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图书馆萌芽于1915年,由谢源(伯渊)与发起人黄润(朗若)、魏秉硅(烈尹)、张炳(星如)、谢煌(伯辉)等人组织筹备处,设于建瓯后街缪公祠(今实验小学),各将家存书籍悉数移存。1918年9月正式成立,定名为“建瓯县图书馆”,距今已近百年历史,建国前曾是本省三大图书馆之一。
建瓯市图书馆作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市委、市政府对图书馆的硬件、软件建设极为重视。1994年开始筹建新馆,1996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新馆占地面积0.2735万平方米,主楼五层,为仿古花园式建筑。
建瓯市图书馆先后荣获南平市“先进馆”、“文明单位”,省“先进图书馆”、省“十佳图书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芳草计划示范点”。 2010年和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市(县)级“国家二级图书馆”。2012年和2016年被省文化厅评为“全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
设有综合图书借阅厅(全开架借阅),报纸阅览厅,期刊借阅厅,少儿借阅厅,电子阅览厅,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播放厅,中文工具书、地方文献资料阅览室、读者自习室等六厅二室;设古籍库、期刊库、报库、普通书库。借阅读者年均达14万多人次,借阅书刊13万多册次。添置有图书监测系统和中国专业图书管理软件,RFID图书自助借还系统,电子书借阅机,实现图书编目、流通等业务自动化管理。
现有藏书28万多册(含纸质图书21万多册,电子图书7万多册),其中古籍和民国书、报、刊约3.6万多册。古籍、地方文献为我馆藏书两大特色。
建瓯市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文明借阅,树立公共意识,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应尽的责任。
1、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复制和使用文献,少量取阅书刊,阅后放回原处再取。
3、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请勿占座,请不要在馆内吸烟和饮食,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4、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5、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等设备调至静音状态,以免影响他人。
6、爱惜图书馆资源及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入馆后请熟悉消防安全通道,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指引避难或疏散。
8、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文化单位,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9、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
10、欢迎广大读者和各方人士对本馆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1、办证地点:市图书馆二楼综合图书借阅厅
2、办证要求:
(1)市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至市图书馆二楼综合图书借阅厅柜台前办理。
(2)读者证押金:100元
3、每张读者证最高限借1-3本,所借书、刊价值不超过该读者证押金。
4、允许读者证一人持证,全家通用。
5、退读者证时,须持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先到我馆办理确认取消读者证的借阅功能,还清所借图书后退还押金。
6、读者证丢失,持卡人应尽快带上有效证件到我馆挂失,挂失前若造成损失,由读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