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千年文脉,扬湖湘精神。湖南工商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创建于1949年,享有“经济湘军基地,企业名家摇篮”的盛誉。她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大学,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满贯高校。
截至2023年2月,学校设有21个二级学院,拥有70个本科专业(含3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33个省级一流专业。现有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万余名,莘莘学子秉承“至诚至信 为实为新”的校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近五年荣获第十七届全国“挑战杯”大赛特等奖并以全省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国“优胜杯”等360余项国家级奖励。学校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20余万名优秀人才。
潮涌湘江阔,鹏翔天地宽。湖南工商大学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持“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与理科融合发展的思路,努力形成一流的理念、一流的目标、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机制,打造创新工商、人文工商、艺术工商、体育工商、数智工商、绿色工商、幸福工商,建设读书求知的好园地,乘高等教育改革奋进的东风,朝着创新型一流工商大学的愿景扬帆远航。
湖南工商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商大学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北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商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31省(区、市)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学制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文理科要求 |
备注 |
1 |
前沿交叉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2 |
工业工程 |
59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3 |
数字经济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4 |
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学院(湘江书院) |
人工智能(大数据与AI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5 |
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建设与智慧社会治理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6 |
人工智能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7 |
工业智能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8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9 |
工程管理 |
59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10 |
物流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1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9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12 |
应急管理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13 |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集成电路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14 |
应用物理学 |
45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15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16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17 |
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 |
人工智能(数字媒体与AI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18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管理与元宇宙院士卓越班)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19 |
数字媒体技术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0 |
汉语言文学 |
4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21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 |
6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22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慧管理院士卓越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23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4 |
物联网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5 |
机器人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6 |
网络空间安全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7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人工智能(卓越工程师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2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29 |
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0 |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31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2 |
智能制造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3 |
通信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4 |
资源环境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智慧能源与碳中和院士卓越班)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35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6 |
资源环境科学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37 |
土地资源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38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5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3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4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5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41 |
经济统计学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42 |
金融数学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43 |
应用化学 |
45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44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经济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4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46 |
跨境电子商务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47 |
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智贸易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48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49 |
税收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0 |
金融工程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51 |
金融科技 |
5000 |
4 |
物理 |
理科 |
|
|
52 |
金融学(智慧金融与科技监管院士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3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54 |
供应链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5 |
工商管理(智慧运营院士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6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57 |
财务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8 |
审计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59 |
会计学(智慧会计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60 |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61 |
行政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62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4500 |
4 |
地理 |
文理兼招 |
|
|
63 |
旅游管理(智慧文旅院士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64 |
国际商学院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
43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部分课程全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
65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38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66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4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67 |
法学院 |
法学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68 |
法学(数智法治卓越班)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69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4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
70 |
英语 |
4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71 |
法语 |
4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72 |
英语(语言数智卓越班) |
45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73 |
设计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8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74 |
环境设计 |
8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7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8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76 |
工业设计 |
5900 |
4 |
物理+化学 |
理科 |
|
|
77 |
视觉传达设计(AI与创意设计院士卓越班) |
8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
78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8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79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教育 |
59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8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5000 |
4 |
不限 |
文理兼招 |
|
备注:我校2024年分省招生专业(类),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核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
第十五条 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八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我校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该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我校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进档考生,按体育类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该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湖南工商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和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设有“鸿班”、音乐舞蹈与人工智能卓越班等创新班,面向在校生遴选,选拔方式和条件由学校相关工作通知明确;学校转专业按《湖南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除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邮政编码:41020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
招生咨询邮箱:zsb@hutb.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admi.hutb.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拥有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等71个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牵头建设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部署——湘江实验室,设有28个校级重点研究院(中心)。近五年国家级课题数量在省属高校中名列前茅,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中国工程院重大重点咨询项目3项。学校教师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湖南省光召科技奖等科技奖励。一批智库成果进入党和国家决策。
校风:厚德、博学、笃行、自强
“厚德、自强”出自《周易》,原文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孔子为“乾”“坤”二卦所作的解释。“厚德”意指学校有宽厚仁爱之风,像大地一样胸怀开阔、气度从容,立德树人、容载万物。“自强”意指学校有刚强劲健之风,像天宇一样意志坚定、积极进取,发奋图强、生生不息。
“博学、笃行”出自《中庸》,原文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是古人求知治学的五个阶段。“博学”意指学校有崇学广博之风,崇尚学术、尊重学人,兼容并包、百花齐放。“笃行”意指学校有勤奋实干之风,脚踏实地、天道酬勤,经世致用、知行合一。
校训:至诚至信、为实为新
至诚:出自《中庸》“至诚无息”,大意是通过内心修养,达到一种极忠诚、极真诚的思想境界,从而树立典范、影响他人。至信,出自《庄子》“至信辟金”,大意是最大的诚信无需借助金玉之类的信物。“至诚至信”意指学校师生要将真诚和信誉作为永无止境的追求,砥砺品行、坚守正道、重信践诺、行为世范。
为新:出自《二十四诗品》“如将不尽,与古为新”,指在以往的基础上改革创新。“为实”从“务实”“求实”化用而来,“为”强调有所作为,如“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实为新”,意指学校师生要将“干实事、谋创新”作为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既夯实基础、又勇于创新;既实事求是、又敢为人先。
校徽
校徽主体图案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分是一枚刀币,象征学校的商科办学历史,刀币的中间嵌入一个形似“H”的工字,象征工科与商科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
下半部分是一本翻开的书,又可以看成是一双张开的翅膀,象征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基本职能。
上下两部分结合来看,又可以看成是一个立于书本之上的鼎,有文化育人、国之重器之含义。
整个图案构图紧凑又富于张力、简洁明了又意蕴丰富,有展翅欲飞、蒸蒸日上之活力。
1949年12月26日,长沙市军管会贸易处干部训练班成立。
1950年8月,长沙市军管会贸易处干部训练班改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商业厅会计人员培训班。
1951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商业厅会计人员培训班更名为湖南省财经干部训练班商干大队。
1952年8月,学校迁至益阳市博古路,成立于1943年8月的湖南资江贸易学校并入湖南贸易学校。
1953年11月,湖南贸易学校更名为湖南省商业干部学校。
1958年5月,湖南省合作干部学校、湖南省服务干部学校并入湖南省商业干部学校。12月,湖南省商业干部学校与湖南省财政干部学校、湖南省银行干部学校、湖南省粮食干部学校、湖南省统计干部学校合并为湖南省财贸干部学校。
1960年8月,湖南省财贸干部学校更名为湖南财贸学院。
1963年11月,湖南省委办公厅批复恢复湖南省商业厅干部学校。
1972年4月14日,湖南省革委会批准湖南省商业厅干部学校更名为湖南商业学校。
1973年,学校作为普通中专学校面向社会招生。
1978年,学校招收商业经济专业大专班,成为商业部全国商业中专学校。
1983年2月19日,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商业学校更名为湖南商业专科学校。
1993年6月2日,湖南商业专科学校更名为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4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湖南商学院。
2013年,学校被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16年,学校获批成为“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入选第二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7年1月,入选中国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8月,入选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6月,教育部批准湖南商学院更名为湖南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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