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图书馆成立于1976年,现为国家一级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理事单位。位于城北开发区新冶大道13号,现有建筑面积3890平方米,藏书21.6万余册,年接待读者近24万人次。馆内设有书刊外借、报刊阅览、儿童阅览、盲文阅览、地方文献、特藏书库、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影视观摩厅、视频点播室等10个服务窗口,业务流程完全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服务窗口实行全免费全开架借阅,全年无闭馆日开放。有职工队伍14人,大专以上占职工总数70%。主要为社会提供文献借阅、参考咨询、数据库检索等服务。其中电子阅览室有计算机26台,可免费查阅全国文化信息资源;盲文阅览室有4台配备有盲人专用软件电脑,可提供有声读物阅览。在做好馆内阵地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冶市图书馆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活动,广泛建立馆外图书流动点,组织科技信息下乡支农、扶农,指导全市基层图书馆(室)建设,大力开展少儿综合素质培训,形成了“内外结合、进出结合、上下结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服务成果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为振兴大冶市的图书馆事业,为服务大冶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馆内设有书刊外借、报刊阅览、儿童阅览、盲文阅览、地方文献、特藏书库、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报告厅、影视观摩厅、视频点播室等10个服务窗口,业务流程完全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服务窗口实行全免费全开架借阅,全年无闭馆日开放。有职工队伍14人,大专以上占职工总数70%。
位于城北开发区新冶大道13号,现有建筑面积3890平方米,藏书21.6万余册,年接待读者近24万人次。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全年开放,如遇重大事件,需要闭馆,会布告广大市民。
年满3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均可免费办理大冶市图书馆读者证。
(一)阅览:凭证阅览过刊过报、保障本图书、古籍图书、缩微资料、大冶市地方文献;使用数字图书馆服务区的计算机和使用大冶市图书馆无线网。
(二)外借:在服务台借还中文图书,在指定区域服务台借还中文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等。
(三)查阅电子资源:浏览电子报刊;访问并借阅电子图书;访问“国家专用信息数据库”和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四)通借通还:持具有外借服务功能的读者证(仅限100元和300元借书押金)可申请开通黄石市公共图书馆网通借通还,每证可借其它协议馆图书2册。
读者证服务功能与借书押金
中文文献含中文图书、中文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 读者证服务功能 借书押金 服务内容
阅览 免费 阅览所有书刊、查阅电子资源
中文文献外借 100元 可借中文文献2册/件
中文文献外借 200元 可借中文文献5册/件
办理时间
图书馆8:00——17:00(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地点
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读者证挂失、补办及注销读者证
(一)读者证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应立即到本馆办理挂失手续。
(二)读者证补办: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至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
(三)注销读者证和取消外借服务功能:读者需要注销读者证或者取消读者证外借服务功能时,须归还所借文献及结清读者证内逾期滞还费和其它费用,凭读者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注销读者证或者取消读者证外借服务功能时将返还相应的借书押金和预存款;代为办理时须同时出示读者证、本人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