、期刊阅览室 按照值班表安排
星期日 期刊阅览室、外借室、少儿阅览室 按照值班表安排
备注 如遇假期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