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图书馆位于县城文化街40号,成立于1979年,新建于2009年8月。陵川县图书馆现隶属于陵川县文化文化局,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馆内设有人员编制6人,现有馆员5人,其中科员2人,初级2人,工勤1人。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从2010年实施以来,县级支中心以图书馆作为主体,已初步建成。从简陋的资源共享基层站点,建成了规范化的县级支中心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站点,并拥有24台计算机的电子阅览室。2011年8月,电子阅览室资源共享卫星设备系统全部调试完毕,正常接收资源,逐步实现了图书馆对外全面开放。12个乡镇网络站、378个村级服务站点,配有电脑、投影仪等相关现代化设备,村级文化站拥有了现代化的服务手段,“农家书屋”、“村级图书馆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随着国家对文化事业的大力发展,基层共享工程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基层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共享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除了硬件有所提高外,各乡镇基层服务点也得到进一步规范,显著位置都外挂共享工程标牌;不仅投影仪等文化共享工程设备运行正常,大多服务点配有专人管理,活动宣传、统计、记录等档案工作也逐步走上正轨。有效推动了全民阅读,进一步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图书对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陵川县人民图书馆建筑面积2043平方米左右,现已投入使用。内设阅览室、采编室、书库、少儿借阅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特藏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借阅证,待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