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图书馆位于久安路中段,西邻生态公园,东接凤山,慈坤医院,南壤市三中、电中、凤山底小学、龙凤小学、职业中专、驾校及体育馆。交通便利,人文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
吕梁市图书馆本着“以藏为本、以用为重”的宗旨,积极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在山西省公共图书馆界得到了肯定。连年被评为“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先进集体”全民阅读活动“先进集体;被市妇联命名为“吕梁市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点、荣获吕梁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文化新闻出版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市直工委命名为“五好党支部”,2009年被山西省图书馆评为“全国全民阅读活动先进集体”,2017年1月,吕梁市图书馆受山西省图书馆学会表彰,获“2016年全民阅读先进集体”、“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与科普宣传周先进集体”荣誉 称号。
近年来,在吕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吕梁市图书馆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为了进一步推进吕梁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基本办馆条件,以多方努力,图书大楼的建设正在紧密筹备中。
2009年,吕梁市图书大楼已完成前期选址、环评、土地等准备工作,选址于市民广场东侧,具有良好 的人文地理环境。2016年12月7日上午,吕梁市图书馆暨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开工,它的落成将对改造投资环境,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发挥重大作用,将是吕梁市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吕梁市图书馆下设采编部、阅览部、外借部、特藏部、地方文献资料室、读者工作部、协作协调部、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等10个业务科室。除提供书刊外借流通、馆内阅览,参考咨询文献资料外,还可以提供课题跟踪、代查等服务。
吕梁市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1200平米,(租用)。共收藏书刊文献资料10万册,涉及图书、报刊、古籍、线装书、磁带、光盘等,保存有珍贵史料价值的大型图书资料《古今图书集成》、《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四明丛书》、《晨报》、《大公报》、《良友画报》等,是吕梁市较大的集图书、报刊于一体的综合型公共图书馆。
一、申办读者证手续
读者办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武警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外国公民需持护照(上述吕梁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即可办理。
二、读者证的类型和功能
(一)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读者证类型
读者类型 押金 功能 借阅期限 备注
A 50元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1册及附件 借期1个月,可续借一次(1个月) 逾期归还,每天 每册收取 0.2元逾期款
B 100元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2册及附件
C 200元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4册及附件
D 300元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册6及附件
注:读者证已开通馆际借阅,可在全省各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
(二)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可到咨询办证台凭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三)读者证可长期使用,实行年度注册,满一年后到办证台免费注册。
(四)持证读者登录山西省图书馆网站(http://lib.sx.cn)可进行文献续借或查询,并可通过晋图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免费使用山西省图书馆的数字资源。
三、办理退证、遗失补办规定
(一)读者办理退证,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及读者证,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后,可退还本证的押金。(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方可办理)。
(二)读者若遗失读者证,请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来馆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交5元工本费,可按上述条件重新办证,原证同时作废。
(三)读者退证后不满一年再办证须交纳工本费5元。
四、注意事项
(一)读者办证时设置6位密码,以便网上办理续借和使用数字资源。
(二)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特殊情况出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读者须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四)请爱护读者证,避免磨损、折断、自行变更相关信息等,若由此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责任由持证者承担。
(3)补办及个人更换读者证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二、读者证使用规则
1.读者在本馆借阅文献时请主动出示读者证并进行登记。
2.读者在借阅时应对所借文献进行检查,如有疑问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
3.读者应爱护所借阅的文献,如有撕页、圈点、勾画、损毁等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读者所借的文献如有遗失,应赔偿原版本文献,另收加工费2元,否则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5.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代借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或进行密码确认。文献可以代还。
吕梁市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全市的文明窗口,为了保持本馆安全、文明、和谐的阅读环境,让所有入馆读者心情愉快,请注意下列事项:
1、读者入馆到各阅览室、自修大厅阅读各类图书、报刊免证免费。
2、请勿将易燃、易爆品、有污染物件及各种动物、宠物带入馆内。
3、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着汗背心、裤衩、穿拖鞋入馆内。
4、请自觉爱护本馆所有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勿随意搬动、挪动馆内设备及桌椅。
5、请保持阅览室安静,自觉将通讯工具设为振动,不在阅览室接听电话,大声喧哗。
6、请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勿在阅览室大声交谈和睡觉。
7、请自觉维护馆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馆区和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请自觉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及《文明读者公约》,如系统报警或工作人员检查,请予合作。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吕梁市图书馆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吕梁地区文博图办公室”(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三合一)。1981年文化系统分设机构,与博物馆、文化馆分离,成立了“吕梁地区图书馆”,1984年向社会开放。2004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吕梁市图书馆”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