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图书馆建馆时间为1985年12月,现馆建成时间2000年10月,位于新城区杏佛路63号,共五层楼,建筑面积2265㎡,现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副科级干部1人,初级职称2人,技术员1人,高级技工4人。馆内设有少儿活动中心(少儿书刊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电子阅览室等8个服务窗口。馆藏图书102013册。主要工作: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开展读书、讲座、培训等活动。经费:年购书经费10万元,共享工程运行经费3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0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利用公共文化资源为群众提供网络服务,播放革命传统教育影片、动漫片、益智片、举办讲座活动等,年服务读者50000余人次。2013年,参加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荣获国家二级图书馆称号。2013年,樟树市图书馆有阅览坐席325个,计算机60台,宽带接入10Mbps,选用ILASIII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
截止2013年12月,樟树市图书馆总藏量102013册(件),其中,纸质文献61718册(件),电子图书和期刊共计4万种/册,电子光盘1133件。
截止2013年12月,樟树市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为9.67TB,自建数字资源总量2TB。
目前,樟树市图书馆采用ILASIII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2013年10月,开通WIFI 24小时免费开放服务,实现馆内10M无线网络覆盖。
樟树市图书馆新馆是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南昌市图书馆与读者共同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文明守则,为共同创建社会文明园地而努力。
1、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穿背心、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2、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3、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内不允许吸烟。
4、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儿童须在成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5、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
6、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7、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8、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9、请勿在馆内、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11、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周一:8:30——12:00(星期一下午全馆学习、内务整理闭馆半日)
周二——周日:8:30——17:30
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一、申办对象
凡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借阅证。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持户口本办理,监护人须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借阅证类别
1、借阅证A:免交借阅费和工本费,缴纳押金60元。
2、借阅证B:免交借阅费和工本费,缴纳押金100元。
3、阅览证:免交工本费。
三、服务功能
1、借阅证:借阅图书、期刊及电子阅览室网上阅览功能。
2、阅览证:阅览图书、期刊及电子阅览室网上阅览功能。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1、时间: 周一:8:30——12:00(星期一下午全馆学习、内务整理闭馆半日)
周二——周日:8:30——17:30
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地点:办证中心
五、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1、挂失:遗失借阅证时,持证人应尽快持有效证件到我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自负。
2、补办:借阅证遗失或损坏,须持办证时的身份证和押金单办理补证手续。
3、退证: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凭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
(2)若押金收据遗失,须持读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3)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受托人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六、注意事项
1、一个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个借阅证,须本人办理。
2、请读者详细阅读各室借阅规则,自觉遵守我馆的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3、借阅证原则上本人使用,如需替他人代借,须持委托人有效证件及借阅证办理。
图书馆是读者阅览书刊报纸、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365天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所在位置 服务项目 服务方式
二楼办证中心 借阅证事 持有效证件免费办理借阅证(缴纳押金)、阅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