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图书馆建筑面积4158平方米,编制73人,现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副研究馆员4人,馆员28人。
拥有400多个阅览座位,分别以开架、半开架、闭架等方式为广大读者服务。1999年建成了馆藏书目数据库,实现了图书采访、编目和文学借书处的计算机管理。2000年,建立了电子阅览室,可为读者提供网络查询、电子检索、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2006年修建了河南省幼儿阅览室并于同年8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自2002年9月1日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图书馆实施节假日不休息365天对外开放。2011年4月,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 站 ) 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 2011 〕 5 号)文件要求,正式启动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阅览大厅实现全开架借阅。
多年来,开封市图书馆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在做好阵地服务的同时,积极调整思路,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从丰富读者活动、建立馆外服务点、社会公益培训、古籍保护与开发等方面着力打造读者服务品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服务市民群众和广大读者。具体如下:
1、加强阵地服务。自2011年4月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全年到馆读者近20万人次,借阅量达50.7万册次。读者人数和借阅量的激增,对图书馆读者服务方式、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封市图书馆结合自身实际,站在读者角度,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从读者证办理、物品存放、借阅流程等多方面细化读者服务方式,并切实改善借阅条件,为到馆读者创造方便舒适的借阅环境,读者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开封市图书馆社会影响力大幅提高。
2、丰富读者活动。举办读者活动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开封市图书馆以培养市民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为目的,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深入广泛地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群众的读书欲和求知欲,“开图讲坛”、“图书漂流”、“优秀电影展播”、“夕阳红摄影展”、“小小图书采购员”等一大批丰富多彩的读者活动成为开封市图书馆的服务名片,为营造全市和谐、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做出了突出贡献。
3、强化社会职能。为充分发挥图书馆社会职能,提高社会影响力,开封市图书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先后在省第一监狱、王周庄、市老年公寓及南苑社区等18个基层单位建立馆外服务点,及时把文化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使更多的市民群众享受到了丰富的精神文化大餐;常年举办下岗职工计算机知识免费讲座,先后培训下岗职工近500余人,为他们再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关心弱势群体,将优秀书籍、期刊送到省第一监狱,使服刑人员及时了解现代化知识技术,为服刑人员走出高墙重返社会、重新做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配合我市“农家书屋”工程的实施,深入我市社区和农村图书室,培训基层业务人员,并帮助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4、重视古籍保护。开封市图书馆现存各类古籍4644种50180册,其中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善本古籍六千余册,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古籍达65种,有12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为切实保护馆藏珍贵古籍资源,开封市图书馆从古籍书目平台建设、古籍书库设备改造、古籍保护讲座宣传、民间古籍征集挖掘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全市及馆藏古籍管理、保护水平。2011年配合“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举办了首届“古籍珍品展”,并获得“河南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称号,同时正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并加快古籍文献数字化及开发利用工作。
5、提高理论水平。近年来,在做好读者服务的同时,开封市图书馆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组织馆员加强业务研究,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参加国家、省图书馆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研究、论文评选等活动,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论文奖项,业务研究水平在全省位居前列。此外,定期编发的《信息荟萃》、《 宋都文萃 》等二次文献以及根据高层次读者需求开展的定题服务等收到了社会各阶层读者的良好评价。
各类藏书53万册(件),主要包括:印刷、缩微、视听等多种文献载体类型;机构设置为七部一室(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期刊部、文献部、少儿部、技术部、业务研究辅导部),设有5个借书处、8个阅览室以及办证处和目录厅。
1、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管理规定,遵从读者工作制度管理;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3、为保证文献财产的安全,请不要在馆内吸烟、饮食;
4、为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不得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5、为保证图书馆文化公益性,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6、保持馆区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7、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
8、爱惜图书馆资源及设施,如书刊、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9、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及设施;为他人着想,请少量取阅书刊,阅后再取,阅览区座位仅供读者使用本馆馆藏,请勿占座;
10、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复制和使用文献是守法的具体表现;
11、团体参观者,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
12、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办证
1.办理借书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现场采集照片(无需携带照片)。
2.凡需办理借书证的读者,需交纳100元押金,押金收据请读者自己妥善保管。
3.每人限办一张借书证,成人借书证与少儿借书证不通用。
换证
1. 旧借书证一律停止使用,换成新借书证后方可使用。
2. 换证需本人携带旧借书卡、押金收据、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办证处办理。
补证
读者借书证丢失者,补证须交补证费10元。
退证
1. 需要办理退证手续的读者,请携带本人借书证、个人记录卡、押金收据,三件齐全方可办理退证手续。
2. 凡持有多张押金收据的读者,按本人退证时持有的押金收据总数金额退还押金。
办证时间
每周五下午、周一全天除外,其余时间正常办理。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一、借书须知:流通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进入开架区前,应将书包、提袋防置指定地点(贵重物品自己保管)。
二、结束手续:读者凭本馆发放的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准予代还,除残疾人准予代借外,其他人不得代借或转借。
三、借书数量:文学图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图书每次可借2册,期刊可借2册。
四、借书期限:(1)每次借期为30天,读者应按规定时间到馆还书。(2)赴外地出差、参观、学习的读者在还期之前可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两次。(3)借书逾期半年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借书提示:读者进入书库选书时,请轻拿轻放,不需要的书请自觉放回原处,书中条形码不得随意撕掉,如发现有此种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凡丢失借书证者,本人应迅速到我馆挂失,挂失一个月后,可按规定补办新证。个人借书记录卡丢失者,不予补发。
七、未经计算机处理的图书不得随意带出书库,否则,将按偷书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