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图书馆基本情况隆阳区图书馆是隆阳区人民政府主办,区文化局主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收藏利各种文献资料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旨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隆阳区图书馆的最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保山县人民图书馆,1953年成立县文化馆,图书馆并列其中。1979年元月,经保山县委、政府批准,以文化馆原书刊借阅部分为主体,从文化馆分出成立保山县图书馆,县改市、区后更为现名。
1979年成立保山县图书馆时仅有4名工作人员,到现在工作人员达到保市编字(1989)18号文核定的9人,已经满编。
图书馆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1994年参加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仅得分222分(总1000分),1998年第二次评估得分446分,2002年第三次评估得617分,被国家文化部定为县级公共图书馆的三级馆。2009年第四次评估中得662分,被国家文化部再次定为县级公共图书馆的三级馆。
读者工作正常有序,读者队伍稳定,新读者不断增加,每年馆内接待读者都在2万人次左右,外借各类书刊3万册次以上。
2008年4月,根据《2007年云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与省文化厅签定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隆阳区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建设协议书。8月份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配发了一套价值55万元的共享工程设备,在区图书馆建立隆阳区共享工程支中心,包括电子阅览室一个、多媒体教室一间。支中心建成后,一方面积极接受国家中心、省中心发送的各种信息;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信息的筛选、存储和对各乡镇的信息分发以及上传关于隆阳区的信息资料的工作。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的建成,大大改善了图书馆基础设施,为图书馆开展网络资料查阅、电子图书阅览等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做好馆内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乡村、学习、机关、企业、部队等办好服务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和师生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后我馆将继续努力,更好的为提高隆阳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促进隆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阵地服务得到巩固和发展,现在图书馆开展服务内容包括:成人报刊借阅、少儿报刊阅览、图书外借、音像资料借阅、网络资料查询、共享工程资料查询、电子图书阅览、历史资料查询、定题、专题资料组织及服务,很大程度满足了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
几十年来,图书馆的藏书建设不断加强,政府每年安排2-3万元购书经费,年年增加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不断收集各种地方文献资料,特设地方文献专柜,目前馆藏在册图书8.6万余册(含1990年5月23日凌晨在保岫广场发生火灾损失的2万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