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图书馆位于东城区文化艺术中心内,现为国家一级馆,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高19米、4层,设计藏书量50万册,阅览座椅1000个,信息服务点1000个,是目前山东省较大的县级图书馆单体建筑。外部设计与文化中心整体设计风格相一致,为竹简样式,体现了孟子思想与现代建筑的融合,富有文化气息。内部设计采用大体量通透式、自然采光的理念,具有大面积的开架阅览空间和人性化的活动空间。
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邹城市图书馆邀请专家团队对新馆的功能布局、家具、设计等反复论证,倾心为读者营造舒适的阅读环境、人性化的阅读空间、浓厚的阅读氛围,让广大读者朋友们体会现代化、高品质的文化享受。
图书馆试运行期间,开放1—3层空间,一层为期刊室、自修室,二层为开放阅览区、电子阅览区,三层为儿童阅览区,共有10万册图书、500余种报纸期刊供读者开架阅览,300余个阅览坐席供读者阅读学习,新上4台电子阅报机供读者点阅,1台电子书下载器共读者下载图书,馆内全部实现了无线网络覆盖。
邹城市图书馆开馆试运行以后,将会迎来更多的读者,图书馆全体职工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宗旨,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悉心听取读者建议,探索新的服务形式,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较大限度满足读者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在随后的时间里,按照整体规划布局,图书馆还将建设独立的少儿图书馆,包括低幼区、少儿数字体验区,并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将具有孟子思想、儒家文化特色的孟子图书馆与尼山书院一体建设。
1、 办证:自2011年10月1日起,提供本人身份证,交押金100元,即可免费办理。
2、 验证:免费验证,二年验证一次。
3、 补证:持本人身份证和押金单收据,办理手续。
4、 退证:需要退证的读者,请先归还书刊,持借书证和押金单收据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借书证丢失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退证。
5、 押金单收据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6、 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不要折叠,遗失后请及时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7、 每周三上午闭馆,不对外开放。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自习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下午18:00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自习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下午17:30
每周三上午闭馆
节假日不休息
接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读者。
少儿阅览室向初中生、小学生开放。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邹城市图书馆读者证卡或本人身份证。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邹城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一 读者持本馆所发的机读借阅证,一律由本人来馆借书。
二 本馆图书全部开架借阅,微机管理,读者入馆后,可将私人物品存入存包柜。
三 读者将借书证交给出纳员后,入室选书,图书选好后,不得在书架旁阅览,交出纳员办理借书手续。
四 借书册数和期限:
1 每人每证可借书2册,限期30天。(一般当天借的书不能当天还)
2 书需续借时,应在到期前持证来馆、或在微信平台中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一次只限2周,每册续借1次。
五 翻阅时,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待选好后,读者应检查图书,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应及时声明,由本馆人员在损坏处盖章注明。
六 读者对借书证应妥善保存,注意爱护,如有遗失立即声明办理补证手续。补领新证时,请说明丢失原因;补证超过两次者,停止借阅。
七 读者如过期还书,按每超期一天,罚款0.2元处理。每2年度验证一次。
八 所借图书须加爱护,不得损坏,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等现象,经我馆发现,按本馆规定的《图书遗失损坏处理办法》处罚。
九 读者如将本室图书放入自己的口袋,衣服里,不论是否带出室外,即视为偷窃行为。对偷窃书刊者,除按该书价格的五至十倍罚款外,没收借书证,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读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和清洁卫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果皮、纸屑等。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自习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下午18:00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自习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下午17:30
每周三上午闭馆
节假日不休息
接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读者。
少儿阅览室向初中生、小学生开放。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邹城市图书馆读者证卡或本人身份证。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邹城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图书馆建制沿革 邹城市图书馆历史悠久,起于1951年成立的邹县文化馆图书室,地点在文化馆内,至七十年代已初具图书馆雏形。1975年6月,在此基础上成立邹县图书馆,仍设在原址,共有藏书三万余册,职工四人。
1980年在太平路中段征购土地3.5亩,新建平房16间,共414平方米,落成后迁入太平路36号新址。共有藏书68065册,职工十人。
1990年10月,经数年筹备,在图书馆原址拆掉平房,兴建图书馆大楼。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共五层。1992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11月10日,邹城市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人员定编为16人。近年来,在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邹城市图书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开创了图书馆工作的新局面。市财政年拨付购书专项经费10万元。目前藏书总量为19.1万册(图书11.4万册,期刊7万册,报纸合订本7000册)。
图书馆目前共有职工48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25人,中专、高中学历15人;全馆具有职称人员30人,其中中级职称 10人,初级职称 19人,占职工总数的65%。领导班子8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部为中级职称。
邹城市图书馆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团队。1989年被济宁市文化局评为先进图书馆。同年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先进图书馆。1993年8月,被定为山东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试点单位。次年春被文化部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1999年10月被文化部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同年被邹城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4年被邹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组织机构 建馆初期,由于受馆舍面积的限制,馆内只设阅览室和借阅室。1992年5月,随着图书馆大楼的建成使用,业务范围扩大,正式建立了馆下的基层机构,即二部七室:借阅部、辅导部、采编室、办证室、特藏室、期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办公室、财务室。
设施设备 目前图书馆共有阅览座席220个(其中期刊阅览室50个,报纸阅览室30个,自修室90个,儿童阅览室50个座席)。同时另设有独立的儿童图书馆。馆内共有书架3500米,微机13台,打字机2台、复印机一台、扩音机、音响一套,各阅览室均安装了空调,总价值四十二万余元。实现了流通、编目、书目检索工作的计算机业务管理。
读者服务工作 1999年以来,邹城市图书馆每年平均外借书刊16万册次以上(包括集体外借),年流通总人数达到21万多人次。为了方便读者借阅,我馆实行开架服务,其中有:借阅部2.8万种9.6万册,特藏室2002种5700册,儿童阅览室860种1560册,过期期刊736种7万册,报纸阅览室46种7000册合订本,全部开架率占总藏书量的96%。
检索、咨询服务工作是图书馆读者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读者工作的发展和延伸。邹城市图书平均年解答读者咨询900余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肯定。
为了加强图书馆与读者联系,平均每年组织读者活动16次。近年来,邹城市图书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大力开展“知识工程”及献爱心活动,为镇街9个科技书屋捐款11000元、捐赠图书3万余册,为市聋哑学校捐书2000余册,受到群众的好评。
地方文献 邹城市图书馆一贯重视地方文献的收集工作,1998年对地方文献建立了数据库。每年有一定的经费用来收集地方文献,并设有专架,备有读者目录,由特藏室专人负责。目前,共收集地方文献1600余种2000余册。
基层馆建设 邹城市图书馆十分重视基层图书馆(室)的建设,并建立起定期培训、长期辅导的长效机制。目前共有峄山、看庄、大束、田黄、北宿、唐村、平阳寺、石墙、郭里等九个镇(街)建立起了图书馆,常年对外开放,并各具特色。其中,郭里镇图书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济宁建设银行的支持下,在原有图书馆的基础上对藏书结构及借阅方式进行改造,建立起我省第一家镇(街)开架借阅式图书馆,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峄山镇苗庄村村民在市图书馆的引导和帮助下,自发组织,采取集资兴建的方式建立了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图书馆,使农民群众不仅是图书馆的受益者,也是图书馆的组织管理者,充分调动起群众参与图书馆建设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图书馆(室)的发展。
乘车路线:13路、16路公交车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楼层 功能布局
一楼 总咨询处、存包处、少儿图书馆、低幼阅览区、数字文化体验区、报纸期刊阅览室、地方文献展示区、老年阅览室、自修区
二楼 开放阅览区、电子阅览区、休闲书吧、办公区
三楼 儿童阅览区、报告厅、办公区
四楼 孟子图书馆、尼山书院、自修区
一 读者持本馆所发的机读借阅证,一律由本人来馆借书。
二 本馆图书全部开架借阅,微机管理,读者入馆后,可将私人物品存入存包柜。
三 读者将借书证交给出纳员后,入室选书,图书选好后,不得在书架旁阅览,交出纳员办理借书手续。
四 借书册数和期限:
1 每人每证可借书2册,限期30天。(一般当天借的书不能当天还)
2 书需续借时,应在到期前持证来馆、或在微信平台中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一次只限2周,每册续借1次。
五 翻阅时,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待选好后,读者应检查图书,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应及时声明,由本馆人员在损坏处盖章注明。
六 读者对借书证应妥善保存,注意爱护,如有遗失立即声明办理补证手续。补领新证时,请说明丢失原因;补证超过两次者,停止借阅。
七 读者如过期还书,按每超期一天,罚款0.2元处理。每2年度验证一次。
八 所借图书须加爱护,不得损坏,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等现象,经我馆发现,按本馆规定的《图书遗失损坏处理办法》处罚。
九 读者如将本室图书放入自己的口袋,衣服里,不论是否带出室外,即视为偷窃行为。对偷窃书刊者,除按该书价格的五至十倍罚款外,没收借书证,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读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和清洁卫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果皮、纸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