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图书馆是县级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成立于1912年,1985年单独建馆,2014年11月整体搬迁至县文体中心。在2013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15名,馆舍面积3500平方米,功能齐全,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Interlib系统为读者提供便捷的服务,添置了电子图书借阅机、触摸屏一体机、自助办证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已具备现代化图书馆的规模。一直以来,宁乡县图书馆坚持送文化活动到机关、社区、农村、学校,全县现有图书直属分馆12个、农家书屋403家,宁乡县图书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以丰富的馆藏和舒适的环境,为全县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宁乡县图书馆主要职责是:收(征)集、整理、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推动宁乡县农家书屋的建设与运行;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进行图书馆基层业务人员培训、读者素质教育、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等。
一、馆内各流通窗口凭证免费借阅,读者在外借书刊时需出示借阅证。
二、图书借阅证免费办理,(读者凭身份证办理借阅证,因自助办证机每张身份证只能识别一次,若证遗失则需退证后,凭另外的身份证重新办理)一人一证,各室通用,但每次只能在一室借阅。借阅证办理6个月后,方可退证。
三、在各室阅览书刊每次限取1 种,阅读完毕请归原处后再另取。
四、借阅证原则上仅供本人使用,在不超过押金的前提下,每证可借书三册。
五、书刊借期30天,续期30天,可在QQ群上或电话续借一次,逾期不予续借。 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1 元。
六、外借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
七、请爱护所借阅书刊,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违者按照书刊资料定价2至10倍赔偿处理。
八、保持图书馆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入馆时衣着整洁,举止文雅;不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在馆内大声喧哗,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注意保护书刊,不带有色饮料、零食进入阅览室;自带物品请存放于寄包处。
一、开放的部室有
成人借阅室 <314> 电子阅览室 <205>(免费但要凭身份证和借阅证上网)
报刊借阅室 <302>
少儿借阅室 <202> 多媒体演示厅 <206>
精品书刊借阅室 <212> 学习室
地方文献阅览室 <210>
二、各部室的具体开放时间
成人借阅室、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
精品书刊借阅室、学习室:
周一至周日:8:00—17:30
电子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17:30 周六、周日8:00—20:00
地方文献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17:30
宁乡县图书馆的发展目标: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办馆宗旨,以及“开发、文明、均等”的服务理念,从我县实际出发开拓创新,立足于特色文化的传承,不断拓展图书馆的业务,积极开展流通借阅和辅导全县乡、镇图书馆、室及社区、村居、企业图书流通网点工作,做好公共文化相关延伸、深化工作服务,图书馆利用知识的教育和辅导工作,举办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培训、讲座和文艺汇演等各项工作,为未成年人等社会各层面人群搭建健康的阅读学习平台;收藏图书资料信息并提供借阅参考咨询、情报服务,维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中心并指导乡镇网点技术工作;进行图书馆学、目录学和情报学理论、技术方法及图书馆现代化手段的应用研究和推广工作;做好现代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和学科研究等文化业务基础工作,加快宁乡文化强县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