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图书馆的前身是民国五年(1916年)创立的宁远县通俗图书馆。民国十八年(1929年)十二月十七日,更名为宁远县民众图书馆。
1965年5月,正式名为宁远县图书馆。1968年,县图书馆被撤销。1974年,恢复宁远县图书馆建制。馆址几经变迁,1988年7月,位于县城九嶷南路的新馆舍建成开放。新馆址占地4.1亩,建筑面积1563平方米,设3个藏书库,11间业务用房。1999年临街扩建馆舍273平方米,2000年竣工。现馆舍总面积1836平方米。馆藏总量12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6万余册、电子图书4万余册、报刊2.7万余册(种)、线装古籍3千余册、地方文献406种,685册,湖湘文库图书一套700册。
现馆舍总面积1836平方米。馆藏总量12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6万余册、电子图书4万余册、报刊2.7万余册(种)、线装古籍3千余册、地方文献406种,685册,湖湘文库图书一套700册。
凭有效身份证件,交纳100元押金,在馆内自助办证机上或前台登记办证,同时也可以在二处24小时自助图书馆内自助办证机上办证。办理免收借书证工本费。
未成年人办理借书证,须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办理,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凭借书证免费借书,每次可借3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
借书证一卡通用,可在一楼少儿借阅室、二楼综合外借处以及分馆和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书,实行通借通还。
宁远县图书馆的前身是民国五年(1916年)创立的宁远县通俗图书馆。民国十八年(1929年)十二月十七日,更名为宁远县民众图书馆。
1965年5月,正式名为宁远县图书馆。1968年,县图书馆被撤销。1974年,恢复宁远县图书馆建制。馆址几经变迁,1988年7月,位于县城九嶷南路的新馆舍建成开放。新馆址占地4.1亩,建筑面积1563平方米,设3个藏书库,11间业务用房。1999年临街扩建馆舍273平方米,2000年竣工。现馆舍总面积1836平方米。馆藏总量12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6万余册、电子图书4万余册、报刊2.7万余册(种)、线装古籍3千余册、地方文献406种,685册,湖湘文库图书一套700册。
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5人,助理馆员7人。2003年3月始购置电脑2台、打印机2台,用于图书分编。2005年12月,获得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赠送的电脑及卫星接收设备1套。2008年12月,获赠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脑28台,接入10M光纤专线、5个动态IP地址,机房配备4台服务器,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其内、外置存储容量共6TB。2009年选用interlib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2013年4月,购置触摸屏电子读报刊机一台。至同年底,全馆共有供读者和工作人员使用的电脑50台。1994年至2009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三级图书馆,2013年被评为二级图书馆。2018年被评为一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