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图书馆1979年8月建馆,2005年8月迁至新县城高河镇稼先路81号。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在县文体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下,县图书馆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改善办馆条件,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馆舍面积从200.5平方米扩展到2100平方米。
2009年,文化共享工程怀宁县支中心在县图书馆落成。作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四级网点中的重要一环,肇州县图书馆更担负着支中心设备维护,基层点建设中的设备发放、安装调试及基层点建成后整个网络的安全运行,担负着存储和网络间传输数字化信息的任务。
蓬勃发展的事业,折射出强大的向心力。图书馆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者3人,初级职称者7人。在现代社会要求的管理机制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人人表现出了积极进取、敬业向上的精神面貌。
现在的肇州县图书馆阅读学习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美观、安静;标牌规范、标准。馆内设有流通外借处、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室、多媒体播放厅和文献资料室等服务站点为读者提供阅览、视听、信息咨询等服务。
馆藏图书总量从不足2万册提升至8.3万册。2008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完成了22万元图书馆基础设施配置。同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落户我县。
一、借阅须知
持卡读者每卡每次可借中文图书两册;中文期刊现刊两册或合订本一册
二、注意事项
1、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
2、讲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保持馆区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及睡眠,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4、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5、阅览区座位只供读者使用本馆馆藏,请勿以私人物品霸占阅览区座位
6、除个别书库外,本馆书刊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图书的利用率,每位读者请一次取阅一册(件)图书,并请在本阅览区阅读。图书阅毕请置于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员还架。闭架书刊凭相应的读者证借阅
7、请尊重知识产权,不得自带复制设备自行复制本馆文献;读者可在设于本馆二楼的复印机上复印所需资料,珍贵文献原则上不得复印
8、团体参观者,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的团体于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本馆有权制止
9、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馆内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