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图书馆始建于1927年(原名为安县图书馆)。在革命前辈张秀熟、沙汀的关心和支持下集资修建而成,原址位于安昌镇西河小区。2006年,随安县县城迁址迁到花荄镇文化广场办公大楼。2008年地震后,由辽宁省出资1312万元援建了安州区图书馆,占地面积15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136平方米。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县级公共图书馆考评定级中,安州区图书馆跨二升一,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为了让读者了解时事新闻,我馆在城区设有7个公共阅报栏,每周星期一、三、五定期更换新报纸。2014年我馆增加了电子图书外借服务,读者只需用手机轻轻一扫二维码,就能将图书下载到手机,带回家阅读,读者还可以通过我馆门户网站阅读电子图书,检索本馆书目。2016年9月我馆采购了维普考试平台,平台覆盖了公务员、法律、医学、工程、计算机、从业执业资格等十大考试类目,读者可在我馆门户网站上点击数字资源→维普考试平台,进入平台进行试题练习、模拟考试。2018年新增了24小时图书自助借还机,读者随时可借还图书。
近年来,我馆建立了总分馆,将18个乡镇文化站纳入我馆的分馆建设。另外,建立了消防中队、司法局、武警中队、地税局、财政局、花荄派出所、若合酒店等借阅流通点,有效推动了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绵阳市安州区图书馆主要开设的服务项目有:办理借书证、图书阅览、外借、电子图书阅览、上网、书目检索、参考咨询、地方文献收集、保护、古籍资料查阅、报纸期刊查阅、沙汀作品、手稿、信件等查阅,为了给读者提供方便,我馆免费为读者提供饮用水、老花镜、雨伞等小物品。
一楼布局
◆ 多媒体查询系统
多媒体查询系统位于进门处,通过该系统可进行本馆书目检索、电子图书阅览、浏览本馆网页、浏览安县政务网、访问国家数字文化网。
◆ 电子图书借阅机
电子图书借阅机位于一楼大厅,读者扫描下载安装客户端后,只需直接扫描借阅机上图书封面上的二维码即可下载图书到手机阅读,方便快捷。
◆ 综合阅览室
综合阅览室可以阅览期刊、报纸、国务院公报等,2014年我馆征订报纸、期刊共252种。
◆ 少儿阅览室
少儿阅览室专为小朋友、青少年设置,有座位70余个,藏有青少年、幼儿类图书1.5万余册,可供读者阅读、外借。
◆ 电子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有电脑50台,读者可在电子阅览室阅读电子图书,检索本馆书
◆ 书吧
书吧设有阅读座位50余个,书吧图书为本馆新到图书。
◆ 外借室
外借室藏有图书8万余册,所有图书图书按照分类号与著者号依次排列,读者先在触摸屏或电子阅览室查询所需图书分类号及著者号,根据分类号按照外借室索引可快速找到指定图书。
二楼布局
◆ 地方资料室
地方资料室收集了安县县志、党史、本土作家作品、以及和安县相关的文献资料等。内设地震专柜,收集了“5.12”地震方面的文献、画册、纪实等资料。
◆多媒体报告厅
◆ 古籍资料室
我馆藏有古籍资料2.9万册,在全省县级馆中藏量最多。珍藏有全套清乾隆年间李氏万卷楼刻本的《函海》,它是一套研究四川文化、历史、社会的珍贵历史资料,是巴蜀文化的百科全书,系善本书。还收藏有清乾隆时期和民国时期的《安县县志》、《历代通史》、《通典》、《四库全书》、《二十四史》、《资本论》(第一版)、《新青年》、《东方杂志》等珍本古籍图书资料。
◆ 报刊查阅室
我馆收藏了至1958年来的多种报纸,供读者查阅
◆ 沙汀作品陈列室
收藏了沙汀作品、书信、手稿等292册件。
我馆全年无节假日全免费开放,年接待读者12万余人次,外借图书5万余册次,年接待资料查阅读者300余人次。图书总藏量达到48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8万余册,电子图书30万种。每年征订报纸期刊206余种。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入馆。
2、爱护书刊资料,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爱护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和桌椅。
3、请勿将易燃、易爆及有污染物品和宠物带入馆内。
4、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机铃声调为振动,阅览室内请勿拨打和接听手机。
6、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7、严禁在馆内吸烟。
8、讲文明礼貌,提倡使用文明语言。衣冠整洁,穿拖鞋、背心、裤衩者谢绝入馆。
9、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馆内长时间交谈或做与馆内借阅无关的事情。
10、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
1、 在馆阅览:全馆图书文献在馆免费阅览。
2、图书外借:凭本馆读者“一卡通”(借书证)免费外借,但需交纳相应的押金。
3、外借期限:图书外借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之内不能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若超过一个月未归还且未办理续借手续则需缴纳滞还费,滞还费按0.2元/天·册计算。
4、丢书赔偿:可按照原书购买新书赔偿,若购买不到,按原书价3倍进行赔偿;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其余书不退;工具书和贵重书丢失按原价6——30倍赔偿。
5、损坏图书:按其损坏程度给与适当赔偿(按定价30%——100%)。
一.“一卡通”的服务功能与范围:
1.安州区图书馆一卡通具有不同的功能级别,读者可以根据个人不同的需求办理读者卡。
A级一卡通
B级一卡通 押金100元(一次外借三本)
C级一卡通 押金200元(一次外借六本)
D级一卡通 免押金(使用电子资源)
2.持安州区图书馆一卡通读者在我馆各图书室(除古籍资料室外)免费阅览、外借,阅读数字资源,观看讲座、电影。
3.读者可凭一卡通外借图书,借期一个月,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续期14天,每本图书限续借两次。
4.安州区图书馆一卡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需到馆办理续卡手续。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
2.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限外籍人士)、驾驶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之一,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
3.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相应功能的押金。
4.办卡当日即可凭卡借阅.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卡办法:
1.“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办理挂失。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补卡需缴纳制卡费5元。
2.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读者卡、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办理。
5.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退回押金。如委托他人退卡,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一卡通”每人限办一张,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3.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20元/册/天的滞还费。
4.押金收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5.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图书室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