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图书馆建于1979年,位于中心城区杭州中路59号,是面向社会,服务广大民众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本馆始终坚持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服务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公共、公开、共享”的办馆方针,免费为广大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开展“送书下乡” 、“全民阅读”、 “法制宣传日”、 “世界读书日”、 “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经典诵读”等活动,“迎春灯谜”有奖竞猜活动,成为本馆服务品牌。负责全区共享工程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管理指导工作。
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省全民阅读月活动“先进集体”、市“青少年读书基地”、市区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市区文体系统“先进集体”、区“文明单位”、区“敬老文明号”服务窗口等称号。
馆舍建筑面积1600多平方米,设有综合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少儿借阅室、多功能厅、培训室、地方资料室等6个服务窗口,读者阅览座位近400个。
馆藏纸本图书6万余册,电子图书48万册,年订购报刊近400种。开通了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图书馆,馆内外安置了3台电子图书借阅机、3台电子期刊图书借阅机、2台24小时自助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63小时,年接待读者10万多人次,年外借图书近12万册次。
1.读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借书卡,每人限办一张,借书卡押金100元,免收工本费。
2.借书卡有效期四年,到期须验证方能继续使用,验证时免收验证费。
3.读者请自觉爱护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或损坏,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读者应自觉遵守书刊借还时间,若逾期按本馆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5.读者退借书卡并退还押金凭有效身份证,且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6.借阅卡应妥善保管,读者每次借还书刊时,须出示借书卡,遗失请及时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读者自行负责。
7.请遵守本馆指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1.本室书刊实行全开架免费借阅,阅览书刊免证,外借书刊凭借书卡办理。
2.读者每次可取书刊2册或报纸1种进行阅览,阅览后请放回原处,保持书刊整齐。
3.借书卡每次可借图书2册或杂志4册或图书1册杂志2册,借期31天,逾期交滞纳金0.2元/册/天。
4.每本图书或杂志可以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31天,逾期交滞纳金0.2元/册/天。
5.读者请爱护书刊,借书时若发现书刊缺页、污损等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严禁撕剪、涂画、圈点、污损、调换等,否则,按书刊原价2-5倍赔偿。
6.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7.请读者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8.工作人员应遵守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主动热情为读者服务,了解读者阅读需求,解答读者咨询,指导读者借阅。
9.少儿借阅室开放时间为双休日、寒暑假。
公交路线:公交车9路、11路、12路、15路、17路均可到达
地址:东坡区杭州中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