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图书馆成立于1996年,是全民事业单位。2015年12月,迁入宁武县政府新建的图书馆,馆设面积3500平方米。 近年来,县图书馆协助全县14个乡镇文化站建立了图书室,总计藏书5.5万余册,在全县建立80余个农村图书室,总计藏书量4万余册。业务方面开展了迎“两节”、“4.23”世界读书日、图书服务宣传周、迎“六一”、庆国庆、科普三晋,元宵节猜谜等系列活动。宁武县图书馆于2013年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三级图书馆”,2015年度在服务宣传周活动中被山西省图书馆学会评为“2014年度全民阅读**集体”,在全民阅读活动与科普活动中被评为**集体。 从2009年以来,我馆已经陆续组建了464个“农村流动书库”、“农家书屋”及资源共享村级站点,共配置图书专用专柜800余个,送书下乡10万余册,同时制作了200个农村图书管理制度牌匾和图书管理登记册,并组织对464个村级站点管理员进行了图书业务培训,初步达到了网络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馆于2012年出台了《宁武县图书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规定免费开放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免费注册验证”、“免费电子阅览”及“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上网”等。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在图书馆办理“图书免费借阅卡”,积极为广大读者**方便快捷的“阅读平台”,极大地方便了当地读者。迄今为止已办理“读者证”2000余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从2010年开始,我馆通过电视台,报刊刊登广告,征集各种地方图书,并设置了地方文献专柜,有**目录,专人管理,供广大地方文献爱好者和相关读者参阅,极大地提升了当地的文化影响力,达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和好评。从2010年开始至今,我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免费赠书活动,先后为当地居民居委会、劳动局、学校等免费赠送图书7000余册。 我馆建立了可以容纳200余人的“汾源讲坛”,并配备了桌椅板凳、专用电子投影及扩音设备。从2010年至今,每年至少举办5次大型讲座,并为乡镇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5次。目前我馆“汾源讲坛”已经举办了各类文化(图书)讲座20余场,听课人数平均每年达1000人次。 2016年7月中央文化部配送我县流动图书车一辆,我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在流动图书车上,载有涉及社会、文化、经济、法制、少儿等类别的图书700余册,报纸杂志10余种,并配有书架、桌椅、电视等设施方便群众阅读。这一免费阅读、服务大众、送文化于民的举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另外,我馆每月举行一次亲子阅读活动,让孩子们在家长的陪同下走进图书馆,共同享受阅读的快乐。2017年3月我馆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并建立读者群,**好的方便了读者续书及还书,解决了读者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还书而生成滞纳金。2017年4月21日我馆**社区图书馆--学府社区分馆正式开馆,为周围社区居民借阅图书提供了一个清幽便利的好去处。为方便群众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读者,我们将会不断完善服务形式和质量,寻求**有效**快捷的方式服务广大群众,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 宁武县图书馆一贯秉承“一切为了读者,一切方便读者, 一切服务读者”的宗旨,热情欢迎**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了解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 宁武县图书馆今后致力于“提高图书馆社会效益,加强图书馆服务能力,拓展图书馆服务范围,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为奋斗目标,**好的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
图书馆设有图书阅览室、两个电子阅览室、报刊室、多功能厅、地方文献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现有自动化管理电子借阅机二台(一台成人电子借阅机,一台少儿电子借阅机)触摸屏读报机一台。总分馆系统的运行与省图书馆集兄弟单位建立了图书阅读平台,年接待读者12000多人次。
宁武县图书馆馆内现藏书量9万余册,电子图书10万余册,善本书200册,地方文献1500余册,周边地方文献500册,报纸杂志80余种,视听文献30余种。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 8:30-17:30
一、入室前,凭有效证件(含借阅证、学生证、身份证等)登记,入室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读者必须爱护电脑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三、计算机用户不得从事危害共享工程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计算机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一些不良信息。
五、不得在室内抽烟、吐痰、大声喧哗及饮者,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读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办理图书馆读者证,办证时需交纳保证金100元,并填写有关个人资料。图书馆读者证实行年度注册制,期满一年未注册,其功能暂停使用,直至注册。
二、读者持有效读者证借还文献,每证**多可借文献2册(所借文献有超期的不能再借),借期2个月。逾期需交纳滞纳金0.2元/天/册,在所借图书未超期的情况下可续借1次,续期10天。
三、读者在借阅时应对所借文献进行检查,如有疑问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读者应爱护所借阅的文献,如有撕页、圈点、勾画、损毁等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不办理借书手续,采取不正当方式将书带出图书馆者,已经发现按原书价2倍罚款,取消其借阅资格。
四、读者所借的文献如有遗失,应赔偿元版本文献,否则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代借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或进行密码确认。文献可以代还。
一、申办读者手续
读者办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武警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外国公民需持护照(上述证件均为原件,每位读者只限办理一个读者证),在咨询办证台填写《山西省宁武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即可办理。
二、读者证的类型
(一)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读者证类型
普通借阅1册 50元 1册 1月 逾期归还每天每册收取0.2元逾期款
普通借阅2册 100元 2册 1月
普通借阅4册 200元 4册 1月
普通借阅6册 300元 6册 1月
注:读者证已开通馆际借阅,可在全省各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
(二)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可到咨询办证台凭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三)读者证可长期使用,实行年度注册,满一年后到办证台免费注册。
(四)持证读者登录山西省图书馆网站(http://lib.sx.cn)可进行文献续借或查询,并可通过晋图数字资源服务平台免费使用山西省图书馆的数字资源。
三、读者证的功能
山西省图书馆读者证证面统一,根据读者选择不同的服务功能。
1、阅览功能:在普通阅览室免费阅览普通文献或在各阅览室按特殊文献阅览规定阅览特殊文献。
2、外借功能:含普通阅览功能。可外借或馆藏普通图书或期刊,读者保证金全省统一,办证工本费、注册费及借书期限由各地规定。逾期未还,需交纳超期费0.2元/册.天。在所借图书未被他人预约时,可续借一次,缴费1元/册。
四、办理退证、遗失补办规定
(一)读者办理退证,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及读者证,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后,可退还本证的押金。(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方可办理)。
(二)读者若遗失读者证,请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来馆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费用,交5元工本费,可按上述条件重新办证,原证同时作废。
(三)读者退证后不满一年再办证须交纳工本费5元。
五、注意事项
(一)读者办证时设置6位密码,以便网上办理续借和使用数字资源。
(二)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特殊情况出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读者须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四)请爱护读者证,避免磨损、折断、自行变**相关信息等,若由此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责任由持证者承担。
为了保证读者能方便、快捷、安全地查阅资料,在网上获取信息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对象
电子阅览室本着“读者至上”的原则对所有读者,包括青少年读者开放。
(二)上机规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2、爱护电子阅览设备,尊重工作人员及其他读者,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3、读者凭证(包括有效的身份证、借书证、学生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后,由工作人员安排机位。
4、读者只能上网阅览、下载信息资料,发电子邮件,查阅、复制光盘资料等等,严禁玩各种游戏,如打麻将、斗地主、下象棋等,否则,管理人员将强行关闭电脑。
5、不得制造、输入和有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6、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
7、爱护电子阅览室设备,勿踩踏桌椅,勿踢碰接线,勿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如出现问题,要请工作人员处理。
8、读者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9、不得携带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室,勿随地丢弃纸张、废物等。严禁室内吸烟。
10、禁止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除上述各条之外,上网读者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