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图书馆成立于1978年12月,位于永安路159号,现有干部职工12人,馆舍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自1994年以来,一直被文化部评估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安丘市图书馆为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投资10多万元,购置了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触摸屏查询机、防火墙及相关设备,并配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人员。
电子阅览室设置了“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区”,为市民提供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市民凭借有效证件即可到市图书馆查阅。在阅览室专门设了了政府信息公开阅览专架,提供国务院公报、山东政报、人民日报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书面载体供市民查阅。
馆藏图书13.2万册,年借阅量10万册次。
1、办理市图书馆读者证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有效证件,免冠照片1张。
2、读者证使用期为一年。每次限借图书三册,借期三十天,图书可续借一次。
3、若所借图书丢失,按规定赔偿。
4、每人限办读者证一个。
5、退证时,持身份证、户口薄或军官证原件(不含复印件),如代退押金,须持代退者及该证所有者双方有效证件前来办理。
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