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图书馆事业历史悠久,清代南安州山天书院建有藏书楼,有书一百余册。民国十九年(1930年),双柏县通俗图书馆成立,在县城云龙孔庙内。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双柏县民众教育馆,设民众阅览室一间,室内有数十种报刊杂志图书供民众阅览。1953年4月双柏县人民文化馆成立,到六十年代初期,藏书已有二千多册,报刊杂志一百一十多种,连环画一百多册。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文革”期间,阅览工作和图书外借工作被迫中断达七年之久。1983年底,双柏县图书馆从文化馆分开,1984年1月正式成立双柏县图书馆至今,1992年由省、州、县三级共同投资22万元,占地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4平方米的新馆(人民路44号)正式投入使用。1995年至2013年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
2010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县文化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局撤并组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图书馆为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现有在职干部6人,临时聘请人员2人,托管人员2人。设有图书文献资源、图书信息咨询、图书文献管理、图书阅览管理、电子阅览管理、图书外借管理岗位。经过长期采购、征集、赠送补充藏书,不断丰富馆藏。至2016年,有纸质图书57787册。另外,有不少于4TB的电子数字资源,有阅报机和中文在线阅读机各一台,有电子书刊近万册。
新的图书馆建设按国家图书馆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于2015年7月25日动工,建筑面积为2134.37平方米,估算总投资815万元,设置有旧书过报特藏室和基藏室、保管室、杂物室;服务大厅和图书外借室、图书采编室;阅览区(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成人阅览室);自修室、地方文献资料室、书吧、读者活动策划室、信息共享工程办公室、廉政书屋;综合展室(书画摄影展室、旧书展厅)、报告厅;楼顶为会议室、办公室,设志愿者、读者文体活动场地。
1978年以后,各乡镇建起了文化站图书室、文化室, 2009年,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赠送给16个农家书屋2.4万余册图书,丰富农村群众的生活,至2016年底,全县共建有农家书屋87个,几年来,农家书屋不断得到建设,农村图书室成为宣传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中华民族文化阵地,到2016底全县8个乡镇文化站图书室有藏书45000册,87个农村文化室有图书13.05万余册。
一、办理借阅证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和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借阅证。
3、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50元押金,每个借阅证一次可外借图书2册,或期刊合订本1册(不得超过押金的等值得书刊),一证通用。
4、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三个月内不得办理退证手续。
二、退证手续
1、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2、代办退证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借阅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3、退证前须还清书刊,丢失赔偿金等。
三、挂失补证
1、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阅证挂失手续。
3、借阅证挂失一周后,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补办新证,补证前须还清书刊,丢失赔偿金等。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证,又尚未补办新证,可到办证处办理原证恢复手续。
4、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一、文明入馆 服从管理
衣着整洁,举止文明,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语言文明,尊重他人,不防碍他人阅读;
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二、文明阅读 诚信借阅
爱惜书籍,不乱涂乱画、撕损污染书刊;
讲求诚信,及时归还所借图书;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擅自拍摄、刻录文献资源或用移动存储设备下载数字资源,不擅自将书刊带出馆外。
三、讲究卫生 爱护设施
不带宠物入馆,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保持馆内整洁;
不带食品、液体物品进入阅览室。
爱护公共设施,遇到问题找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不故意破坏公共设施。
四、保持安静 注意安全
轻拿轻放,轻声细语,不大声喧哗;
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离开室内再接打电话;
不在馆内吸烟,不带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馆。
一、本馆普通文献资料免费查阅、凭证外借。
二、本馆借阅区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一册(件),并在该区域内阅读。查阅书刊时请轻拿轻放,书刊阅读完毕请置于原位置或指定位置,由管理人员归架。
三、馆书刊凭证外借,每证一次在同一区域内可外借图书2册或期刊合订本2册。书刊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20天;读者可通过续借电话进行续借。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若逾期未归还,每册每天须交纳借阅逾期滞纳金0.10元。
四、书刊外借,到外借室办理外借手续。
五、读者办理书刊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发现破损、缺页,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避免按违章处理。
六、读者应爱护书刊,遗失或污损书刊和加工标识者及偷窃和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更换内容等)书刊资料者,将按《双柏县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赔偿。
1、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要求,归还到位。
2、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3、不在阅览室吃零食,不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4、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5、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6、损坏的报刊和设施,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