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图书馆创建于1958年8月,占地面积98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22人,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一所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研服务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内设办公室、采编室、综合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共享工程办公室、电子阅览室、参考咨询及基层辅导室、财务室、少儿图书馆。总藏书量为106000余册,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和各类少儿图书,其中还珍藏有线装古籍书6910册。现已建成基层图书流通点10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473个。2003年,基本实现了图书采购、分编著录、图书检索、统计、流通和自动化管理。从2008年3月起,本馆实行了免费借阅。
馆内藏书以农业中的粮、棉、油、畜和工业中的纺织、化工、养殖为主,已逐渐形成为本地工农业生产服务馆藏特点,共有古藉6910册,报纸300多种,期刊390种,工具书1000多种,地方文献1500多册。该馆还收藏《丛书集成》、《礼记引得》、《春秋经传引得》、《四库全书简明》、《册府元龟》、《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清经解读篇》、《文苑英华》、《直隶澧洲志》、《澧县文化志》、《澧县姓氏族谱》、《农村科技文摘》、《 皇清經解》(一百九十卷)、《皇清經解續編》(二百九卷)。
冬季 夏季
外借室、阅览室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 8:00-12:00 8:00-12:00
下午:14:30- 5:30 15:00- 6:00
少 儿 室 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 8:00-12:00 8:00-12:00
下午:14:30- 5:30 15:00- 6:00
电子阅览室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 8:00-12:00 8:00-12:00
下午:14:30- 5:30 15:00- 6:00
说明:每周星期五上午全馆打扫卫生和书目整理,下午为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开放。
少儿室寒暑假每天开放。
澧县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料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场所,它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也是一个城镇精神的体现,图书馆的工作需要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和配合。为使广大读者拥有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享受到亲切温馨的服务,请到馆读者做到:
·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
·讲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保持馆区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及睡眠,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随身携带的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本馆恕不负责。
·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请尊重知识产权,不得自带复制设备自行复制本馆文献;如确有需要,经值班人员许可,读者可复印所需资料,珍贵文献原则上不得复印。
1、读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军人证、护照)到外借室或少儿室交纳押金50元办借书卡。
2、借书卡每次限借2-3册,借期为三十天,逾期1天每册交违约金0.5元。
3、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污损、缺页、涂画、圈点等现象。如有,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章,否则按书原价20%-100%处罚。
4、如有退证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押金单据领取押金。
5、借阅证件押金的收取是为保证外借书刊能按时归还,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故押金将随着图书价格水平的变化不定期地相应调整。
澧县图书馆的前身是1950年9月建立的澧县文化馆图书室。1958年8月建馆时,接受黄贞元等私人捐赠古籍万余册,接收旧民众教育馆旧书2000余册,湖南省文教厅拨发新书2000余册,自购新书2000余册,共有藏书16000册。另订国内外报刊30多种,除部分古旧书籍外,全部开架借阅。1961年4月,重新并入澧县文化馆。至1965年止,累计藏书40000余册。“文革”期间,文化馆闭馆,藏书大量散失。到1976年重新恢复开放时,原藏书仅存20000余册。
该馆初建时设县工会俱乐部(今县交通局驻地),后与文化馆合署开展活动,先后以今城关中学、解放中路兰江桥北端县文化馆新址为馆舍。因受房屋限制,馆内仅有藏书室和阅览室各一间,占地面积最大时不过280平方米。
1981年,县委、县政府着手筹建新馆事宜,三年内共筹资 29.8万元,在文庙西侧建造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575平方米,1984年4月竣工,6月正式向读者开放。后又新建职工宿舍、临街门面平房数间,计4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