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图书馆是一所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成立于1950年。1978年独立建馆,面积500平方米,但随着人们对知识的渴求和社会的发展,仍远远落后于本地区的发展,为此,长海县委、县政府决定再新建一所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图书馆新馆坐落于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3号,于1999年11月破土动工,占地面积1615平方米,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于2001年10月竣工,2002年2月举行了新馆开馆典礼仪式。
长海县图书馆秉承以读者为本的服务宗旨,实行全年免费开放,为广大读者提供高效、均等的服务。03年我馆实现自动化建设,并建成具有较先进的多功能报告厅和电子阅览室等软硬件设施。
2011年8月份,长海县图书馆加入大连市数字图书馆“一卡通”工程,实现地区性通借通还,方便了广大读者借阅,年流通册次达10余万册。
2012年6月份大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长海县青少年之家分馆”成立,使我县广大少年儿童实现地区性通借通还,解决了孩子们看书难的问题。
长海县图书馆于2004年、2009年和2013年先后三次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二级图书馆。
其内部共设有:少儿外借部、成人外借部、采编部和辅导部,设有阅览坐席位200余个。
现有藏书近10万册。
1、本馆采用免费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刷卡借阅图书;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一、入馆须知
1、请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进入图书室、阅览室请把手机调为静音;
2、保持馆内卫生,不得携带零食入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3、读者不得把自己的私人书籍带进图书室、阅览室;
4、爱护书刊资料,不得私拿、撕毁书刊等,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爱护馆内设备,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6、读者进入图书馆各服务区域必须严格遵守该部(室)的 各项管理制度;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
二、注意事项
我馆一楼自习大厅:
用来给孩子们提供学习、探讨的地方
二楼、三楼阅览室:
为读者提供报刊、杂志阅览的地方
(进入二楼、三楼阅览室后保持安静。保持安静不单单针对孩子。请家长们也尽自己的职责,谢谢家长们配合。)
公共卫生间:
请各位读者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每次使用厕所后请立即冲水
请将便纸放至纸筒內
请勿将纸屑等废弃物扔进水槽内,以免堵塞下水道。
规范使用代书板:
馆内借书会采用代书板,进门电脑后面有代书板。
背面会教您如何正确使用代书板,请正确使用代书板。
给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
一楼:备用书库、残疾人借书处
二楼:少儿外借部、大连少儿分馆、采编部 (办证处)
三楼:成人外借部、电子阅览室
四楼:馆长室、信息辅导部、多功能报告厅
长海县图书馆读者证共分4种,读者可根据需求办理。
1、“一卡通”读者证:押金100元,借期30天,可在成人书库、少儿书库借阅图书6册,大连市各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逾期每天每册0.10元。
2、长普通读者:押金80元,借期15天,可在成人书库借阅图书或期刊2册,逾期0.10元/册/天.
3、长少儿读者:押金50元,借期15天,可在少儿书库借阅图书1册,逾期0.10元/天。
4、大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押金100元,借期30天,可在少儿书库内借阅市少儿馆图书3册(与县图书馆藏书不可混借),逾期每天每册0.10元。
读者在办理借书证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等有效身份证件,押金票据要妥善保管好,退证时须携带押金票据,否则不予办理。
办证地点:二楼采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